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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权柄与天国钥匙的使用(布雷克)

[日期: 6/4/2009 11:46:26 A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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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权柄与天国钥匙的使用(布雷克)

  
教会权柄与天国钥匙的使用
 
    
布雷克
 
(节选自《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第二册)
  



  我们已经分别探讨了牧师、长老和执事必须从事的事工,现在继续探讨牧师和长老必须合作进行的事工。当牧师和长老共同侍奉时,组成教会的堂会、区会和总会。

  1.教会会议的必要性及圣经根基(The Necessity of and Biblical Basis for Ecclesiastical Assemblies)
  
  首先,这些教会会议的合宜性在于它们的必要性。很显然,在世界上,若是没有那些被任命为管理者的人的集会,就不可能有共和国的存在。当共和国包括若干个省、市和村庄时,这一点犹为明显。因此,教会也必须有教会领袖组成的集会,不仅每个教会要有集会,而且在每个省份也要有集会。那么,就必然要有代表若干个省份或许多省份的集会。同样,如果需要,也必须有由来自世界各地的教会代表组成的集会,因为世上只有一个教会。这样就保守教义的合一,使教会脱离困惑。
    
  第二,这些教会会议的合宜性也可由旧约时代教会处理教务的方式,即公会的方式,得到证明。主耶稣承认这种做法,说:“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太5:22)。
    
  第三,这也可由使徒时代教会处理教务的方式得到证明。“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徒15:6);“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林前5:4)。
    
  这些集会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它们的排列也没有等级之分,执事管辖的范围不同。
     
  首先,这些集会的目的是保守纯正教义的合一,捍卫圣经中所启示的真道,排除各地出现的谬论。因此,教会会议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它们的目的既不是建立新教义和新宗教,也不是授予圣经权柄,更不是在争论中扮演至高无谬的审判者,因为:

  (1)上帝是惟一的赐律者(雅4:12);

  (2)人不可加添或删减圣经上的话(参考申4:2;启22:18-19)。

  (3)主耶稣弃绝人的吩咐和习俗(参考太5:9)

  (4)教导主在圣经中所吩咐的一切内容,是牧师的呼召(参考太28:19-20)。

  (5)每个成员都要警醒,避免变成人的奴仆,不要让自己受任何人的辖制(参考加5:1;林前7:23)。
    
  第二,这些集会的目的是维持教会良好的次序,使“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因此,集会的目的是防备一个人辖制其他人,从而使基督教确实能够造就到人,避免内部的混乱,并使基督教免受忽视。
  
  第三,这些集会的目的是防备一切可能犯的罪,使用天国的钥匙,换言之,也就是启动对基督徒或教会的劝惩。


  2.使用天国钥匙的目的(The Purpose of the Keys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让我们来探讨天国的钥匙到底是什么。钥匙是权柄的象征,这一权柄在本质上是立法权。主耶稣,是教会的主,对教会有这样的权柄。“那圣洁、真实、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启3:7)。这一权柄也是行政权,是按照主耶稣的吩咐并且代表主耶稣使用的。“我必将大卫家的钥匙放在他肩头上”(赛22:22)。因此,教会有权柄把人接纳入教会或逐出教会。
    
    现在我们将谈到天国。我们所指的,不是权能的国度,也不是荣耀的国度,而是恩典的国度,那就是教会,在教会里,一切都具有天国的属性。有天国的君王,天国的臣民,天国的财物,天国的围墙和大门,天国的开门和关门的权力。这权柄是永久性的,不受地域的限制,也不是源自长老,仿佛他们是教会的所有者似的。长老自身并不具有这权柄,他们不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这权柄。这权柄原本不是他们的,也没有授予他们,因为这权柄是并且仍然是基督的。众长老只是基督藉以行使此权柄的仆人。
   
  此权柄包括捆绑与释放的权柄,赦免罪与留下罪的权柄。“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太18:18;参考约20:23)。这种确定性不是源自牧师,也不是因为上帝约束自己,必按长老的意愿行事。毋宁说,这权柄属于基督,是奉基督的名运用,按基督的律法行事。“你们要论义人说,他必享福乐……恶人有祸了,他必遭灾难”(赛3:10-11)。
   
 
  3.两把钥匙:教导与劝惩(Two Keys: Preaching and Discipline)
    
