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行为(我们所做的事情)称义是律法主义的异端。如路德所坚持的,称义是惟独因信而来(“……信,不在乎遵守律法”,罗3:28);因为称义惟独是在基督里的,而且是靠基督而成的,端赖与我们迥别的基督。然而,若没有善工(服事神和他人的种种活动)从我们的信仰中流露出来的话,我们的信只算是在我们的头脑里,而不是发自衷心;换句话说,我们还没有使人称义的信心(“信靠”)。真理乃是:我们虽然是惟独靠信心称义,但是使人称义的信心永远不是孤零独存的;它会产生德性的果子,它会透过爱将自己表达出来(加5:6),它会转变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它能结出美德。这不仅是因为神要求我们圣洁,也是因为藉着信靠所表现出来的重生的心,会渴求圣洁,也只有得着圣洁才能找到完全的满足。
当雅各说到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如死尸)时,他是从较狭义的认知和同意角度,来使用“信心”这个名词,他的收信者也是这样使用这个词汇。当他说:人不是惟独藉着信心,也是凭着行为称义时,他乃是说:“证明是真的;为自己辩白,好脱去是个假冒虚伪者或骗子的嫌疑”,这才是“称义”的。雅各要强调的一点是:结不出果子来的正统信仰救不了人(雅2:14~26),保罗也会同意这个看法;而雅各书通篇都显示他同意保罗所说的,信心必会带来一个人生命的改变。保罗抨击靠死行为得救的思想;雅各则排斥靠僵死的信心能得到救恩的说法。
虽然信徒的行为不能为他赢取救恩,更何况任何行为都总有其不完美之处(罗7:13~20;加5:17),但是行为的本质若是出于爱的表达,又带着信心所唤出的真诚,神应许祂必根据这点将来在天上奖赏信徒(腓3:12~14;提后4:7~8)。正如奥古斯丁所说的,神如此按着我们的行为奖赏我们,这将来在天上的奖赏,也将是神所赐诸般恩典礼物(如信心等)之上的恩惠冠冕。
(节选自作者《简明神学》P139,张麟至译,更新传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