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就是来到基督的面前;信心的意义就是让自己投入他为我们张开的膀臂中。因此信心把人与基督连接起来,使他成为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信主的人在基督里,藉着基督,且因着他的一切及他的作为,得着完全的救恩。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提到“那些在基督耶稣里”(1节)的人的福气:没有咒诅,也没有隔绝(1、35节);有儿子及后嗣的名份(14节);有复活和荣耀的确实盼望(11、23、30节);有圣灵的能力和安慰(15、23、26节);藉着神无比的慈爱,得到永远的保障和得胜的确据(28-39节)。没有人的需要会多过神在基督里白白赐给我们的,我们靠着信心与基督联合,就得着神所赐的一切。因此,我们若否认救恩所需要的只是信心,就等于否认基督是一位完备的救主。强调基督绝对足够使我们得着救恩,就要强调信心也绝对足够。腓立比书的狱卒问:“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保罗的回答是:“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为了基督的荣耀,我们需要强调这是以上问题的圆满答案,昔日如是,今天也如是。
真正的信心是全心全意的信靠,是个人彻底地把自己全部的信心放在神的怜悯上。因此,真正的信心源于对自己的真正失望,完全放弃倚赖自己的道德、宗教,或品格来取悦神。保罗说:“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四5)只对准他,而不是任何其他人。如果一个人坚持要把自己的行为加在信心之上——即加在基督之上——作为蒙神接纳的部分因素,或把基督的功劳看为一种辅助自己努力的力量,这就不是真正的信心,也就不能使人得到神的接纳。
约翰•贝烈冶(John Berridge)斩钉截铁地写道:“基督若不完全是救主,就完全不是救主。如果你以为自己有什么好的事奉可以向神自荐,你肯定对基督没有任何兴趣。只要你仍然倚赖自己的行为,以为这些能够为你达成什么,而基督则完成其余的……那无论你多么清醒、认真、公义和虔敬,你仍然卧在神的咒诅底下。”正如一首圣诗其中一句所说,你要“放下取死的行为”;不要再倚靠你的宗教信仰、你的祷告、你的读经,以及所有的敬虔行为;这些都不能拯救你。除非你停止倚赖这一切,否则基督也不能拯救你,因为你还未曾真正信靠他。
真正的信心就是这样。信心是不再对人自己的成就抱有希望,把一切行为抛诸脑后,单独地两手空空的来到基督的面前,投进他的怜悯中。这就是使人得救的信心。
但这样去解释使人得救的信心,会不会使懒惰显得很神圣,导致因信称义的福音与道德行为互相抵触?其实不会。马丁路德说:“信心是活的,在善行上是大有能力,勇敢而刚强,永远有所作为,永远结出果子;因此,有信心的人是不可能不常常行善的……因为这正是他的本性”使人得救的单单是信心,但使人得救的信心永不会孤单无伴;它永远是“生发仁爱的信心”(加五6),在信徒的心中成为一种道德动力,其力量之大,实在无可匹敌。信心能推动人去行善——这就是一个人信心真实的明证。信心如何达成这样的目的呢?是藉着使人感觉到基督的爱的激励,并对神的恩典的亏欠,而驱使他努力行善。正如上面提到,基督教的教义是恩典,而基督徒的行为是感恩。信徒所做的,并不是为了得称为义,但当他因信而被称为义之后,就会以感恩的心,努力不懈地为主作工。
这个看似矛盾的真理就是:圣经中没有其他有关圣洁的教训,比只因信称义的福音更能完全地、有效地改变一个人的生命。在这个众多教会和信徒都陷于软弱中的时代,这是一个值得思想的真理。
(选自《字里藏珍》P162-165,林来慰译,宣道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