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善之事来之不易。信仰并非像多数人想象的那样容易。圣保罗说:“我已经学会了。”事实上,你不需要学习犯罪,罪就自然而来(参诗58:3);人轻而易举就能犯罪,如同水从泉源中自然涌出。行恶是很容易的事,地狱无需暴力就能夺取,但信仰之事必须苦学才能领会。割破皮肉很简单,刺入静脉而不伤动脉却很难。行恶不学就会,但神圣知足的艺术若没有圣洁的勤奋学习,就不能达成“我已经学会了”。
为何我们必须多多学习和努力?有两个重大理由:
1. 属灵之事违反人的天然本性。信仰中的一切都与人的天性作对。信仰包含两件事:
(1)信心:就如,靠他者之义得称为义;变为愚拙,好成为有智慧的;藉着失去一切,来保全一切——这些都与人的天然本性相悖。
(2)实践:就如,
[1]否定自己:否定自己的智慧,看自己是瞎眼的;让自己的意志融入神的旨意;剜出自己的右眼,斩除和钉死自己最心爱、最贴心的罪;看自己向世界是死的;看自己在缺乏中是充足的;无论走黄金路还是血路,都背起十架跟从基督;拥抱一个所有财富和权力的荣耀光辉都被夺去、只剩遮体之物的信仰。如此与人天然本性相悖的事,必然要经努力学习才能做得到。
[2]省察自己:拆解自己的心,像把钟表拆成零件一样;向自己设立属灵或良心的法庭,详细察验自己灵里的事;提着大卫的灯和光(诗119:105),搜寻自己的罪;并做自己的法官,宣判自己的罪(撒下24:17)。如此违背人天然本性的事,不学习就难以达到。
[3]归正自己:和迦勒一样,“另有一个心志”(民14:24),逆着自我行事,调转生命之流的方向,奔入敬虔的航道。这完全与天性相悖。石头不能自胜其力升空,而是只能靠外力推动;灵魂朝着天堂移动,也是如此,必须依靠外在之力,因此必须学习。属血气之人皆不擅此事,因撒但不能驱赶撒但,天性也不能驱赶天性。
2. 属灵之事高于自然之事。自然之事难以测度,若不学习就无从了解。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被人称为“从云间俯冲下来的鹰”,意思是他能迅速而精准地捕捉真理;但他因不知埃夫里普河(Euripus)的流动规律,就亲自跳进河中一探究竟。自然之事尚且需要学习,更何况属灵之事。属灵之事既高于自然的范畴,又超乎人类的想象,就如三位一体、基督二性的联合、在无可指望时仍有指望的信心奥秘,这一切都被使徒称为“神深奥的事”(林前2:10),只有藉着神的灵在我们里面发光,我们才能明白这些事。福音里充满了各种珍宝,只是它们都被紧紧锁着,与人的感官和理性相距甚远。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神深奥的事(彼前1:12)。
应用。让我们乞求神的灵指教我们,因我们必须领受神的指教。太监能读圣经却读不懂,直到腓利贴近他的马车(徒8:29);神的灵必须贴近我们的马车,我们必须接受祂亲自的教导,否则我们就不能学会:“你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赛54:13)人可以读出日晷上的刻度,但除非太阳照在日晷上,否则人就不知道他是如何度日;我们可以把圣经从头读到尾,但除非神的灵“照在我们心里”(林后4:6),否则我们就不能学到什么。去恳求这配得称颂的圣灵吧!教导是神的皇家特权:“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教训你使你得益处,引导你所当行的路。”(赛48:17)牧师告诉我们当学的功课,然而唯有神能教导我们学会这功课。我们已经失去了听觉和视觉,所以非常不适合学习。自从夏娃听了蛇的话,我们就聋了;自从她盯着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我们就瞎了。然而,神若亲自指教我们,“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赛35:5)
我们按本性是死的(弗2:1)。谁会去指教一个死人呢?但是看哪,神让死人明白祂的奥秘!神是那位最伟大的教师。所传讲的道在人身上显出不同的效果,原因就在于此。教堂长凳上坐着两个人,一个蒙圣灵有效动工,另一个却像死在怀中的婴孩,不能从蒙恩之道中汲取营养。为什么?因为圣灵的属天之风吹在一人身上,不吹在另一人身上;一人“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他(约壹2:27),另一人却没有。神的灵说话甜蜜,却是不可抗拒。在天上的敬拜中,除了额上有神印记的人,无人能唱新歌(启14:3),被弃绝的恶人不能唱此新歌。凡通晓神救恩奥秘的人,必有圣灵的印记在他们身上。让我们如此祷告:“主,把你的灵吹进你的话里!”并且我们有一应许,使祷告如添双翼——“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他的人吗?”(路11:13)
(选自《神圣知足的艺术》,赵颖译,清教徒文献翻译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