  教会共有两把钥匙:圣言的传讲与教会的劝惩。第一把钥匙就是宣告上帝的圣言。主把祂的圣言赐给的教会,并授权的仆人奉的名宣讲真道。“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路10:16)。因着这权柄,他们向信徒宣告赦罪和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徒16:31)。也还是藉着这权柄,他们向非信徒和尚未归正的人关闭天国之门;即,只要他们仍旧处于这样的状态,不肯悔改,天国的大门就向他们关闭。“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罗2:9);“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一个人知道这些事有两种方式,或者有人私下对他谈及,或是从基督的仆人那里听到,二者之间有极大的不同。不管是在公开场合,还是在私下,基督把上帝的圣言特别运用出来,对信靠的人说:“信徒,你必承受永生,你的罪赦免了”;或是对一个不敬畏上帝的人说:“我向你宣告,上帝的震怒在你身上,你若不悔改,必被定罪。”因为这些话语是由基督的仆人奉基督的命令向他们宣告的,因为圣道具有同等的权柄,所以它必定能找到入口进入二者心中:换言之,信靠的人必得安慰,不信靠的人必受惊骇,仿佛主耶稣亲自对他们这样说一样。
  
  第二把钥匙是教会的劝惩。这是上帝赐予教会的行政权,用来向那些犯罪的和不敬虔的人关闭天国之门,向那些悔恨从前的生活,发誓改正并用行为加以证实的人重新打开天国之门。这把钥匙运用的对象,不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也不是教会之外的人,而只是教会内部犯罪的成员,他们或者只是受洗了,或者已经得到了领受圣餐的允许。“因为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吗?至于外人有上帝审判他们。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2-13)。如果教会内的人在教义或生活方面偏离真道,虽经多次劝告仍在罪中执迷不悟,那么他们就在教会劝惩的范围之内。“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3);“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了”(提前1:20)。把一个人逐出教会,也就等于使他不再受到基督的保护,把他交给在教会疆界之外治理的那位,也就是撒但。
 
  
  4.教会劝惩的步骤(The Steps in Christian Discipline)
    
  逐出教会的目的,是把犯了罪的成员排除在教会之外,不再承认他是教会的一员,不让他们分享圣餐。逐出教会是教会中最严厉的惩戒方式,要达到这一地步,需经过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劝勉、警告、责备,这可以在家中私下进行,如果不能在家中进行,也可以在堂会上进行。
     
  第二步是不许他领受圣餐,因为劝惩的目的是让犯了罪的人悔改,并使教会免受毁谤,以便不让别人受到伤害或效法他犯罪。“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林前5:6)。因此,为了教会的福益,有些场合必须拒绝某些犯了罪的人参加——但对于那些为自己所犯的罪真正感到忧伤,在犯罪之前和之后都过着无可指责的生活的人,可以允许他们参加。劝惩的第二步是特别针对那些陷在罪中不肯悔改,一直还在犯罪的人。
    
  第三步是向会众通报那个在生活和教义方面持续陷在罪中的人,让会众知道教会正在使用天国的钥匙,以便会众可以为那个背离真道之人的悔改祷告,也使那个犯罪之人感到羞愧,因而悔改。这样的通报最初一定不要提到名字,然后如果情况仍旧没有改观,就必须宣告那个人的名字,以便在那个犯罪之人和会众的心里都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如果这一切都没有产生什么果效,就必须进行第四步,也是最后一步,就是把他逐出教会,禁止他与教会往来。这意味着教会不再承认他是弟兄或姊妹,而是把他视为外邦人。在旧约时代,劝惩也是这样实施的。“他必从民中剪除”(创17:14),换言之,他的名字将从家谱中抹去,他不再被认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在与亚伯拉罕的后裔所立的约上也无份。主耶稣也说过同样的话:“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关于这样的人,使徒保罗说:“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3)。
  
  
    5.教会劝惩的目的(The End and Objective of Christian Discipline)
    
  教会劝惩的目的是属灵的,因而不适用于所有人,也不进行身体方面的惩罚。它只适用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与上帝圣言不一致的教会成员,其目的在于:
   
  (1)使罪人感到羞愧,以便他可以认识到自己离上帝的律法所界定的敬虔有多么远,他的生活与他自己的认信有多大的差距;以便他会在上帝和教会面前感到羞愧,从而悔改。“不要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帖前3:14);
  
  (2)使罪人感受到教会的劝惩,视之为主耶稣所施加的惩罚,因而转离恶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他们就不再谤渎了”(提前1:20);
  
