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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谦卑(乔纳森·爱德华兹)

[日期: 10/6/2014 8:40:01 A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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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谦卑(乔纳森·爱德华兹)

 

福音的谦卑

 

 

乔纳森•爱德华兹

 

 

  真恩典情感伴随着出于福音的谦卑:基督徒感到自己必须向上帝交差,从而认识到自己彻底匮乏、可鄙、可憎。

 

  我们需要区分出于律法的谦卑和出于福音的谦卑。前者是属血气之人在尚处于属血气状态且对上帝没有感恩之情时也拥有的品质,而后者只属于圣徒。前者源于圣灵的普遍感动,它能帮助自然的原则工作,尤其是促进属血气的良知,而后者源于圣灵的特殊感动,圣灵把超自然的原则和属神的性情灌输到圣徒心中,并且在他们里面活跃运行。前者是来自人心对宗教当中属血气事物的认识(尤其是上帝的自然属性,例如上帝的伟大、可怕的威严,等等,以色列众人在西奈山领受上帝律法的场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后者是来自人心对神圣事物超凡脱俗的道德之美的感受。在前者里面,对上帝可怕的威严、自然属性及其严格律法的认识使人相信自己有罪,落在上帝的义怒之下要遭到上帝严厉的惩罚,正如恶人和魔鬼到了审判日必然会相信审判,但它们不能因为认识罪而发现自己可憎,它们既不认识罪的本质,也不恨恶罪的本身,只是恨恶罪带来的惩罚。而福音的谦卑则包含对罪本身的认识,因为上帝向圣徒启示圣洁之美和他的道德属性,从而能够认识罪本身的可憎。在律法的谦卑中,人们认识到自己在伟大可畏的上帝面前何等渺小、根本是虚空、彻底破产、完全无法自救,正如恶人到审判日所具有的认识,但他们没有一种向上帝交差的心态,一种放低自己唯独尊崇上帝的气质,这种气质只存在于福音的谦卑当中:通过让人看见圣洁之美,上帝克服了人心的悖逆,改变它们的好恶。在律法的谦卑中,有良心的觉醒,正如所有人的良心在审判日都将完全觉醒。但因为没有属灵的感受,所以人的悖逆意志还没有屈服,人心喜好犯罪的倾向还没有改变。这一切只有在福音的谦卑中才能实现。在律法的谦卑里,人靠自己拯救自己,但最终却陷于绝望。在福音的谦卑中,上帝使人们能够主动地拒斥自己的贪欲。在律法的谦卑里,人们被强迫制服,不得不低声下气。而在福音的谦卑中,上帝使他们心甘情愿地降服;他们虽然俯伏在上帝的脚前,但内心却是自由自在、充满喜乐的。

 

  律法的谦卑里面没有属灵的良善,毫无真美德的本质,而福音的谦卑则是基督徒美好恩典的关键。律法的谦卑并非无益,它是获得福音谦卑的渠道。正如关于宗教的普遍知识是获取属灵真道的途径。人可能因律法而低三下四却毫无内心的真谦卑,正如恶人在审判日将充分相信他们没有义,而是完全败坏、罪大恶极、配受永恒诅咒和刑罚,虽然他们可能充分认识自己无法自救,但丝毫不为内心的骄傲悔改。但因福音而谦卑的精髓就在于这种真谦卑,认识自己作为被造物的地位,自己的罪性、自己是靠上帝的恩典得以存活。真谦卑就在于看见自己卑鄙的本相,完全是虚空、可鄙、可憎的东西,从而弃绝自高之事,甘愿放弃自己的荣耀。

 

  这是真信仰的本质所在。整个福音和新约的所有内容,包括上帝对堕落人类的安排,这一切都经过精心设计,目的显然就是使人的内心生发这种真正的谦卑。没有这种真谦卑的人,不管他们宣称自己有什么宗教信仰,也不管他们的宗教情感多么热烈,他们都没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义人因信得生。”(哈2:4)意思就是,他要靠上帝的义和上帝的恩典活着,而不是依靠自己的良善。上帝在圣经中反复说明这点:真谦卑是他最看重的品质,倘若没有它,别的东西都不蒙悦纳;“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诗34:18)。“上帝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上帝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耶和华虽高,仍看顾低微的人”(诗138:6)。“他赐恩给谦卑的人”(箴3:34)。“因为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名为圣者的如此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57:15)。“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耶和华说,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66:1-2)。“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上帝同行”(弥6:8)。“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3)。“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太18:3-4)。“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上帝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可10:15)。路加福音第7章记载了百夫长承认他不配让基督进他的家,他也不配来见耶稣。注意有罪的女人如何来见耶稣:“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路7:37)《哥林多前书》11:15说,头发是女人的冠冕,但这个女人并没有认为头发太宝贵,不能用来擦耶稣的脚。耶稣满有恩典地接纳她,对她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耶稣对迦南女子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表示顺服,认为自己称为一条狗是理所应当的,然后基督对她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太15:26-28)浪子说:“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路15:18-19)还有: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上帝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9-14)“她们就上前抱住他的脚拜他”(太28:9)。“所以你们既是上帝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谦虚的心”(西3:12)。“我从万民中领你们出来,从分散的列国内聚集你们,那时我必悦纳你们好像馨香之祭,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们身上显为圣。我领你们进入以色列地,就是我起誓应许赐给你们列祖之地,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在那里要追念玷污自己的行动作为,又要因所作的一切恶事厌恶自己”(结2041-43)“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那时,你们必追想你们的恶行和你们不善的作为,就因你们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厌恶自己”(结36:26-2731)。“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时候,心里追念,自觉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开口。这是主耶和华说的”(结16:63)。“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6)。

 

