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的营 蒙爱的城www.crca.com.cn
首页 → 归正之窗 → 阅读内容
 
背景:

你真认识基督吗?(钟马田)

[日期: 8/12/2020 8:41:24 P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字体: ]

你真认识基督吗?(钟马田)


你真认识基督吗?


钟马田


人原来应该认识神的。只有相信神或相信某些关于神的事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认识神自己。因为只有认识神,才算是基督徒,才有永生。这也是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七章三节所说的:“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所以,我们自我判断标准不在于“我做过什么事”或“我的行为如何”,而是“我认识神吗”、“我真正认识基督吗”。我所说的“认识神”不是指熟悉那些关于神的知识资料,而是认识他本身,以他为荣,以他为我个人生命生活的中心,以他为我个人存在的灵魂之所系,以他为我个人喜乐的源头。这是神原本应得的地位,也是我们应尽的本份。如果我们没有尽到这样的本份,我们就是罪人,与犯了滔天罪行无异。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没有完全为神的荣耀而活,就是犯了罪。当然,如果又犯了那些特殊的罪,我们在神面前的罪债就更重了。不过,即使我们不犯那些重大的罪,只要我们觉得自己的生活还不错,或为自己的成就感到骄傲,看不起别人,觉得自己比别人好,这也都是罪。

 

如果你自认为比别人属灵,比别人更亲近神,你就犯了最大的罪。其实你并不见得比别人好。这样的态度和那个昔日在圣殿里祷告的法利赛人是完全一样的。他的祷告是:“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路十八11)。这种态度其实就是最大的罪。有这态度的人看不到自己的需要,也不知道自己需要求神赦免。我们常常听见某人说:“我从来不感觉自己是个罪人。”说这话的人应该被判最重的罪,因为这表明了他对神、对自己都没有真正的认识。让我们来读一读罗马书三章的辩论,你会发现保罗的陈述很合逻辑,他所做的结论也很顺理成章。“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三10,19)。如果你一直都没有察觉自己在神面前是有罪的,那么你就还没有认识神,也不能享受在基督里的喜乐。因为耶稣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1)。

 

所以最要紧的是知罪。我们必须知道自己有罪,自己在神面前一点都不配,我们的罪已经被定了,我们在神面前完全失败。如果我们没有认清这一点,生活中肯定不会有喜乐,也绝对无法摆脱我们的低潮。知罪是真正体验救恩不可少的第一步。

 

(选自《灵性低潮》,詹正义译,福音证主协会,标题为编者加。)


阅读:1260 次
录入: qinnan
打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