  (3)使其他成员惧怕主耶稣所施加的惩罚;父亲管教一个孩子时,其他所有孩子都会害怕,这会使他们谨慎行事。“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
 
  (4)从教会中除去过犯,使教会内部人员得益,免得教会外人士利用这些过犯来毁谤基督教。“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4)。
   
  (5)避免上帝的审判临到整个教会。“你们的罪孽,使这些事转离你们;你们的罪恶,使你们不能得福。因为在我民中有恶人”(耶5:25-26);“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林前11:30-31)。
  
  
  6.劝惩的合宜行为(Appropriate Conduct with Regard to Censure)
    
  就劝惩而言,我们必须考虑下面这些人的行为:1)实施劝惩的长老;2)被管教的人;3)见证劝惩过程的其他会众。实施劝惩的人必须完全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循个人私情。他们也必须谨慎温柔端庄地履行职责,以便从他们的面容上就可以看出他们能感受到主耶稣的同在,是在奉主的名完成这一职责。他们必须全然谦卑地履行职责,从而表明他们并不是独断专行,而是作为上帝的仆人,想要对处在这样悲惨境况中的人表现出忧伤和同情。因此,他们这样做,是在努力使这些人和教会都得益处。
    
  被管教的人必须对教会的劝惩有感触,并为自己的罪忧伤,服从教会的管教。他必须把这当作基督亲自施行的管教,回想起自己被准许领受圣餐时的诺言,承认教会这样做是为了他自己的福益,也是为了基督教会的兴盛。然而,如果教会非常堕落,众长老很不敬虔,任凭罪恶横行,不加以惩罚——因而反对那些过着正统的有德行的生活的敬虔之人——使用上帝国度的钥匙来抵挡他们,这样的劝惩对于那些受到不公正惩戒的人是无效的,其他敬虔的成员也认为这是无效的。这样进行惩戒,不仅没有按照基督的命令行事,而是直接违背了主的命令。“无故的咒诅,也必不临到”(箴26:2)。相反,这咒诅将会临到那些以谎话使义人伤心之人和那些坚固恶人之手的人头上(结13:21-22)。
   
  其他成员必须向那些被管教的人谨慎行事,随着劝惩的进展,责备他们,疏远他们。“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帖后3:14-15)。然而,当劝惩进行到最后一步时,这疏远要做得更彻底更明显。如果有机会,或者我们能够以建造人的方式创造机会,那么在表现我们和他之间的距离和分别时,我们必须为他的悲惨境况哀叹,劝告他悔改。然而,如果这样做没有什么果效,对方反而变得更加邪恶,就把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由他去吧。“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多3:10);“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太7:6)。
   
  天国之门就这样藉着教会劝惩关闭了。然而,这样的关闭并不是永久性的,而是持续到这样的人悔改,藉着认信和行为表明他们真心悔改,立刻从他们的谬误和有罪的生活上转回,开始过着可作表率的敬虔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天国之门又重新为他们开启,重新接纳他们作为弟兄或姊妹进入教会的团契,重新准许他们领受圣餐。教会这样做的时候,必须表现出喜乐和仁爱,因为就连天上也要为悔改的灵魂欢喜(路15:7,10)。这样的重新接纳可见于《哥林多后书》第2章6至7节:“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
 
 
  7.教会劝惩的根基(The Foundation for Christian Displine)
    
  启动教会的劝惩,总是有许多反对者。现在情况仍然如此,因此,我们有必要藉着回答一个问题来进一步阐明前述观点,这个问题就是:教会是否如前所述,被赋予了这样的属灵权柄?
   
  就劝惩的运用而言,伊拉斯姆派和阿民念派,或者完全否认教会里属灵的管理权柄——主张教会只传讲福音,不管别的事情,或者虽承认教会有一定的权柄,但他们认为上帝把管理教会的权柄赋予了国家,由国家通过教会的长老来管理教会,长老是国家的仆人或下属。与他们恰恰相反,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认为主耶稣确实把这样的权柄赋予了教会。这权柄与国家是截然分开的,必须只代表基督行使权柄,而不代表国家。
   
  首先,下列经文对此有清楚的阐述,印证了我们的观点:“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却在你们那里,好像我亲自与你们同在,已经判断了行这事的人。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3-5,13);“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加5:12);“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罗16:17);“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帖后3:14);“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多3:10);“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约贰10)。
   
