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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福音与祷告(巴刻)

[日期: 1/5/2016 6:16:24 A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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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福音与祷告(巴刻)

 

    祷告是

 

一种承认——承认自己软弱缺乏;

 

一种体认——体认自己无助,需要依靠外力;

 

一种呼求——呼求神为我们施行大能,行我们自己不能行的事。

 

正如我们前面讨论的,我们在传福音的事上是无能为力的;我们必须完全依靠主,我们的见证才会发生效力;我们能盼望罪人会因着我们所传的福音得着重生,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祂能赐人新心。这些事应该能驱使我们祷告,而且上帝的用意也是要让这些事驱使我们祷告。上帝的意思是要我们在这件事上(也像在一些其他事上一样),能够体认并承认我们不能,并且告诉祂,我们惟独倚靠祂,并且祈求祂荣耀祂自己的名。祂行事的法则常常是:祂一直到祂的百姓开始祷告,才赐下祝福。“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雅四2)。“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太七78)。如果你我骄傲或懒惰到一个地步,不去祈求,那么我们就不要想从主那里得着什么。

 

这是一项普遍的原则,适用于布道工作,也适用于其他地方。神在祝福我们的劳碌之前,要我们先祷告,好使我们对“我们在凡事上都依靠神”这件事一直有新鲜的认识。这样一来,等神让我们看见人悔改信主时,我们就不会想把它们归功于自己的恩赐,技巧,智慧,或说服力,而是单单归功于祂的作为,也知道应该感谢谁了。

 

因此,一旦我们认识神有至高主权施恩,也体认我们在得人灵魂的事上其实无能为力,就应该会使我们去祷告,并持续不断祷告。我们祷告的负担应该是什么呢?我们应该为我们传福音的对象祷告,求圣灵开启他们的心;而且我们也应该为我们自己的见证,并一切传福音的人祷告,求圣灵的大能落在他们身上。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人时说:“请你们为我们祷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开,得着荣耀”(帖后三1)。保罗是一位大布道家,为主结了许多果子,但是他知道,每个果子都是从神而来,而且除非神继续在他和那些听福音的人心里动工,他就再不能多使一个人信主。所以他求人为他祷告,使他传的福音仍可以产生果效。

 

他请人为他祷告,使福音的道可以藉着他的传讲,也因着它在人生命中产生的效果,得着荣耀。他请人为他祷告,使他传的福音可以一直蒙神使用,让罪人归正。这是保罗恳切的祈求,因为保罗清楚看出,除非神因祂至高的怜悯,愿意祝福他的讲道,使用他的讲道,让罪人归正,否则他的讲道就不能救任何人。你可以看出来,保罗并不认为“神既然有至高主权拯救罪人,所以不需要祷告”。正如他也不认为“神既然有至高主权拯救罪人,所以不需要传福音”。

 

相反地,他认为,正因为罪人能否得救完全在于神,所以更需要为传福音的果效祷告。今天与保罗同样坚信“必须神以至高主权动工,罪人才会归向基督”的人,就应该持续祷告,并且忠心、热诚,恒切,使神赐福祂话语的传讲,使罪人因此得蒙重生,以此见证他们的信念。

 

“神有至高主权施恩”的教义并没有削弱或缩小我们福音使命的内容。现在我们看到,它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扩大。因为它使我们面对一个事实,就是传福音的使命有两面:不但要传讲,也要祷告——不但要向人讲论神,也要向神讲论人。

 

传道与祷告必须齐头并进,否则我们的布道就不符合我们对福音的认识,也不会得着神的祝福。我们一定要传福音,因为如果人不认识福音,就不能得救。我们一定要祷告,因为惟有那位在众人心中有至高主权的圣灵,才能让我们传讲的道有功效,使人得救,也因为神不会差遣神的圣灵到没有祷告的地方去。目前福音派人士正忙着改革传福音的方法,这是好的。但除非神也改革我们的祷告,并将新的祷告之灵浇灌我们,更新我们为布道工作的祈求,否则它也不会产生传福音的果效。

 

(选自《传福音与神的主权》P120-123,赵中辉译,改革宗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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