  我们既然接受圣经作为判断真信仰和判断我们自己信仰状况的最终标准,同样,我们也需要认真看待谦卑问题,因为这是真正的基督教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基督徒舍己的责任(真谦卑)主要在于两点,第一,弃绝世俗的喜好,放弃和排斥所有属世的物质和娱乐:第二,弃绝属血气的自高自大,放弃自己的尊严和荣耀,倒空自己,从而能够心甘情愿并由衷地放弃自己,忘记自己。而这才是福音的谦卑。后者是舍己里面最大也是最困难的部分。虽然二者总是并行不悖且密不可分,若一个为假另一个就必不为真,但相比起来,属血气之人做到前者远易于成就后者。很多隐士和修士放弃了(虽然没有真正从内心弃绝)财富和享乐以及常人的欢娱,但他们还远没有放弃自己的尊严和自己的义。他们从来没有为基督舍弃自己,只不过是卖掉一种欲望以喂饱另一种贪婪,卖掉了属野兽的欲望好满足属鬼魔的胃口。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变得更好,反而堕入比从前更坏的境况。他们赶出去一个污鬼,却请进来七个白鬼,虽然白鬼看上去漂亮些,却比从前那个更坏。我们简直无法想象人自义自高的本性是多么强烈和顽固。为了满足这个欲望,他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他们用各种方法表现自己的舍己,甚至走到非常极端的地步,包括犹太人里面的艾赛尼人和法利赛人,还有教皇派、很多异端邪教、宣信的基督徒当中的狂热分子,以及很多伊斯兰教徒、毕达哥拉斯派、很多其他异教的代表人物,更不用提那些出于属灵的骄傲和自义,而情愿把儿女烧死献给摩洛的迦南人。他们做这一切的动机,都是为了在上帝和同胞面前抬举自己。

 

  这种真谦卑,正是一切最光鲜的假冒为善者(他们向世界显示自己多么能够克制欲望,自己有多么虔诚)跌倒之处。倘若不是圣经反复强调这是真恩典的最本质所在,人们可能会因魔鬼的试探,而以为很多异教哲人拥有真正的恩典,他们看上去是如此聪明,有这么高的道德,有这么多的亮光,待人如此热情,眼界如此高远,好像天神下凡,是与上帝相交的。确实,很多假冒为善者非常善于伪装谦卑,正如他们善于模仿其他种种恩典。他们不仅善于模仿,还常常宣扬自己是多么谦卑。他们绞尽脑汁在语言和行为上表演谦卑,但实际上却做得并不好,尽管他们自己感觉已经做得够漂亮了。他们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谦卑的语言和行为,也不知道如何说话行动才能散发出基督徒谦卑的味道。真基督徒的谦卑香气超越他们算计的范围,因为他们不受圣灵引导,不是出于谦虚的心自然而然地做出圣洁谦卑的行为。所以他们别无选择,只好反复强调自己是多么卑微,告诉别人他们是怎么怎么被上帝降卑为尘埃,他们满口说自己坏话:“我是圣徒里最小的,我是个可怜的肮脏的被造物,我不配得到一丝一毫怜悯,我不配上帝看顾我!啊!我有一颗可怕的邪心!我的心比魔鬼更坏!哦,我这可诅咒的心呀……”诸如此类。他们经常用这些话说自己,却没有一颗破碎的心,没有痛悔的灵,没有给耶稣擦脚的眼泪,也不会“在上帝赦免他们一切所行的时候,心里追念,自觉抱愧,又因他们的羞辱就不再开口”(结16:63),反而有一种轻松的感觉,脸上带着微笑,或者有一种法利赛人的情感。而且我们必须相信他们确实很卑微无用,正像他们说的一样邪恶阴险,因为他们的行为证明他们里面毫无真正的谦卑。有很多人说起自己邪恶侃侃而谈,却指望别人当他们是大圣徒,以为自己配受众人敬重。而如果有人胆敢暗示或直言不讳地说他们并不见得是最好的基督徒,那他们可就危险了。有很多人,虽然常常大哭大喊自己内心多么邪恶,自己的缺点多么大,自己多么没用,似乎他们真看自己为最小的圣徒。可是,如果有牧师私下里严肃地告诉他们相同的事情,并且明说他担心他们是卑微而软弱的基督徒,认为他们应该反省自己为什么不结果子,为什么这么没用,为什么比别人差这么多,那他们就坚决无法接受。他们会觉得自己深受伤害,从此对牧师心存芥蒂。

 

  有些人随意批评牧师,说这是律法主义的教义、那是律法主义的讲道、某某有律法主义的灵,可是他们却对自己论断的事所知甚少。律法主义的灵远比他们想象更加狡诈,实际上,他们根本无法理解律法主义的灵有多么狡诈。正当他们在批判它的时候,它就潜入了他们的内心,在那里运行并且得胜,从而反倒使他们自己成为最恶劣的律法主义者。只要一个人还没有完全倒空自己,仍然倚靠自己的义和自己的善,不管以什么形式,他内心就有律法主的灵。人倚靠自己的义、道德、圣洁、情感、体验、信心、谦卑或任何良善,这种骄傲就是律法主义的灵。在亚当堕落之前,他里面的骄傲不是律法主义的灵,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确实可能依靠自己的义寻求上帝的接纳。但在堕落后的有罪的被造物里面,律法主义的灵只可能是属灵的骄傲。反之亦然:属灵的骄傲就是律法主义的灵。凡是因自己的体验和认识而自高自大(这一切在他自己看来很光荣)的人,无不信靠自己的体验,并以此为义。他可能用谦卑的语言来谈论这些体验,好像是上帝为他成就大事,好像因此而归荣耀于上帝,但以自己体验为傲的人总不免把某些功劳归在自己身上,于是这些体验就成了他维护自我尊严的依据。而如果他把这些体验看作自己的尊严,他必然认为上帝也这样看,因为他必然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然后判断上帝也和他的看法一致,于是不可避免地想象上帝也和他一样,因这些体验而尊重他。他认为自己在上帝眼中和在自己眼中一样光荣。于是他就信靠自己的本性,自以为上帝看自己为荣耀,靠这些东西得以亲近上帝,得到了这种鼓励以后,他就敢在祷告中走到上帝面前,期望上帝回报他。他认为基督爱他,愿意让他披戴基督的义,因为他以为上帝因他的这些体验和恩典而接纳他。这是严重倚靠自己的义,这种人正奔跑在通往地狱的宽阔大道上。可怜的人啊,他们被欺骗了,他们以为自己在上帝眼中很光鲜,其实他们是上帝鼻中的烟,是整天烧着的火。他们在上帝眼里,比所多玛最不洁的畜生还肮脏,因为畜生尚不以敬虔自居!他们这种做法才是真正的倚靠体验。与之相反,正确的做法是把这些属灵体验仅仅作为蒙恩的证据,并由此生出盼望和安慰。

