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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听过福音者的光景(David N. Steele & Curtis C. Thomas)

[日期: 12/20/2017 7:50:08 P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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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听过福音者的光景(David N. Steele & Curtis C. Thomas)


未曾听过福音者的光景


David N. Steele & Curtis C. Thomas


全人类在两方面是有罪的:第一,亚当的罪被归给了全人类,第二,他们自己所犯的罪,违犯了神的律法。罪人惟一能从罪中得释放的方法,就是相信耶稣基督。但那些从来未曾听过基督的福音而不能信祂的人怎样呢?他们是否失丧了呢?他们是否要在地狱中受永刑呢?保罗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他在罗马书十章14-17节已经解释明白,除非有福音传给他们(包括一切失丧的人,外邦人犹太人都是一样)使他们可以相信,不然他们就不能逃避神的忿怒。彼得在使徒行传四章12节论到靠基督得救的事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那些从来没有听过神的话语的人,所受的审判不会太严厉;而那些听见了神的话而不遵守也不相信神的应许的人,才要受严厉的审判。耶稣基督在路加福音十二章47-48节就是如此说的:”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旨意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何治说:”人都要按他们所领受的亮光多少而受审判。审判的理由是按他们的行为;审判的原则是按他们的知识。”因为外邦人犯罪乃是违背了写在他们心上的律,所以如果没有福音传给他们,他们也要灭亡。罪人若不相信基督,就不能称义。神所拣选要得救的人,祂藉着耶稣基督拯救他们;祂藉着福音的信息在外面呼召他们;又藉着圣灵在他们心里感动他们来相信这个福音。”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祂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神藉着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好得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帖后二13-14

 

有些人相信那些未曾听见过福音的人是不会灭亡的。他们辩论说: “神并不是如此不讲道理的;祂不会使那些从来未听见福音,因而不能接受或拒绝基督的人下到地狱里去的。”虽然如此,说这种话的人仍然差派宣教士到那些未曾听过福音的人中间去。既然他们没听见福音也不会灭亡,那么何必去传福音给他们呢?如相信外邦人不会灭亡,却又差宣教士到他们中间去,这是非常矛盾的。假使外邦人没听见福音都不会灭亡,却差派宣教士到他们中间去,将福音传给他们,使得有些人相信了,有些人拒绝了,如此虽然救了一部份人,不是反倒使大部份的人灭亡了吗?保罗在罗马书中让我们看见,人类灭亡不是由于他们拒绝基督,乃是因为他们的罪。但如果要他们听见基督的福音而使他们从罪愆中得释放,就必须要将福音传给他们。因此差遣宣教士是必须的,如此才能叫外邦人听见福音而得救。

 

对于那些不能够明白或相信福音的人(就是婴孩,或心智上有缺陷者),这问题在圣经上并没有详细说明——但有一件事我们确实知道,审判宇宙的主所行的一定是公正的。他们因承受了亚当的罪,需要福音的救恩,这是无可否认的(罗五12-19);但是圣经并没有提到神为他们预备什么样的救恩之法!有一点我们可以确定的,就是假使他们能以进入天堂,乃是因为基督救赎的功劳,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罪愆。当我们思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注意申命记廿九章29节的话:“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选自《罗马书释要》,宋华忠译,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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