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结婚与离婚
莫里斯·罗伯特
《威斯敏斯德信条》第24章释义
圣经教导说,上帝起初先造了亚当,宣告那人独居不好。所以,为了满足亚当要有一个伴侣的需要,上帝创造了第一个女人夏娃来作他的妻子和伴侣。
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这是上帝的旨意。男人只有在第一个妻子去世之后或合法地离婚之后,才能再娶另一个妻子。同样,女人只有在前一个丈夫去世之后或合法地离婚之后,才能再嫁给另一个丈夫。
根据上帝的圣言,禁止任何适婚年龄的人结婚都是不合法的。上帝设立婚姻的目的是让夫妻双方互相帮助,提供人类合法地繁衍后代的方式,防止性方面的污秽不洁。除此之外,上帝以这样的方式,通过父母的联合,养育出能够在这个世界上为上帝的福音作见证的儿女,从而在地上延续教会敬虔的血脉。
倘若人到了合适的年龄,并且有能力表示同意,那么他们就可以合法地结婚。然而,基督徒的本分是只与真正跟从主耶稣基督的人结婚,配偶的信仰和生活方式必须合乎上帝的圣言。
圣经阐明了这个原则:不可在上帝的圣言所禁止的血亲或姻亲等亲族关系内结婚。乱伦的婚姻不能因任何人类的律法而成为合法的。这个原则指的是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亲属,同样,女人也不可嫁给其夫至近的亲属,正如男女不可娶嫁自己至近的亲属一样。
圣经中只列出了两个离婚的理由。第一,丈夫或妻子犯了通奸或淫行之罪。在这种情况下,清白的一方,无论丈夫还是妻子,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合法地提出离婚。离婚的第二个理由是故意的、不可挽回的离弃。在这种情况下,被离弃的一方在努力劝说要离开的一方复合无果之后,可以合法地提出离婚。
合法地离婚之后的男人或女人可以再婚。他们应当视先前与自己结婚的人如同已死的人。
(选自《简明威斯敏斯德信条释义》,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