 

  有一种人,他们极力反对靠行为称义,疾呼因信称义,自称是福音派,反对律法主义,高举基督和福音以及白白的恩典,但他们其实是恩典之道最危险的敌人,他们对纯粹谦卑的基督教构成最大的威胁。

 

  有一种伪装的谦卑、伪装的“向着律法死了”、伪装的倒空自己,它最让人洋洋自得。有些人说自己已经充分经历了律法在他们心中的动工,并且完全放弃了靠行为称义的本性,而这些人灵里的自义是我所见过最严重的。还有些人自以为已经倒空了自己,他们相信自己已经降卑至尘土,却又因自己如此谦卑为荣,因此沾沾自喜、激动不已。他们的谦卑是自我膨胀、自我欺骗、自我信靠、自吹自擂、自以为是的谦卑。属灵骄傲的本质就是让人因谦卑感到傲慢、自高自大、装腔作势。罪人之子当中最骄傲的那个,就是自诩为“圣洁”、抬举自己高过上帝、享受众人膜拜的那个大罪人,在他身上,这点体现得最明显不过。他号称“仆人的仆人”,在登基的时候找几个穷人来为他们洗脚,表演谦卑。

 

  至于真正倒空自己的人、虚心的人和伤心的人,谦卑则完全不是这样。谦卑在他们身上有完全不同的效果,超过很多人的想象。令人吃惊的是,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欺骗自己。他们想象自己很谦卑,其实却很骄傲,行为举止趾高气昂。属灵的骄傲和自义最充分地说明人心何等诡诈。撒但的诡计就在这里得到最好的体现:人因为有属灵的骄傲而任由撒但摆布。其中一个原因可能在于撒但最擅长这种事情。它认得进入人心的道路,它熟悉人心的隐秘泉源:人自己的罪性。在带领灵魂的事务上——不管是带人学义还是教人学坏——经验都很有用处。

 

  然而,尽管属灵的骄傲既狡猾又隐秘,经常披着谦卑的伪装,但有两个标志会让它露出马脚:

 

  第一个标志是,受这种坏脾气主宰的人常常高估自己在信仰上的成就,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强。他自然而然会高估自己,觉得自己是杰出的圣徒,鹤立鸡群,有明显伟大的宗教体验。这些正是他内心的真话:“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路18:11)“我比你圣洁”(赛65:5)。所以,他们要超乎众人之上,理应身居高位,因为这些位置无疑是专门为他们保留的。他们自然而然做那些被耶稣指责的事情(路14:7等)。他们喜欢拣择首位;从事带领、教导、管理性质的工作,“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罗2:19-20)。他们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是宗教事务中的法官和师傅,所以他们暗中喜欢人们称他们老师,正如法利赛人所为: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太23:6-7)。他们期望别人尊重他们、服从他们、把他们当作宗教事务的先生。

 

  但内心谦卑的基督徒具有相反的气质。既然圣经上有这么多见证人,那么真正谦卑的基督徒就会认为自己的成就与历代圣徒相比实在算不得什么,他认为自己在众圣徒中是最小的。谦卑(灵里真正卑微)使人们看别人比自己强,“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于是,他们会觉得末位才是他们的,他们内在的气质自然而然让他们顺服救主的命令(路14:10)。他们不喜欢做教导的工作,相反,他们觉得那不是他们的工作,别人比自己更合格,正如摩西和耶利米(出3:11;耶1:6)。尽管他们如此伟大,认识如此深远,可他们还觉得自己是笨拙的、幼稚的。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教导别人,反而应该被别人教导。他们喜欢听,愿意接受别人指教,不喜欢指点别人,“你们各人要快快地听,慢慢地说”(雅1:19)。即便在说的时候,他们也不喜欢用鲁莽和教训人的口气。相反,基督徒的谦卑让他们说话的时候非常谨慎,甚至战兢。他们不擅自专权做师傅,反彼此顺服,“不要多人作师傅”(雅3:1-2、“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彼前5:5)。“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5:21)。

 

  有些人的体验让他们看高自己,他们常常说自己有非常了不起的得救体验,他们说起自己得救的伟大体验就滔滔不绝。这本不见得是坏事,可以在一个正确的意义上加以讲述。从某个意义上讲,经历上帝的救恩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是的,非常伟大,因为上帝竟然拿儿子的饼给我们这些狗吃。一个人越谦卑,越看到上帝竟然这样怜悯他,越能从这个意义上说自己得救是伟大的体验。但是,如果他们所说的伟大体验是指他们得到的属灵体验超过别人或超乎寻常(得救的体验显然本来就应该是超乎寻常的),那么一个人说“我体验了伟大事情”,就相当于说“我是个伟大的圣徒,我拥有超乎寻常的恩典”,因为拥有伟大体验(如果这个体验属实且值得分享)就等同于拥有伟大的恩典:真正的蒙恩体验本身就是恩典的工作。得救体验的程度越高,蒙恩和圣洁的程度也越高。这些人谈论自己得救的体验,指望别人因此而崇拜他们。确实,他们认为自己的谈论并不是自夸,他们也不认为这是骄傲的表现,因为他们说“我知道这不是出于我,这是上帝白白的恩典,是上帝为我成就的事情,我承认这是上帝怜悯我,我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但问题在于这正是法利赛人的说法。他嘴上归荣耀给上帝,感谢上帝使他和别人不一样:“上帝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路18:11)。虽然他们嘴上说他们比其他人圣洁一事需要归功于上帝的恩典,但这并不妨碍他们高估自己的圣洁。于是,他们的话反而证明他们内心多么骄傲和虚荣。如果他们真受到谦卑之灵所感,他们就不会这么看重自己的宗教成就,也不会因此感到沾沾自喜。真基督徒有最了不起的体验,他们是天国中最大的,但他们让自己降卑成为小孩子的样式(太8:4)。因为他们看自己不过是恩典中的小孩子,他们的成就不过是在基督里为婴孩的,所以他们因自己的爱心之冷淡、感恩之少、对上帝认识之浅薄而感到惊讶和羞耻。摩西在山上与上帝对话下来,他的脸皮因而发光,让人不敢挨近,可是摩西却不知道自己的脸皮发光,更不以此自夸。有些人号称高级基督徒,有些人自以为高级基督徒,但那些在天上闪耀着光芒的圣徒,那些真正谦卑的圣徒根本不喜欢自称高级。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一个真基督徒自称高级。真圣徒往往称自己是圣徒中最小的,并且看每个人的成就和体验都比自己强。

