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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职分

[日期: 3/7/2009 4:59:35 P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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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职分

基督的职分 Offices of Christ


  两约期间的犹太人,一直等待一位拯救者和君王来到,好引进上帝国(Kingdom of God。这位万人引颈以待的人物,就是希伯来人所称之“受膏者”(希伯来文弥赛亚;希腊文基督)。耶稣自己很少用这个名词,祂却在受审的时候接受这称号,并承认祂就是基督;不过祂对弥赛亚的使命与国度,与当代犹太人所了解的,就有很大的不同(可八2733,十四6162)。自五旬节起,教会开始把“基督”的称衔加在耶稣这个名字上,如“耶稣基督”,或“基督耶稣”,而祂的跟随者则被称作“基督徒”(徒二36,十一26)。

     
  基督教神学一直都在阐释这称衔用在耶稣身上的意义。在旧约,膏立礼(参抹油礼,Anointing)通常是用油,显示某人为神所选立,担任圣职。它亦表示此人已得到主的灵装备,可以担任该圣职。在赛六十一1及下,这层次的意义明显地用在弥赛亚身上;耶稣在工作的初期,亦引用这预言在自己身上(路四1621)。到了新约完成后,好些基督教作家(一直到路德)认为,旧约大祭司和君王均需接受膏立礼,因此基督一名用在耶稣身上,必然也具备这层意义;耶稣是大祭司,也是君王。路德(Luther比前人更完满地发展这思想,但加尔文(Calvin却发现,先知(如以利沙)也有接受膏立礼,圣经亦经常提到神的灵临到他们,并且居住在他们里面。在《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的最后修订本,加尔文把耶稣作为人神间之中保角色的观点,充分发展出来,此角色包括三重职分,即先知、祭司及君王〔其实这概念早在1536年就为布塞珥(Bucer提及,有人认为最早提及的是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Eusebius〕。自始,改革宗神学(Reformed Theology以及所有更正教教会,都跟随这个解释。
     
  1.受膏的先知
    
  弥赛亚来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宣讲福音(赛六十一12);耶稣的门徒称祂为“夫子”(即今天的“老师”),而新约教会则当祂的教训为主说的话,并且视祂为自摩西以来最伟大的先知,是申十八15及下所预言的(如∶徒三2223,七37)。耶稣在地上的工作,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是教导,内容包括上帝国、神是父、信心、作门徒,以及律法的真义。对祂来说,教师与先知的职分是完全不能分开的;祂胜过旧约所有的先知,包括施洗约翰;祂的道不会过去,在末日且要审判所有人(可十三31;约十二48)。祂藉着圣灵要继续教导教会,开始的时候是透过使徒;然后透过祂的身体、教会,要向每一时代宣告祂的真理,教会正是被召向普世的人宣告福音。
    
  2.受膏的祭司
     
  解释耶稣是我们的大祭司的经典经文,是希伯来书,特别是中间的部分∶四14~十25(或到39节)。作者强调的地方有:
  a.耶稣这职分是神选立的;
  b.祭司最重要的工作,乃是代表人向神献上赎罪祭(参献祭,Sacrifice
  c.基督特别适合此职分,全是本于祂的人性、受苦及无罪,以及祂至终战胜死亡;
  d.祂与旧约时代利未祭司属于全然不同的等次,祂的等次既不需从亚伦家族而来,也不需其他人的合作、继承,而是照着麦基洗德那更高的等次(参诗一一○a及创十四);
  e.祂是更美也是永远之盟约(Covenant的中保(参居中和解,Mediation),本于更美的应许而来;旧的约永不能带来赦罪的保证,这事本身只预示将来要真正实现之赎罪祭;
  f.祂的祭一次献上就永远成就,是完全的,也永不需要重复,神也悦纳祂在加略山献上的祭;
  g.既成就了那全然的自献,祂就为我们进到神的面光之中(那“真会幕”),为我们不住的代求。
     
  耶稣是我们的先锋,也是我们在父神面前的保惠师(约壹二2)。祂自升天(Ascension起,就不断为我们祈求,照顾我们在天上的利益。来七25和罗八34皆说到祂“替我们祈求”。这是什么意思呢?那是说祂仅以人的身分现于天上,就可以成就,还是说祂真的不断在父面前为祂的子民祷告?两个思想都有支持者;但说祂真的需要不断地祷告一概念,似乎就没有理由:
  a.祂自己在约十六2526明说不会这样;
  b.祂统管神的国,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已经赐予祂,父亦把审判万人的权柄赐给祂(太二十八1820;约五2223);
  c.祂不需要说服父神去善待我们,因为祂一切恩典的工作,皆是从父的恩典而来。
     
  正确地了解耶稣大祭司的工作,能使我们免落入中世纪误解圣餐(Eucharist的陷阱,同时亦不会对受按立之长老和圣品人员有不切实际的解释。我们都知道“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的道理,这种祭司职分是一般的,是指信徒能透过基督的死,可以直达神的面前,献上蒙悦纳的敬拜与事奉。它不是∶i.代表性的祭司职分,也不能为罪献上赎罪祭;也不是ii.按麦基洗德而有的祭司班次;更不是iii.教会内一种特别的圣职(参事奉,Ministry)。
    
  3.受膏的君王
     
  旧约圣经清楚地预言,弥赛亚要成为神的君王(如∶诗二,一一○;赛十一等)。耶稣虽然拒绝以属世的国度或君王来解释祂的身分(太四8;约六15,十八3338),但是有时祂则说到自己是上帝国的君王,在一些讲道中,祂也提到人子是一种君王式的人物(背景是∶但七)。耶稣带着天国降临,那是一个属灵的国度,属于真理、公义、信心与爱心的国度,也是神要掌管人的生命,和撒但的工作要受审判和除灭的国度。祂的升天可以解释为神给祂的加冕,要作父的代理人。按新约的记载,祂的管治不是从将来的日子才开始〔千禧年(Millennium或其他说法〕,现在就已经开始了。现在祂的仇敌逐渐成为祂的脚凳(参林前十五25;来十1213;是本于诗一一○1和启示录的意思来解释的)。祂藉着自己的道和圣灵来管理教会,也呼召信徒与祂一同掌权,一起分享胜过撒但的荣耀。将有一天,万膝要向祂下拜,万口要向祂颂扬,那时候祂的国度至终成就,撒但要被捆绑,死人要复活,新创造要荣耀地降临。到那时,一切权柄都要服在祂的手下,祂则要把国度交给父神,而祂的中保工作也最后完成了(林前十五2128;启十一15)。
    
  受膏的医治者?
     
  因为抹油礼在新约只见于医治(Healing一事,而赛三十五和六十一,以及部分福音书皆提到,弥赛亚的工作包括医治在内,故此有人认为第四种医治者的职分,要加在基督的职分上。这是可能的,却不是必须的。因为:
  a.此职分可包括在先知(神迹)和君王(审判及驱逐邪灵)之内;
  b.有人受膏而得医治,新旧约却都没有记载有人受膏立去医治人。
    
  总括地说,基督徒要从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生命学习作先知;以信心亲近神,接受祂为我们的罪献上赎罪祭,学习作祭司,同样地把自己献上以敬拜神,服事人;并且乐于接受祂的君权,以祷告和实际的工作,去传扬祂的国度,奉祂的名去胜过撒但。

 (选自《当代神学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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