  综合考虑上述经文,或者分别思考其中的每一节经文,使徒时代的教会对于劝惩的运用是非常明显的,因为把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犯了罪的人拒绝在教会之外,也是基督和使徒的吩咐。如果这样的人在教会里,就要把他们赶出去,逐出教会,不要与他们交往,把他们从教会中剪除,要躲避他们,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教会奉基督的名这样做,不必在意国家有什么意见。
 
   第二,教会的这一权柄可以由用来形容教会长老的劳作的词汇得到证明。他们被称为“上帝的管家”(多1:7);“监督”(徒20:28);“基督的执事,上帝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治理事的”(林前12:28);“那些引导你们的”(来13:7,17);“治理你们的”(帖前5:12);“那管理教会的长老”(提前5:17)。关于他们的劳作,圣经上是这样记载的:“为全群谨慎……抵挡凶暴的豺狼”(徒20:28-29);“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照次序行”(林前14:40);“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2);要把教会“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林后11:2)。
  
  所有的这些词汇都指的是被赋予了做某事的权柄,因此教会被赋予了权柄。这权柄并非源自国民政府。因此,教会的长老,在使用这一权柄时,并不是国民政府的仆人。相反,这权柄来自教会的王——主耶稣基督,教会的长老作为基督的仆人操练这一权柄。而且,如果没有开门关门,没有驱逐与接纳,这权柄既得不到施行,也不能达到其目的。因此,这样的权柄确是赋予教会的。
    
  第三,这样的权柄在旧约中也有施行。上帝亲自把该隐逐出教会(创4:14,16)。在很多经文中,上帝吩咐要驱逐犯罪的人,把他们从民中剪除。这是同一个教会,既然权柄那时存在,那么现在也存在——因为这权柄不属于礼仪律,而是与教会的本质息息相关,因而具有永恒性。把他们从民中剪除,并不是要处死他们,而是把他们的名从以色列(即教会)后裔的家谱中抹去。这意味着这样的人不再被认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是被当作外邦人和税吏,正如基督在《马太福音》第18章17节中谈到惩戒时所解释的那样。

  第四,所有由人组成的团体和组织在本质上都要求必须有次序和权柄,从而可以把那些不守本位,企图在整个团体内引起纷争的人驱逐出去。教会是属灵的团体,被接纳进入这个团体的人都曾立下誓言。因此,教会也有权柄逐出那些违背了自己誓言或损害了这个团体福益的人。
  
  第五,也请想一想:

  (1)第一次教会大会(徒15)。它发出指示(第24节),谴责谬误(第25节),定立条规(徒16:4)。因此,很显然,教会有权柄允许长老治理和教导教会,这必然包括接纳和驱逐的权柄。

  (2)这一直是各个时代教会坚定不移的作法。这也是自从宗教改革以来,荷兰改革宗教会坚定的宣告和一贯的作法。这可以由牧师的委任状得到印证。“最后,使上帝的教会保持良好的次序,以主所命定的方式治理教会,是维护圣道之牧师的职责;因为基督谈到教会劝惩时,对门徒说,凡你在地上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他们藉着天国的钥匙,依照上帝赐给他们的命令,向众人行使这权柄(即接纳或驱逐)。”
  
  这也同样可以由长老的委任状得到印证:“因此,首先,长老的职分是……勤勉地查看每个人在认信和行为方面是否都举止得当;劝告那些行为不端的人,尽最大努力避免圣礼受到亵渎:也(按照教会劝惩的原则)抵挡那些不肯悔悟的人。”
    
  驱逐书也清楚地表达了这样的信息。特别留意以下这些话:“因此,我们现在依照上帝在圣经中赐给我们的命令和职责,必须执行这一驱逐。”
  
  《海德堡教理问答》第82问的回答中说:“所以,按照基督和使徒的吩咐,基督教会有责任摒除这种人。”在第85问的回答中说:“照基督的吩咐……由教会众长老禁止他领圣餐,把他摒除于教会之外,同时上帝也把他摒除于基督的国度以外。”
    
  在《比利时信条》第32条中,我们读到:“为此目的,按照上帝的圣言,……驱逐和教会惩戒是必需的。”
 
  除此之外,《弗里斯兰省最高长官决心书》也值得称道,可作榜样,这一《决心书》完成于1645年,他们严格遵行,并不断地互相提醒。《决心书》中写到:“为使教会在责备与劝惩方面维护其合法权柄,这一权柄是完全赐给教会的。”
  