 

  真恩典和真属灵之光的本质就在于它们会使圣徒看自己的恩典和良善是小的,看自己的罪却是大的。恩典和属灵之光越多的人越这样看。任何人只要清醒而彻底地权衡事物本质,并且仔细思考下列事实,就必然对此加以赞同。

 

  这样的恩典和圣洁确实应该被称为小的,因为人里面的恩典和圣洁与他应有的样子相去甚远。一个真正有恩典的人就是这样看的,因为他把眼光放在自己的责任上。尽责是他的目标,是他灵魂的挣扎、内心的追求,他用它来评估和判断自己的所为和所有。在内心有恩典,尤其是有许多恩典的人看来,自己的圣洁很少,因为它与应有的样子相比显得微不足道,离上帝的标准和自己的责任还差得很远。因为他看到自己的圣洁还差得远,所以自然觉得它不值一提,甚至应该为此感到羞耻,自己里面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美好的可爱之处。这就像饥肠辘辘的人觉得面前的食物少得可怜,这点东西只够塞牙缝的。又像一个嫉妒父亲地位的王子,认为人们对他显然不够尊重,因为比起父亲得到的尊重,人们在他面前的礼貌实在算不得什么。

 

  但真恩典和属灵之光的本质就在于此:它使人眼界开阔,看见自己离本应有的圣洁样式相差甚远。而且,他的恩典越多,他对此认识越清晰,他越能感受到上帝无限的荣美,基督无限尊贵的位格,基督对罪人的爱何等长阔高深。随着恩典加增,他的视野也越来越广阔,最后整个心灵都融化于其中,并且他惊讶地发现爱这位上帝,爱这位荣耀的救赎主是多么美好的事情:他爱我如此之多,我爱他却如此之少。于是,他对上帝的认识越多,他越是感到自己的恩典和爱心少得可怜,所以他会觉得别人都比自己强。因为他不理解自己的恩典怎么会这么少,所以他无法想象这样的怪事会发生在其他圣徒身上。自己真是上帝的儿女,并且真实地领受了基督说不出的爱和救赎的恩典,而自己却不能多爱上帝一些,他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他认为这种怪事只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是一个特例。因为他只能看见其他基督徒的外表,却能看见自己的内心。

 

  读者可能会反对说:人越认识上帝就越爱上帝,那么圣徒对上帝的认识增加,怎么会反而使爱心显得少了呢?我的回答是:虽然圣徒内心的恩典和对上帝的爱与他们认识上帝的程度成比例,但他们的恩典和爱与他们认识的对象(上帝以及福音中的神圣事物)并不成比例。圣徒见到神圣的事物以后,内心所信的远超过眼睛所见的。所见的固然奇妙,但这更让他坚信那看不见的上帝。于是,圣徒内心惊讶自己是何等无知,何等缺乏爱。正如内心具有属灵认识之后,会因此更加坚信不可见的上帝,它也更加坚信只要消除内心的乌云和阴霾,自己必能更多地认识他。这使圣徒一面因自己的属灵认识而欣喜,一面抱怨自己在属灵上何等无知、内心何等缺乏爱,并渴求更多的知识和更大的爱。

 

  而且,哪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圣徒,他内心的恩典和对上帝的爱,比起他的本分来,实在少得可怜。如果考虑到下面两个因素,我们就能明白,此生可能成就的最高的爱与我们的各种责任相比,是极其贫乏、冷淡、微弱、不值一提的。这两个因素是:第一,上帝已给我们充分理由爱他;他通过他的话语和工作,尤其是他儿子的福音和借着耶稣基督为罪人所成就的事,显明了他无限的荣耀。第二,上帝已经赋予人心各种能力,让人可以看见和理解这些理由,上帝给我们这些能力就是为了爱他。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两个因素,地上最伟大圣徒的爱与之相比显得多么贫瘠啊!恩典,尤其是显著的恩典更能使人相信这点,因为恩典具有光明的本质,可以让人看见真理。所以,越有恩典的人,越能看见自己的爱本应多么热烈,并且他比别人更加清楚,自己爱的程度与上帝对我们的要求相比,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只要他把自己的爱与自己的责任相比,就能看到自己的爱是何等的渺小。

 

  当圣徒认识到自己远远没有尽到爱上帝的责任时,他不仅看到自己的恩典是何等的微不足道,而且认识到自己的败坏是何等严重。要衡量我们里面败坏的程度,就必须首先知道我们距离自己的责任还有多远。因为我们与我们的责任之间的距离就是我们的罪:罪就是未尽之责,并且我们亏欠越多,罪越大。罪就是道德行为主体的行为与其责任不符。所以,我们需要用责任来判断罪的程度。凡是与责任不符的就是罪,不论是过多还是过少。如果人对上帝的爱达不到尽责的要求,那么内心的败坏就超过恩典,因为欠缺的恩典超过存在的恩典,而这种欠缺就是罪。所有圣徒都认为这种亏欠极其丑恶,特别是大圣徒。在他们眼里,我们爱基督这么少,我们如此不感激他牺牲的爱,这真是非常可憎的事情,是最可恨的忘恩负义。

