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造的天地之中,神并没有义务赋予我们生命为礼物。祂并未亏负我们任何东西。由于祂的恩典并赐我们生命当做礼物,并且因着祂神圣的权柄,这个礼物也臣服于祂的命令之下。人类在受造的天地之中所要肩负的任务,是要做一位圣洁的见证人,要当神形像的继承人。我们受造是为了要成为一面镜子,反映出神的圣洁,我们是要被塑造成祂的使节。
神把人类摆在一个考验上,告诉他:“假如你犯了罪,你就必要死。”罪使我们蒙受莫大的亏损,使我们丧失这份生命的礼物。罪恶剥夺了我们生命的权利,人一旦犯了罪,他就失去了求神赐予生命的权利。现在我们碰到了一个大问题,在这个受造的天地中,究竟是以什么尺度来厘定犯罪的刑罚呢?这个刑罚是否完全符合这句话:“假如”你犯了罪,那么有一天你将会死?不!神斩钉截铁的申明罪的刑罚:“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在这个受造的天地中,罪的刑罚不仅仅是死亡而已,也是刻不容缓的当场死亡,就是在犯罪的当天死亡:就像拿答和亚比户的死,也得令人措手不及;就像乌撒被歼灭的情形一般,令人如遭晴天霹雳;就像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立即断气的景象。“你犯罪的那一天,必要死。”
解经家们花了数不清的功夫,企图缓和这个神警告的严重性,于是他们把创世记第二章中所提到的死,解释成一种属灵生命的死亡;但是这种说法并不是那段经文的真正含意,神所说的死,是真正的死亡,是百分之百的“死”。亚当和夏娃在当天确实惨遭属灵的死亡,但那却是因为神在死亡的刑罚之中,加上了等量的怜悯。通常我们会说:“迟延公义,就是泯灭公义。”,这句话并不十分正确。当我们看到神创造天地和人类堕落这个例子时,我们知道就是因为神铁面无私的公义迟延了,所以恩典才有机会来促成美事。在这个例子中,迟延公义并非泯灭公义,反而因此奠定了怜悯和恩典的根基。
然而,那个死刑既已宣判了,至今它仍牢牢地笼罩在我们身上。人总不免于一死,或许我们能活到高寿,到七十岁才寿终正寝。但是我们仍然免不了一死,因为我们身上仍然带着死罪的枷锁。我们都排列在死刑犯的队伍中,等待处决。有史以来,施行最大规模的屠杀者,并不是希特勒,也不是史达林。下手屠杀最多生物的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每个人都是她刀口下的牺牲者,“自然”并非脱离神的命令而独自执行处决,她只是圣洁之神手下的复仇工具。
“你犯罪的那一日必要死”我们觉得这个判决不公吗?让我们好好地想一想吧!神为所有的罪都判处了死刑,就凭这一点,我们可以说神是邪恶的吗?假如你同意这个说法,你就得当心了。假如你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表示这个想法是出于你里头堕落的罪恶本性,这个本性就是导致你背上死刑枷锁的主要祸根。假如你赞成那个说法,便诋毁神的性格。假如你点头称是,便是抗拒神的圣洁。假如你认同那个说法,便是扬言攻击那位天地间大公无私的审判。假如你仍不表示反对,那是因为自己未曾认清罪恶的真面目。我们绝不能同意,我们必须坚决反对。
将罪恶判处死刑是不公义的吗?绝对不是。务必记得是神甘心乐意创造了我们。祂赋予人类最高的特权,得以身居祂形像的继承人。祂创造了我们,使我们的地位只比天使卑微了一点。祂慷慨地赐给我们统辖全地的权利,我们不是乌龟、不是萤火虫、不是毛毛虫、也不是土狼,我们是人。我们是背负这位圣洁而崇高的宇宙君王形像的继承人。
(选自《神的圣洁》P136-138 ,黄一亭,顾华德译,中国主日学协会,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