    综上所述,很显然,这并非一些人的个人意见,而是荷兰所有改革宗教会从古到今一贯的认信和作法。因此,那些否认或反对这一作法的人,在这方面不仅与改革宗教会不和,而且竭力要使《海德堡教理问答》、《比利时信条》和《协同信条》(the Forms of Unity)变得残缺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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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关于忠心使用天国钥匙的劝勉(Exhortation to the Faithful Use of the Keys of the Kingdom of Heaven)
  
    主把这些钥匙赐给了祂的教会,换言之,也就是全面的管理教会的权柄,特别是藉着上帝的圣言和教会的劝惩向一些人打开天国之门,向另一些人关闭天国之门的权柄。因此,众长老必须极其谨慎地使用这些钥匙,教会成员必须极其谨慎地使自己顺服于这权柄之下。
 
 
  14.上帝圣言这把钥匙的正确使用(The Proper Use of the Key of God’s Word)
 
  首先,众长老必须留意,使天国的钥匙得到合宜的使用。因为有一把钥匙主要是由牧师来使用,也就是藉着上帝的圣言开门和关门的钥匙;而另一把钥匙,教会的劝惩,则是由牧师和长老一起使用,所以我们先针对牧师讲话,然后再对牧师和长老一起讲话。
 
  第一把钥匙是牧师宣讲上帝圣言时使用的。他们使用这把钥匙的时候,必须怎样谨慎战兢呢?但他们在使用这钥匙时,又必须是何等的勇敢而忠心呢?
   
  (1)他们心里必须时时刻刻思量,这使命托付给他们了,作为基督的使者,他们必须代表基督完成这使命,这是他们心里的负担。他们不是在致力于自己的工作,而是在致力于基督的工作。
   
  (2)他们必须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基督的眼睛在望着他们,祂察验他们的心态,他们的目的,还有他们委身于大使职分的热心。
 
  (3)他们必须时时刻刻使自己牢记,托付给他们的灵魂是会得到救恩还是会被定罪,与他们使用这把钥匙的方式密切相关。如果藉着传讲圣言,使用这把天国的钥匙,许多人的灵命状态显明出来,被排除在天国之外——换言之,如果牧师以极大的威严和坚毅,代表主清楚地向他们宣告,他们生活在罪中,处在上帝的震怒之下;他们的罪没有得到赦免,他们也没有救恩,如果他们继续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必要受到永远的刑罚——难道他们还不感动,还不悔改吗?还有,如果许多信心软弱的人得知自己已经蒙恩,牧师带着极大的威严和坚毅,代表上帝把罪得赦免和永远得救的应许传递给他们,他们该当何等欢喜地前行,在美德上长进,力上加力啊;正是因为忽视使用这把钥匙,他们生活在忧伤之中。
 
  (4)在预备讲稿时,他们必须持续不断地回顾他们研读的事情,以确知他们传讲这些事情的目的是不是为了赢得有学问、有才能的好名声,是不是为了吸引人群。若是把这样的凡火献在上帝的祭坛上,该受到多么深的憎恶啊!他们惟一的目的应该是忠心地使用这把钥匙:向每一个人揭示他自己的灵命状态,因而向他们宣告救恩或毁灭,以便让尚未归正的人悔改,让高尚的灵魂得到安慰和激励。如果这是他们研经的目的,这目的也一定会带给他们讲道的热心,使他们作为基督的使者宣讲这些事情。

  (5)他们必须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下面的这些经文(以及类似的经文),以便他们能够针对不同的情况以不同的方式讲道,而不是仅仅泛泛地宣讲真理。他们还必须思考如何针对每个人的灵命状态,恰如其分地对待他们,以免因为对于灵魂灵命状态的忽视,或是因为惧怕人,或是想要得到人的喜爱,或是对不敬虔之人有不合宜的爱,或是对于敬虔之人有罪恶的憎恶之情,致使他们没有正确地提出作为证据的经文,或者不恰当地加以运用。因此,请认真思考下列经文:“你们要论义人说,他必享福乐……恶人有祸了,他必遭灾难”(赛3:10-11);“我何时指着恶人说: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劝戒他,使他离开恶行,拯救他的性命,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结3:18);“你们的上帝说:‘你们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对耶路撒冷说安慰的话,又向她宣告说,她争战的日子已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赛40:1-2);“有些人存疑心,你们要怜悯他们;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犹22-23)。为了不在这上面犯错误,请你牢记下面的经文:“我不使义人伤心,你们却以谎话使他伤心,又坚固恶人的手,使他不回头离开恶道得以救活。你们就不再见虚假的异象,也不再行占卜的事,我必救我的百姓脱离你们的手”(结13:22-23)。