 

  恩典的加增还会通过另一种方式使圣徒认识自己的罪(病态、不足、扭曲)远甚于认识自己的义。它不仅会使他们相信自己的败坏远大于他们的良善(这是事实),而且会使他们最小的罪当中的病态扭曲,或程度最轻的败坏显得很大,远远超过他们最大的圣洁(这也是事实),因为得罪一位无限的上帝,哪怕是最小的罪,其可憎和病态的程度也是无限的,然而一个有限的被造物,不管圣洁的程度有多高,总是有限的,所以,被造物的美全部加起来,与最小的罪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每种罪的病态和可憎程度都是无限的,这一点很明显,因为罪的邪恶可憎在于它背信弃义:它破坏了被造物的责任,或者说我们的所是和所为违反了本该有的样式。所以,我们没有尽到的责任越大,我们的罪就越邪恶可憎。显然,我们敬爱任何存在者的责任与他值得我们敬爱的程度成比例,所以,一个比较可爱的东西,我们爱它的责任当然应该超过我们爱一个不太可爱的东西。而如果某一位无限可爱、无限值得我们爱,那么我们爱他的责任当然是无限的,所以,只要我们的爱没有尽到这样的程度(无限的爱),那我们的罪(邪恶、病态、一文不值)就是无限的。而另一方面,我们自身的圣洁以及我们对上帝的爱里面并没有这样一种无限的价值。上帝和被造物之间的距离越远,被造物悖逆上帝就越可憎:上帝的伟大和我们的渺小都使我们罪加一等。被造物对上帝的尊重是没有价值的,因为被造物本身是无限渺小的。所以,上帝和被造物之间的差距越大,被造物对上帝的尊重也越不值得上帝关注。美善者的美善增加了低劣者尊重美善者的责任,进而使低劣者对美善者缺乏尊重显得更加可憎。低劣者的低劣程度使他对美善者的尊重变得没有价值,因为他越低劣,他越不值得美善者注意。他越低劣,他能够贡献的价值越少,因为他最多也只能奉献他自己。所以,他越渺小越没有价值,他的尊重也就越没有价值。一个人越具有真恩典和属灵之光,就越明白这个道理;越清楚自己因为犯罪多么畸形,就越小看自己的恩典和体验,因为这些恩典和体验与自己的罪相比实在不值一提。人里面的良善与罪恶相比,如同沧海一粟,因为有限与无限相比等于零。一个人越具有属灵之光,他越明白这些道理,因为这本来就是事实。因此,综上所述,真恩典的本质体现在:一个人拥有真恩典越多,他越小看自己的良善和圣洁,越重视他的畸形和病态。他不仅重视从前的畸形和病态,而且重视目前的畸形和病态。他更加清楚地看到内心的罪,更加清楚地认识自己最热烈忠诚的情感和最美好体验当中那些恶劣的缺陷。

 

  然而,我认识很多人的热烈宗教情感和所谓的伟大认识,其本质却是试图掩盖他们内心的败坏,让他们觉得好像自己的罪已经消失,让他们觉得不需要对付内心尚存的邪恶,虽然他们能勇敢承认以往的不足。这无疑证明他们所谓的认识是出于黑暗,而非出于光明。因为黑暗掩盖人的污秽和畸形,但照进人心的光能显出种种败坏,在最隐秘的角落搜出隐藏最深的罪,让它大白于天下。上帝圣洁荣耀之光更是如此,它能穿透一切,鉴察所有。确实,真正救赎性的认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掩盖败坏,因为它遏制人犯罪的积极欲望,诸如恶毒、嫉妒、贪婪、淫荡、闲话,等等,但它能显露那些隐藏的罪和那些亏欠的罪,就是缺乏爱、谦卑和感恩。这些亏欠在最有恩典的人眼中显得最为可恨,最为沉重,因此,这些圣徒为自己的贫瘠、骄傲、缺乏感恩而哀哭。一旦败坏的罪性蠢蠢欲动,混入恩典当中,恩典之光就会立刻辨认出它们,让它们显得特别丑恶。圣徒越杰出,他们心中来自天上的属灵亮光越多,这些败坏在他们自己眼中就越丑恶,就像天上的圣徒和天使看地上的圣徒一样,哪怕是地上最大的圣徒。让我们设想:即便地上最大的圣徒,若不是因为基督的义覆庇他们,在天使眼中,在基督无限荣光的照耀下,他们的病态畸形怎么可能隐藏得住?让我们设想:天上的圣徒真真切切地看见上帝的荣耀,并没有帕子遮挡;而在他们眼里我们的崇拜和赞美怎么可能是热烈的?让我们设想:他们清楚地看见基督,他们完全认识基督就和基督完全认识他们一样,他们看见他死而复活的荣耀以及他奇妙的爱,完全没有任何阴霾遮挡。而在他们眼里,我们对基督替罪人而死的感恩怎么可能是崇高的?他们会如何看待地上的蠕虫对他们亲眼所见的无限威严的上帝表示内心最深的崇敬和谦卑?他们难道会觉得这些情感伟大吗?配称为崇敬和谦卑吗?在他们看来,我们这些情感距离他们面前这位伟大而圣洁的上帝遥不可及,地上圣徒最高的成就也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他们住在上帝的荣耀里,他们看见上帝是谁。在这点上,地上和天上的圣徒是一致的:他们拥有恩典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成就不值―提。

 

