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基督徒都必须“背起十字架”跟随耶稣。现在我要思考一项事实,在这一方面我们的模范就是耶稣他自己,特别是他在十架上的受死。
有的人从十字架只看到牺牲的爱,却没有看到救赎、胜过黑暗势力、神的公义得满足、去除了人的罪等。他们只看到一种牺牲自我的爱的例子,一种值得效法的模范。
大约在一世纪以前,丹尼(James Denney)对于此点提出过最锐利的回应。他问,如果有人以全速一路跑向码头,大声宣称他爱世界,然后跑到尽头跳水而死,我们会觉得怎么样?当然我们不会称赞他的爱;我们会可怜他的愚蠢痴呆。因为除非他的自我牺牲有目的,否则没有人会认为他的自我牺牲有什么意义。这可怜人的“自我牺牲”,不过是一种可悲的浪费罢了,绝不是值得效法的高贵模范。
相同的,除非我们看到其中的目的,否则就算把耶稣的爱讲得多么富丽堂皇,甚至讲到他如何认同分担着人类的苦难,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千万不可忘记,耶稣的目的是为使我们得拯救——蒙赦免、与神和好、恢复与神及其他人的和谐关系,还有当耶稣再来时我们终将全然改变,这些就是耶稣自我牺牲的意义。耶稣的死绝非出于精神错乱、幻觉,或是希望破灭;他的死乃是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十45),是受天父之命而愿意作的牺牲(约十18),好让我们得赦免。
但是虽然点出这些重点,我们当中有些人还是很不必要地,怯于表达耶稣受死于十架的模范是值得效法的。最应该大声宣告耶稣受死意义的,就是我们,因为我们坚信这是最有意义、最有目的的牺牲。
这正是新约中经常重复的重点。比如在约翰福音十二章23节,当耶稣回答那些想见他的希利尼人时,显然他们触动了耶稣看出他死亡、埋葬、复活与升天的时刻即将来到,因为他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知道耶稣迫在眼前的死亡,下一节读来便极自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24节)由此类比耶稣的死,道理自明,且相当感人。但是耶稣立刻又接着说:“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侍我,就当跟从我。”(25-26节)因此,如果种子死了而结出许多子粒的意象,主要适用于耶稣基督的死,那么以不同的方式,也很适用于耶稣的跟随者。由耶稣独特而结果丰盛的死亡(种子虽死而结出多粒),思路可以很快想到要求于跟随者的死;这是信徒生命的必要条件。
只此一路,别无他途。
(选自《认识苦难的奥秘》P196-197,何醇丽译,校园书房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