  牧师使用这把钥匙时必须有忠心,有重点。当天国之门打开或关闭时,也就是牧师宣告罪得赦免或被留下时,教会成员也当全神贯注。天国大门到底向谁打开,到底向谁关闭,牧师在描述这些人的不同状态和特征的时候,会众必须仔细聆听,从而确知自己到底是属于哪一群。然后,他们必须把牧师所讲的真道运用到自己身上,思考天国大门的敞开和关闭正是针对他而进行的,还要思考一个事实,那就是主耶稣正在这样对待他们,因而使之确实而有效。这当使那些尚未归正之人心中充满惧怕,促使他们立刻悔改,逃避将要到来的震怒。这当使已经归正之人欢喜勤勉,带着属灵的喜乐,行与他们蒙召担当的职分相称的事。哦,如果天国的钥匙得到了这样的运用,牧师将会带来多大的影响啊!

  我们警告每一个教会成员,不要参与主耶稣命定只有牧师才可以去完成的职分(也不要做类似的事情)。他们没有权利察验每个人,然后判断他们,向他们宣告生死判决。关于这件事,下面这节经文是千真万确的:“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7:1)。这样的模仿会带走牧师使用这把钥匙所留下的影响。这使敬虔染上污点,因而被他人毁谤或憎恨,因为他们会说这些人论断或审判别人。他们通常都是自视颇高的人,因为骄傲和渴望出人头地,就想要表现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人,然而事实上他们所拥有的美德和资质都非常有限。他们常常毁坏上帝在他们身上的工作,也常常破坏上帝在那些美德不多的人身上的作为,其实这些人的美德要比那些论断和审判他们的人更多。他们尽可能地折断压伤的芦苇,熄灭冒烟的麻。因此,我警告每一个人,不要自视太高,当出于敬畏之心,谦卑地认为别人高过自己。惟愿他敬畏上帝,不要僭越这类牧师职分内的事情。即使那些最卓越的牧师,在从事这些职分时,也是满怀恐惧战惊之心,以免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犯错误。我们也劝勉每一个信心软弱的人,不要容许这样的人蹂躏他们的良心,要远离这样的人,停止与他们往来,加入其他敬虔之人,与他们相交,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得到建造、劝勉、激励和安慰。
  
 
  15.教会劝惩这把钥匙的合宜使用(The Proper Use of the Key of Christian Discipline)
   
  第二把钥匙,教会的劝惩,是由牧师和长老聚在一起使用的。如果在哪个地方发现了败坏,哪里就忽视了使用这把钥匙。诚然,有的教会在这方面做得多一些,有的教会在这方面做得少一些,有些教会相当忠心。但是,总的来说,仿佛主耶稣没有把这把钥匙赐给教会一样。教会不但没有抓获毁坏葡萄园的小狐狸,反而让大恶狼在那里作威作福。围墙被推倒,葡萄园被肆意践踏!野猪在里面拱来拱去,一点面酵已经使整团面都发起来了。这使上帝的圣名和教会受到了亵渎,圣礼被玷污了,好庄稼被野草压迫得即将枯萎,上帝的祝福远离教会。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因为不敬虔之人混在上帝的子民当中。所以,人当担心有一天上帝将会从这个地方拿走圣经这个灯台。

  这该怎么办呢?那里没有改进的盼望,因为:
 
  (1)那里不再有榜样,因而人们不再知道事情原本应该是怎样的。人们不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假如教会一切正常当怎样运作。若是许多人参加教会的事奉,许多人被接纳成为教会的成员(尽管他们和异教徒一样无知,完全是属世之人),教会看起来似乎有平安(尽管每个人都在疏忽大睡),教会就被视为是兴旺的教会。
  
  (2)很多长老和那个看守的人一样是瞎眼的。“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但知做梦、躺卧、贪睡。这些狗贪食,不知饱足。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己路,各从各方求自己的利益”(赛56:10-11)。很多愚昧的牧师拿着“愚昧牧人所用的器皿”(亚11:15)。我们能期望这样的牧人做什么呢?