  我希望人们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以为地上圣徒恩典在心里运行最明显时,却对自己各方面做出最恶劣的评价。从很多方面看,事实正好相反。圣徒会发现:当恩典积极运行时,自己败坏的程度较低;而当恩典运行低迷时,自己败坏程度较高。他们把自己不同时期的表现加以对比就知道,当恩典积极运行的时候,自己的状况比从前好(虽然自己从前并不像现在这样看见这么多败坏),而当自己心态变差的时候,他们会知道自己正在走下坡,从而得知自己里面遗留的大败坏,并且合理地认识自己更深的罪,感到内疚,感到自己被律法定罪,这种罪恶感比恩典积极运行的时候强烈得多。但我们前面的论证也是真实的:上帝儿女内心的真恩典运行得越明显,他们越体会到自己的罪性,越对自己的病态具有属灵的认识,越明显而迅速地感受到自己目前的邪恶,越把自己摆在众人当中最末的位置。于是,正如基督所言,天国里最大的、基督教会中地位最高的,就是自己谦卑如同小孩子的人(太18:4)。

 

  真圣徒能知道他具有某些真恩典:而且恩典越多,越容易感受到。这点之前已经论证过。但这并不一定说明一个伟大的圣徒会轻易感到自己与其他人相比是伟大的圣徒。我不否认,具有很多恩典的伟大圣徒可能知道自己是圣徒。但他不会那么轻易地知道这点;对他来说,这并不是明显的事实:他比别人好,他比别人有更伟大的体验和成就。这不是他最主要的想法,他也不会时常想到这点,这个想法不是顺手拈来,而是远在天边,他必须花很大精力才能说服自己相信这点;他需要使用长串的推理和严谨的论证,才能勉强说服自己相信这点。而且,即便他通过严谨的思考,从理性上知道自己的体验比某些圣徒(他们表面看来,恩典并不明显)更伟大,他也会觉得自己并不比他们拥有更多的恩典,他能轻易放弃这个来之不易的认识:而基于这种认识的各种行为,他也觉得别扭。我们可以认定这句话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倾向于认为自己比别人杰出,自己的体验比别人奇妙,这种想法是他首要而自然的认识的人必然不是伟大的圣徒,他的认识必定是错误的,骄傲自义的灵胜过了他。”如果这是他的习惯并且成为他持续的性情,那他就肯定不是圣徒,他根本还不具备哪怕一点点真正的基督徒体验,正如上帝的话语全然真实。

 

  这类具有上述倾向和效果、让人因此而自高自大、洋洋自得的认识,必定是虚空自欺。这种所谓的认识,会使人膨胀,让他忍不住感叹自己的知识多么了不起,使他自满,以为所见所知超过很多基督徒;这种认识里根本没有真正的属灵之光。与之相反,真正的属灵知识应有这种效果:一个人越具有属灵的知识,他越感到自己无知,正如保罗所言:“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8:2)亚古珥一方面对上帝有深刻的认识,他感受到上帝的奇妙荣耀,看到他的工作何等宏伟,他大声赞叹上帝的伟大和不可测度;与此同时,他深刻地体会到自己愚笨,说自己是众人中最愚笨的:“我比众人更蠢笨,也没有人的聪明。我没有学好智慧,也不认识至圣者。谁升天又降下来?谁聚风在掌握中?谁包水在衣服里?谁立定地的四极?他名叫什么?他儿子名叫什么?你知道吗?”(箴30:2-4

 

  一个人因自己的属灵体验和对上帝的知识而极其自满,就是自以为聪明。他就因此而犯了诫命,“不要自以为有智慧”(箴3:7);“不要自以为聪明”(罗12:16),并落在诅咒之下:“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赛5:21)。那些自以为聪明的人,下场最为悲惨。经验告诉我们这是真的:“你见自以为有智慧的人吗?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26:12

 

  有些人会举出反对的例子:《诗篇》作者肯定是得救的圣徒,而他却说自己的知识很多,远超过其他人:“我比我的师傅更通达,因我思想你的法度,我比年老的更明白,因我守了你的训词。”(诗119:99-100

 

  对此,我有两点回应:一是,先知讲这些话是为了上帝教会的益处,在圣灵的直接默示下说话;此时,圣灵给先知的启示是超常的。圣灵可以向先知启示某个奥秘,并且命令他把这个奥秘向其他人宣告出来,而这个奥秘是他本人不可能明白的事情。圣灵可以把超越他理智的奥秘启示给他,或是遥远的不可见之事,或是除非圣灵用超自然的方式启示,否则他就不可能知道的未来之事。所以,圣灵可以启示大卫,让他知道自己因常常与上帝对话而领受的福分,并使用大卫作为上帝的器皿,把这些事情记录下来,让众人因此受益,督促他们同样尽责,用同样的方式获取真知识。大卫在圣灵的特殊感动下,受圣灵直接默示,并在其命令下,写出合乎上帝心意以及使教会受益的话语,我们不能由此推论,大卫所受到的影响是属血气的普遍恩典。正如我们不能说,凡是诅咒和希望别人遭遇最可怕的痛苦都是属血气的情感,因为大卫也在圣灵的默示下诅咒恶人,并且祷告求上帝把痛苦加在那些人身上。二是,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大卫这里说的知识是不是属灵的知识(圣洁首先在于拥有这种知识),但他说的知识可能是上帝给他有关弥赛亚和未来国度的启示。关于这些事情和福音的奥秘和教义,大卫得到的启示确实比其他人更多、更清楚、更广泛、更深刻,这是上帝给大卫的奖赏,因为大卫持守了他的见证。我们从《诗篇》可以明显看出,大卫这方面的知识确实超越一切前人。

 

  第二,属灵骄傲的另一个确凿标志是,人高估自己的谦卑。虚假的得救体验常常伴随着假谦卑。而且,使人自高自满正是假谦卑的本质:虚假的宗教情感,尤其是假宗教情感非常热烈的时候,通常都有这种倾向:它使人们认为自己非常谦卑,并因而常常注意它和赞美它。而伟大的恩典情感(这个说法或许不妥)却具有一种截然相反的倾向和效果。真恩典情感使人们更加认识到他们为什么应该更加谦卑,并且使他们渴慕这种谦卑,真恩典情感使他们现有的谦卑(他们已取得的属灵成就)显得微不足道,而使他们残存的骄傲显得无比明显,更加可憎。

 

