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上帝,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上帝。——罗6:12-13
所以不要容罪……作王……保罗从这里开始来劝勉信徒,这乃是在保罗讨论了我们与基督联合的教义之后应有的步骤。罪虽仍住在我们里面,但重生的信徒若仍让罪在我们里面作王,就是极不合理的事,因为圣灵使我们成圣的力量更胜过罪,惟此我们才能证明自己真是基督的肢体。
这里所提到的身子,正如我已讲过的,不单是指血肉之体,却是指整个人的全部生存。此点不但在本段经文中可以看出,而且在以后的经文中,保罗也特别指出灵魂是身子的一部分。保罗因此并不重视一个属地的人,因为我们本性败坏,使我们所行的一切,都失去了永恒的价值。如同在《创世记》6章3节中,也指出上帝极不满意世人所行的一切,因世人已经变为如同野蛮的走兽,只有肉体与属地的本性。《约翰福音》3章6节中,基督所说的“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也证实此点。有人反对说世人的灵魂会有什么上下之分,我们的回答是:人类在目前败坏的光景中,他们的灵魂是向下的,且成为肉体的俘虏;灵魂已经从本来高尚的地位中坠落。简而言之,人类的本性是倾向于物质的,已失去了属天的恩惠,变为一种幻影或虚像。所以,这个“身子”在保罗的眼光中看来,是卑污的、“必死的”;他也使我们看到,人性的整体都会死亡与消灭。保罗在本处又称我们里面原来败坏的本性为罪,且能驱使我们去犯罪;人类就是从这个败坏的本性,生出一切的恶行与邪僻。保罗又认为情欲是在我们与罪之间的媒介,罪之所以能作我们的王,乃是利用我们无节制的情欲,使我们来接受罪的吩咐与命令。
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当罪在我们心中获得了统治权之后,我们身子的各部,立刻都同时受到罪的辖制。所以保罗在此特别指出让罪作王的恶果,为要使我们晓得若想要脱离罪的桎梏,我们当采取什么行动。保罗称我们的肢体为器具,所用的乃是军事上的比喻,他似乎是说:一个军人的兵器,应时时准备就绪,以至于在军官下命令时,可以立刻使用。因此,基督徒也当视他们的肢体为属灵战争中的兵器,他们若没有正确地使用他们的肢体,就等于是在服侍仇敌。但基督徒既已立誓要侍奉上帝与基督,就当遵誓而行。因此他们也应当避免与罪的阵营有任何交往。凡以肢体犯各种邪淫之罪的人,就是被仇敌撒但所利用的人,这样的人都应当晓得他们并没有权利自称为基督徒。
保罗却要我们将自己完全献给上帝,因此我们可以制止自己的心思意念,不因为被肉体的情欲所引诱,而去犯罪或远离上帝。我们应当单单寻求上帝的旨意,专心接受他的指示,预备顺服他的命令。我们将肢体敬献于他,因此我们可以将身体与灵魂一切的力量,用来努力达成上帝的旨意,使荣耀归于他。我们这样行,因为我们以前旧的生命已被除灭,主基督并不是白白地为我们创造一个新生命,所以我们的生活必须与我们的新生命相称。
(选自《罗马书注释》P121-122,赵中辉、宋华忠译,华夏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