  (3)那些有辨别力的人却不运用,只有当显著的罪自动浮现出来的时候,才会受到人的注意;有人甚至扭头不看。很多人没有得蒙上帝之爱的激励,也不关心教会的福益,更不在意自己是否忠心于基督的吩咐。所以,他们对一切事情都听之任之,既不劝戒那些犯罪的人,也不做任何努力除去罪恶。
 
  (4)有些长老喜爱和平,因而不愿自寻烦恼,不想知道教会里发生的一切事情。那太费力了;惩戒的运用会使人们生气,他们将不得不忍受那些人尖利的言词,与他们在一起吵吵闹闹地聚会。这一切虽然都使他们内心烦乱,但是为了和平,最好还是对这些事情置之不理。
    
  (5)他们渴望得到人们的爱戴、尊重和喜爱,害怕那些重要人物不欣赏他们,因为那些要人可以提拔他们的孩子。他们可能与某些人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偶尔会到那些人家里去做客,在那里品味一杯上好的葡萄酒。这会封上他们的口,捆上他们的手。有些教会成员能言善辩,他们会坚决反对教会施行劝惩。他们与这些人交往太密切了,所以最好还是对他们听之任之。如果要施行惩戒,那就惩戒那些社会地位较低的人,这样也不会遇到多少麻烦,因此他们就盯住使那些会给这些人带来坏名声的事情。如果他们能够追究一个敬虔之人,无论他有罪还是无辜的,他们就不遗余力,穷追猛打,非要活剥他的皮不可,以极其严酷的方式对他加以责罚。他们这样做,既不是出于爱心,也不是因为关心教会和灵魂的福益,而是出于嫉妒,想要满足的是自己的私欲。这样的长老,我们能期望他们做什么呢?

  (6)因着主的仁慈,教会里还有良善忠心的长老,他们倾向于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但他们缺乏展开行动的亮光或能力。他们也看到有那么多必须施行惩戒的情况,但他们甚至不知道从哪里着手。即使他们开始行动,也没有人帮助他们,使他们常常孤立无援。就连那些支持惩戒的人,也会给他们带来很多反对意见,使他们非常沮丧,最后让惩戒之事不了了之。
 
 
  16.关于忠心使用惩戒这把钥匙的最后劝勉(A Final Exhortation to Be Faithful in the Use of the Key of Discipline)
 
  假如教会的劝惩仅仅是一项社会性质的事,那么我们可以保持沉默。然而,这是一项极其重要,极有必要的事。为了促使我们重视教会的劝惩,我要把这些简要陈述摆在我自己和众长老面前,让大家深思。
 
  (1)提醒你自己,并在心里牢记我们已经阐明的与你有关的长老职分。往回翻几页(到第28章),专心读一读那些必定会在这一职分上激励你的文字。愿它促使你反思这些事情,并在这方面尽你自己当尽的本分。

  (2)要注意到这把钥匙是主耶稣托付给你的。你们好比是一个城市的守门人。允许前来毁坏城市的敌人进门的守门人,是最不忠心的守门人。如果你允许敌人进来并停留在里面,破坏信任你的教会,那么你也是不忠心的守门人。
 
  (3)教会完全衰退,原因就在于你。你要对这一切后果负责。因为你没有忠于职守,结果使上帝的名蒙羞,原本要加入教会的人被挡在门外,原本因着使用天国的钥匙将会悔改的灵魂却走向毁灭,敬虔的复兴受到阻碍。因为你不忠心,一个教会成员效法另一个成员行恶,敬虔的人受到压迫,只能悄悄地为教会的悲惨状况叹息不止。

  (4)要知道主必会为所有这些事情审判你,你必会为你管理主托付给你的教会的方式和主委派你作监督的灵魂向主交帐。主必会向你讨因你疏于使用这把钥匙而沉沦的灵魂的血债。哦,这是多么沉重的责任啊,上帝加在不忠心的长老身上的审判是多么可怕啊!哦,到那时,很多人宁愿从来没有作过长老!
  
  哦,愿所有长老在这一事工上被挑旺起来,按照主所指示的道路振奋精神!
 