  一个骄傲的人会高估他的谦卑,而一个非常谦卑的人会低估他的谦卑。原因在于人们依据自己的身份和尊严来判断自己是否谦卑。一个人的谦卑行为放在另一个人身上可能根本不是谦卑,因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身份,受尊重的程度也不同。如果某个伟人给别人脱鞋洗脚,人们会认为这是谦卑的举动,而他本人既知道自己的尊贵身份,也会认为自己的举动是谦卑。但如果一个卑贱的奴隶给王子脱鞋,没人会觉得这是谦卑,这个奴隶自己也不会这样想,除非他骄傲自满达到可怕或可笑的程度。如果事后他夸耀说自己为王子脱鞋,并试图以此证明自己非常谦卑,那么每个人都会哑然失笑:“你以为你是谁?竟然以为这就叫谦卑?”这说明这个奴隶非常骄傲,内心非常虚荣,他相当于在说,“我认为我自己很了不起”。如果出于尘土、毫无价值、邪恶、恶心的蠕虫以为他们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没有价值,并因此俯伏在上帝面前证明了他们多么谦卑,那么他们的骄傲和虚荣与那个可笑的奴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人把这种外在行为和内心想法视为谦卑,原因在于他自视过高。如果他对自己的看法公道一些,他就会发现这些事情根本不值一提,他的谦卑也微不足道;相反,他会因自己没有在上帝面前更加谦卑而看到自己是何等骄傲。当一个人在心里盘算说,“这是个谦卑的举动;我这种想法和行为显然说明我非常谦卑”的时候,他实际上在说,“这说明我很谦卑,因为我是非同小可的人物”。他认为自己的言行非常谦卑,并且把自己当前的举动与他内心自以为的崇高地位加以对比,发现两者相差甚远,于是认定自己是真正的谦卑,因此洋洋自得。然而,一个真正谦卑的人,他的看法正好相反。他能真实地看见自己在上帝面前的邪恶,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与上帝的要求之间的鸿沟。当他被放到众人的最末位时,他不会觉得这比自己真正的地位低,反而会觉得还不够低。他觉得自己比配得的地位高出太多,他渴望再低一些,好回归自己的本位。他看到自己现在的地位离当站的地方,还有一大段距离。他称之为骄傲。因此,他眼里看为大的,是他的骄傲,而非他的谦卑。因为虽然他现在的地位比从前低得多,但他并不认为这是谦卑;对他来说,现在的地位虽然比以前所以为的更低,却比自己配得的地位高出太多,因此他厌恶自己。正如一个卑贱的奴隶,从前自以为是王子,现在降到自以为是贵族的地步,这根本不叫谦卑,因为贵族仍旧比奴隶(他真实的地位)高贵得多。

 

  全世界的人在判断自己和别人谦卑与否的时候,都应该考虑这两个方面:他们实际的地位和尊严,以及他们降卑的程度。人们会把后者与前者加以比较。所以,安守低位或谦卑行为可能在一个人身上说明他非常谦卑,而在另一个人身上却证明他毫不谦卑。但真正谦卑的基督徒对自己的实际地位和尊严看得极低;与此相比,降卑的举动在他们眼里微不足道。在他们看来,自己这样可怜、贫瘠、邪恶、卑劣的被造物跪在上帝脚前根本算不上谦卑。

 

  判断谦卑与否,要看两个因素:一个是降卑的程度,另一个是降卑的理由的程度。真正非常谦卑的人从不会认为自己很谦卑,因为他认识到自己理当如此。他认为,无论如何谦卑都不过分,因为这理由(上帝)实在太伟大,自己降卑的程度还远远不够。所以,他眼里只看到自己的骄傲,看不到自己的谦卑。

 

  熟悉认罪者心态的人都知道那些真正认罪的人不会认为自己认罪有多么伟大。原因在于人们判断自己认罪的程度需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主观犯罪感的程度,另一个是使他们产生犯罪感的客观理由的程度,也就是他们犯罪的程度。有些人认为自己罪恶深重、远超过众人,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臭名昭著的罪犯,他们这样想是理所当然的,这根本算不上是伟大的认罪。如果这种人看不到自己的罪,那他们就太盲目了。但是,那些真正深刻认罪的人,也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认罪的原因是自己确实罪恶深重。在他看来,自己比别人更有理由认罪,他把自己认罪归结于自己罪孽深重,而不归结于自己敏于思过。真正认罪的人自然而然地相信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并且认为这是非常明显的事实。因为他越认罪,越清楚地看到这点。所以,他必然觉得这点很明显,因此认罪也就不值一提。认罪的程度与所犯的罪相比是大的,这样的人才是真认罪的人。但真认罪的人没有一个会认为自己认罪的程度与自己所犯的罪相比是大的。因为如果他这样想,这正好证明他心里认为自己犯的罪是小的。并且,这正好说明他还没有认罪。而这也正是为什么真谦卑的人在被上帝对付的时候,并不觉得自己谦卑。

 

  人认罪是如此,同理,人认识自己的卑鄙、邪恶、无知、无能也是如此。同样,基督徒出于福音的谦卑,对自己卑微地位的认识也是如此。当福音的谦卑感程度很高的时候,圣徒从来不会认为自己这些认识(认识到自己的卑鄙、肮脏、无能,等等)有多么了不起,这些认识在他们看来不值一提,因为考虑到应当谦卑的理由,这些想法都是理所当然的。

 

  一个伟大的圣徒不会觉得自己有任何伟大之处。他所有的恩典和体验都微不足道,尤其是他的谦卑。说到与基督徒体验和真敬虔相关的东西,基督徒最看不到的就是自己的谦卑。他分辨自己骄傲的速度比看见自己谦卑快万倍:他能轻易分辨并且注意自己的骄傲,却从来看不见自己的谦卑。与此相反,自欺欺人的假冒为善者受到属灵骄傲的辖制,而对自己的骄傲视而不见,却对自己的谦卑极其敏感。

 

