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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为我们而死(加尔文)

[日期: 5/22/2019 11:52:17 A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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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为我们而死(加尔文)


基督为我们而死


加尔文

基督的死成为我们的赎价

 

众使徒明确记载,基督付了赎价救我们脱离死刑:“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做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3:24-25)保罗因基督的功劳称赞神的恩典:神以基督的死付出了赎价(罗3:24)。之后他也吩咐我们投靠基督的宝血以致称义,使我们在神审判台前坦然无惧(罗3:25)。彼得的这段话也有同样的含义:“你们得赎……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若非基督以他的宝血做我们的挽回祭,以上的陈述就毫无意义。这就是保罗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6:20)之原因。除非我们将应受的刑罚归在基督身上,否则保罗所说的另一句也毫无意义:“只有一位中保……他舍自己做万人的赎价。”(提前2:5-6)因此,使徒将基督宝血的救赎称为“罪过得以赦免”(西1:14)。就如他说:“我们在神面前得以称义,因基督的血成为我们的挽回祭。”这经文也有同样的含义:基督的十字架“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西2:14)。这指的是那涂抹我们罪行的赎价。保罗的这句话也极有说服力:“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我们由此得知,我们必须从基督那里寻求人遵守律法所必得的义;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基督的恩典赐给我们父神在律法上向遵守之人所应许的义:“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18:5)保罗在安提阿的讲道也同样清楚地教导了这一点,他宣称,借着相信基督“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就都得称义了”(徒13:39)。若义在乎遵守律法,我们就应明白,当基督替我们遵守律法而因此叫我们与神和好,就如我们自己遵守律法一样。这就是基督为我们所赢得的功劳!他之后对加拉太信徒的教导也有同样的目的,“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难道基督遵守律法的目的不是为我们赢得义,付清我们不能付的代价吗?这就是保罗所说在行为之外被神算为义(罗4:6)。因为神将唯有基督所拥有的义归给我们。

 

的确,基督称自己的肉身为我们的食物(约6:55),是因我们的生命在于他。生命的力量只能来自于神的儿子被钉十字架,作为我们称义的代价。就如保罗所说:“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5:2)他还在另一处说:“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我们因而得知,父神不但借基督赏赐我们救恩,也借基督的恩典悦纳我们。

 

无疑地,基督应验了神借以赛亚的口所宣告的预言,“因我为自己的缘故,又为我仆人大卫的缘故”必成就这事(赛37:35)。使徒约翰最清楚地见证这一点:“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约一2:12)虽然他没有提到“基督”的名,但约翰按照他的习惯用代名词指他。主自己也这样说:“我又因父活着;同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6:57)保罗的陈述也与此一致:“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腓1:29)

 

基督的功劳不是为了自己

 

然而,我们若像伦巴德和其他经院神学家一样问基督是否为自己赢得功劳,就是和他们一样表现愚昧的好奇心。他们肯定的回答也是冒失的。难道神的独生子需要从天降下为了获得什么新的名吗?神向我们启示他的计划驱除了我们一切的疑惑。因圣经并没有说父借他儿子的功劳满足儿子的需要,而是将他交给死亡,并没有爱惜他(罗8:32),因“神爱世人”(约3:16;参阅罗8:35-37)。我们也应当留意众先知的描述,“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赛9:6),“锡安的民啊,应当大大喜乐!……看啊,你的王来到你这里”(亚9:9)。而且若非如此,保罗对基督之爱的颂赞也归于徒然:基督为他的仇敌受死(参阅罗5:10)。因此我们知道基督并没有在乎他自己,就如他清楚地宣告:“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约17:19)。基督将圣洁的果实赏赐他人,就证明他在这事上并没有获益。这确实值得一提:为了专事于救赎我们,基督在某些方面完全不顾自己。然而,他们却荒谬地将保罗以下的见证运用于此:“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他们的问题是,基督是靠什么功劳使他成为世界的审判官和天使的元首,获得神至高的权柄,并有神至高的威严居住在他里面呢?因人和天使所有的力量和美德都不足以获得这一切的千分之一。然而,我们有一个圆满的解释:保罗在这经文中并非在讨论神高举基督的理由,而是表明基督在自卑后被高举,劝我们效法这榜样。这与另一处经文的意思并无二致:“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他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24:26)。

 

(选自《基督教要义》(上册),钱耀诚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标题为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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