  (1)许多人,特别是众长老,不熟知这一职责的本性和必要性。他们应当寻求上帝的圣言,以便更加了解这把钥匙,学会如何使用它。他们应当让熟知这一职责的牧师教导他们明白这一事工。如果我在本章中的教导能有所助益,我将深感欣慰。

  (2)每个人都当多多祷告,祈求主的光照,求主使自己在这些事上有忠心,因为这是一场抵挡全世界的争战,人或者不敢参与这场争战,或者因为没有主极大的帮助,就很容易屈膝投降。
 
  (3)在从事这项使命时,你必须认识到这是主的工作,因为这样做,你必会获得能力和勇气。你将会开始留心你的教会,每一个邻舍,如果你对某个人有所怀疑,你应该就你的怀疑询问他。你应当私下里跟这个人谈话,劝勉他,责备他,努力以温柔的心纠正他。如果他听从你,你就赢得了他。如果他一意孤行,执迷不悟,那么你必须提醒堂会留意他,以便可以责备他,藉着私人性谈话责备他,就在他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会接受责备,或者愤怒地抵挡责备。教会必须按照劝惩的程序一步一步地往下进行。如果会众知道处于这样密切的注意下,一旦有人犯罪,立刻就会有反应,那么教会里就会有惧怕感和羞耻感,每个人都会谨慎行事。要更清楚地知道正在发生的事,就需要有一些教会成员的参与。他们极其温柔敬虔,确信对付犯罪行为是每个人的本分,无论是私下里这样,还是公开去行。我们必须挑旺彼此的爱心,激发彼此行善的心。每个信徒都当忠心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即使这会给自己带来憎恨和毁谤也要在所不惜。然而,人必须藉着自己的行为表明,他这样做是出于爱和忠心,是为了灵魂和教会的福益。他尤其要避免表露出优越感,避免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

  教会成员也必须在劝惩一事上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那些被劝惩的人和没有被惩戒的人而言都是如此。
  
  教会成员必须:1)彼此劝勉、责备(参见:帖前5:14;来3:13);2)遵照基督明确的吩咐,提醒教会长老留意那些行为不端和不愿听从劝勉的人。“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太18:17)。
 
  对于那些被劝惩的人,教会成员必须:  
 
  (1)表明自己确有感动,为被教会劝惩的人感到忧伤,怜悯他们,督促他们忧伤痛悔。然而,这样做时,必须与那些被劝惩的人保持距离,划清界限。

  (2)教会成员必须远离他们,不与他们交往(帖后3:14)。这包括不要彼此邀请吃饭,出去散步,以及一切表示亲密关系的交往,从而使被劝惩的人自觉羞愧。疏远的程度必须与劝惩的进展一致。

  为了忠心于这一职责,每个人都当知道,劝惩尽管是由众长老启动,却是关乎全教会的大事。因此,在这件事上玩忽职守的人,就是对主耶稣托付给自己的使命不忠心。你这些玩忽职守的人啊,必要对那个陷在罪中执迷不悟的罪人负责,对亵渎圣礼负责,对教会堕落并还在继续堕落这一事实负责。因为自己玩忽职守,使自己在这些事情上有罪,并且成为导致这些罪的原因,这实在是一件极其重大的事。所以,我们劝勉每个人都当在这件事上忠心,保持主动,效法革来氏家里的人,他们曾告诉保罗教会里有纷争(林前1:11)。
 
  那些被劝惩的人必须:(1)对责罚和所犯的罪保持敏感之心,主耶稣谈及那些犯罪绊倒人的人,说:“倒不如把大磨石栓在这人的颈项上,扔在海里”(可9:42)。
 
  (2)他们一定不要抵挡加在他们身上的惩戒,不要愤怒地对待向他们施行惩戒的教会长老。相反,他们要以温柔的心使自己顺服他们。因为主耶稣亲自参与了这项使命,惩戒是代表基督,奉基督的命令施行的。所以,抵挡惩戒的人,就是抵挡主耶稣,这实在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第二,当被接纳为教会的一员时,他们曾经宣誓自己犯了罪,要顺服堂会的管教。如果有人不顺服管教,那么他就是在违背自己庄重的誓言。第三,劝惩既是为了被管教之人的福益,也是为了整个教会的福益。所以,如果有人珍惜自己的救恩和敬虔,那么他一定不要抵挡那些与此有益的措施。即使他不愿意为了自己的益处而顺服,那么对教会的爱也应该激励他顺服;因为当钥匙不起作用的时候,教会就堕落了。相反,使用这把钥匙,能洁净教会,使其他人害怕犯罪,搭救那些在犯罪的事上软弱的人。这会使教会得到教外之人的尊重,他们因而也渴望敬虔和救恩,被吸引加入教会。
  
  运用劝惩这把钥匙的教会有福了。“因为在那里有耶和华命定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诗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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