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神的基本教义
认识神是信徒一生的追求。神说:「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於燔祭。」(何六6)可见认识神是一项神圣的使命。
一、认识神的存在
(一)有神论对神存在的认识
多年前约伯呼叫:「唯愿我能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神。」(伯廿三3)这是人类理性上意欲知道神在哪里的呼求。信徒需要明白如何运用神所赐的理性功用指出神的存在,基督徒的信仰是合理性而非反理性的,因「信仰追求理解,信仰成就理解」。在神学上说明神存在的理论有二大体系:
1. 自然神学的“五论”
A. 宇宙论:认为宇宙本身的存在必有其存在的前因,这前因就是神,就如有房子的存在就必有建造者的存在。
B. 目的论:认为宇宙的存在非漫无目的,万物设计精密,表明了神的存在。
C. 本体论:基于人人皆有神观,在人天性中本有敬拜神的天赋,这宗教感是动物没有的,是神所赐予的。
D. 道德论:谓人之天性有良知,使人向善避恶,也要求天理彰显,此心理在万物中,唯人才有,显然人与动物不同。
E. 人类论:人类的存在本身表明神的存在,在人天赋中有理解力、思考力可推敲出神的存在;从宇宙设计的千姿百态、井然有序、良知道德本质的来由、直观带来客观的真理,足证在万物之上有一支配万物的能力存在。
此五论的局限在于至多认知创造主宰的存在,却无法认识圣经所启示三位一体的独一真神,何况神的存在根本不是人“证明”的结果,反而是人求证的原因。
2. 正统神学的“启示论”
上述的各论皆有其缺点,如只能指出有一个「他力」存在,却不知道这「他力」是谁,故此,这个「他力」必先主动向人启示,人才能明了他是谁。是以正统信仰所强调的“启示论”认为:神将其存在先向人启示出来,引导人领悟神的真实;没有启示,就没有人能认识神,而启示的最高峰就是耶稣基督,唯有藉着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人才能认识神。
(二)无神论者不认识神的存在
无神论者不认识神的存在,就否定神的存在。无神论者实际上包括三种类型:
A. 行为上的无神论者(在实际生活中体现)
B. 教义上的无神论者(口头上公开抵挡)
C. 本质上的无神论者(内心或内在的不信)
二、认识神的属性
(一)何为神的属性:
(二)认识神属性需注意:
1. 在经历中认识:一个人对神的认识多深,一方面在于他对神的属性认识多深,另一方面在于他生命中经历了多少神属性的真实。
2. 存敬畏神的心认识:面对神圣的神必须谦卑,被造之人谈论创造之主的属性实在不配,故须承认我们的缺失有限,也必须以生命去经历神,而非“抽象”的“认知”。
3. 在圣灵引导下认识:神与人的本质有最基本和本质的差异,人穷其思维对神的属性仍认知有限,表达有限,只有在基督里,透过圣子,透过圣灵的感动、引导,才能对神的属性有所了解。
4. 不可断章取义的认识:不可视神的属性一种高过另一种,也不可分割,神的属性完全不可分割,只是便于人的了解而分开阐述。
(三)神的属性的分类
可从可授予人和不可授予人的角度来看神的属性:
1. 不可授予的属性(独特、绝对的属性):
A. 神的自存性(出三14;约五26):
B. 神的不变性:
①属性不变:慈爱不变(诗一一八29;哀三22)、公义不变(诗九十七2,九十九4,七11)、知性不变(诗三十三11)、任何属性都不变(雅一17)。
②旨意不变(玛三6):神的意愿、计划,所要求人的道德原则等旨意永不改变。
③应许不变(来六17~18;民二十三19;赛五十五11),表示祂因本性信实而信实于人。
C. 神的无限性:
神不受任何因素(如存在形态)或条件的限制与约束,存超越和遍在的含义,却不就是不断无限的延伸。
①全能:神的权能的无限,神无所不能(太十九6),其原因在于祂本性的丰盛和谐。祂的全能有所不为:如不作违背祂本性的事,不作自相矛盾的事,不作祂不愿作的事,不改变已发生的事,不作不合理的事等等。
②全在:全在于时间、空间、层面。
③全知:(诗一三九1~12;箴十五3;来四13;弗一3~10)
2. 可授予的属性(指人可分享或是在人身上可找到一些类似的属性):
A. 生命(约二十五26,十四6,一4)
神是生命的源头,一切的生命都在他里面。但神所造的人只能有限地体认生命的真相,人不能以在时空存在的生命表象去类推所有的生命,更不能因人有神的形像就用地上生命特点去揣摩神的生命。生命包括了下面特性:
①灵性:神是灵(约四24),不表示虚无缥缈,乃是实在。神的灵超越人的灵,祂的灵是内在的。圣灵重生之人才可感受认识。但神只授予人而未授予地上其它生物有灵性。神授予人的灵是有限的,存在于看不见的部分,缺乏神的超越能力,无法像神的灵自由来往不同层面,但人的灵能感受、体认超越的一面。
②知性及感性:(略)
③德性:圣洁、公义、善良、诚实、慈爱、怜恤等。
B. 自主性(主权或自由):
神是万物的主宰,万有藉他、靠他而有,神的主权是绝对的主权。
三、认识“三位一体”
神的三位一体是信仰的基础,是正统和非正统的分水岭,是辨别异端的“照妖镜”。三位一体是人的逻辑不能解释、理智无法测度的。三位一体是指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是独立而又是完全合一,是由三个合一的位格合成,位格非分离而存在,而是完全合一而为一位神。
1. 三位一体的谬解:
A. 三神论:初期教会的代表人物:亚空拿、卓斯、婆罗庇努士等。
B. 形态论:认为是三种存在形态或三种显现(是三神论的另一极端),代表为撒伯流主义。
C.亚流主义:否认圣子的神性,认为只有圣父才是非受造,圣子是被造。
2. 三位一体的正解:
A. 神的本质是一(申六6):独一而合一
B. 位格上是三位:都有神的本质和丰满。
C. 三个位格有相距的关系:内存上有一神存有上的关系:父不是被生,也非从别的位格而有,子是从父永远被生(约一18,三16、18;约壹四9),灵是永远从父和子而出(约十四26,十六7)。
D. 三个位格在权力上相等:圣父在权柄上是至高者(林前八6),圣子在每个方面与父同等(约五21~23),圣灵又与父子相等(太十二31)。
3. 旧约和新约关于三位一体的教训:
A. 旧约:“我们”(创一26)、“主和我主”(诗一一六1,赛七14,四十八16,六十一1)
B. 新约:父被称为神(林前八6)、子被称为神(来一8~10)、圣灵被称为神(徒五3~4)、是一位(申六4)
C. 经文运用:父—子(约十30,十四6~10;林前八6;提前二5)、父—子—灵(太二十八19;林后十三14;林前十二4;弗四4~6;彼前一2)、位格分别:父差子(加四4)、父赐圣灵(约十四16)、子差圣灵(约十五26,十六7)、父差子的灵(加四6)
4. 三一神在「救赎工作」上的分工:
圣父预订救恩计划, 圣子成全救恩, 圣灵施行救恩。
四. 认识神的工作
神最大的工作包括:
1. 神的创造之工(略)
2. 神的救赎之工(略)
3. 神的启示之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