  谦卑的基督徒鉴察自己的骄傲超过挑剔别人的骄傲。他会积极地看待别人的言行,并认为自己才是最骄傲的人。与此相反,假冒为善者迅速地看到弟兄眼中的刺,却看不见自己眼里的梁木。他常常大声地批评别人骄傲,指责别人外表和生活方式的种种问题,为邻居的戒指和服饰大惊小怪,却对自己内心的污秽安然处之。

 

  假冒为善者这种“高估自己的谦卑”的习气,引出他们“喜欢炫耀自己的谦卑”的毛病。假谦卑的人喜欢用夸大的语言谈论自己多么谦卑,用做作的表情、动作、语气或低劣的伪装或某种怪异的感动等方式表演谦卑。古时候的假先知就是如此(亚13:4),假冒为善的犹太人也有这个毛病(赛57:5),基督告诉我们,这也是法利赛人的问题所在(太6:16)。但真谦卑与此相反。真谦卑的人不喜欢大谈自己的谦卑,也不用夸张的词语描述自己卑微的程度。

 

  真谦卑不用任何外在的装扮或外在的生活方式表现自己,正如圣经所言:“你禁食的时候,要梳头洗脸。”(太617)“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2:23)真谦卑也不喜欢喧哗;真谦卑既不吵闹也不浮躁。圣经描述的谦卑是安静温柔的。亚哈王在上帝面前表现出谦卑的时候,他缓缓而行(王上21:27)。圣经说,真谦卑使人静默忏悔:“他当独坐无言,因为这是耶和华加在他身上的。”(哀3:28)谦卑常常伴随着沉默不语:“你若行事愚顽,自高自傲,或是怀了恶念,就当用手捂口。”(箴30:32

 

  我专门用大量篇幅说明伴随属灵情感的真谦卑的本质在于它使人轻看自己的属灵成就,它使人觉得自己的成就与别人(尤其与别人的谦卑)相比显得微不足道;我也说明了属灵骄傲的相反本质,它使人高估自己的属灵成就。我用较长篇幅谈论这个问题,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帮助我们分辨真假谦卑。假冒为善者看自己比别人强,而这种性情正是上帝看为可恨的:“主说,这些人是我鼻中的烟,是整天烧着的火。”(赛65:5)圣经讲到圣城耶路撒冷居民的骄傲,因为耶路撒冷的人自以为比所多玛人圣洁,所以觉得有资格鄙视他们:“在你骄傲的日子,你的恶行没有显露以先,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玛。”(结16:56

 

  我希望读者不要忽略在自己身上应用这些道理。当您一旦相信“一个人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圣洁,这是一个坏兆头”,那么您就要小心了,在评价自己的时候,注意不要盲目地相信自己不会那么骄傲。您或许需要非常严格地审查自己,才能判断自己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如果您的结论是,“在我看,没有人比我更坏了”,也不要就此放过自己,反而要再次省察内心:您是否因为对自己评价如此之低,而认为自己比别人好?您是否因此而觉得自己很谦卑?如果您的回答是,“不,我并不高看自己的谦卑,在我看来,我和魔鬼一样骄傲”,请再省察:自满是否带着这种伪装进入您的内心?您是否因为觉得自己和魔鬼一样骄傲而感到自满?

 

  由于真谦卑和假谦卑具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具有这种情感(真谦卑)的人也表现出许多与上文所提到的截然相反的性情和行为。

 

  一个真正谦卑的人看低自己的义和圣洁,他是灵里贫穷的人。因为一个灵里贫穷的人,就是感觉自己里面空虚贫乏的人,他确实看到自己里面一无所有,这也是一种向上帝交差的态度。所以,一个谦卑的人,特别是非常谦卑的人,自然而然在很多方面举止如同穷人一样。“贫穷人说哀求的话,而富足人用威吓的话回答。”穷人在富人面前,不会迅速而强烈地表示厌恶;他会屈服,因为他知道自己比别人卑微;他不顽固,不一意孤行,他忍难忍之事;除了被鄙视,他没有指望得到别的待遇,并坦然加以接受;他不会在心里暗自不服,他不会觉得自己被小看不受尊重;他可以安守末位;他愿意尊重上级;他静静地接受批评;他尊重那些在他上面的人,他愿意受教,不自夸聪明;他既不过分热情,也不喜怒无常,他的心对强暴的事情没有兴趣;他不自以为是,也不看重别人如何看待他,而是自然而然愿意顺服别人。这才是谦卑的基督徒。正如伟大的马斯特里赫特所言,谦卑就是一种圣洁的胆怯。

 

  贫穷的人是乞讨者,灵里贫穷的人也是同样。真恩典情感和假恩典情感有巨大的差别:前者是站在上帝门口的乞讨者,穷困潦倒,饥寒交迫;而后者凡事富足,衣食无忧。他们靠幻想为自己积蓄了一切所需。

 

  穷人说话举止都谦虚,灵里贫穷的人更是如此,且他的谦虚比穷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在众人当中行为极其谨慎。对人趾高气昂,自以为是,鲁莽冲动,却在上帝面前装谦卑扮小孩是没用的。使徒告诉我们福音的目的就是为了灭绝人的骄傲和荣耀,不仅在上帝面前,也在人面前(罗4:1-2)。有些人在上帝面前装出谦卑的样子,对人却趾高气昂,胆大妄为,自以为是。他们应该思量这些经文:“耶和华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重大和测不透的事,我也不敢行。”(诗131:1)“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等等(箴616-17)。“眼高心傲,这乃是罪”(箴21:4)“高傲的眼目,你必使他降卑”(诗18:27)。“眼目高傲、心里骄纵的,我必不容他”(诗101:5)。“爱是不自夸,不张狂”(林前13:4)。基督徒在众人当中的举止行为有一种美好的谨慎和敬畏感,这来自他们的谦卑,正如圣经常常提到的:“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当恭敬的,恭敬他”(罗13:7),“并且提多想起你们众人的顺服,是怎样恐惧战兢地接待他,他爱你们的心肠就越发热了”(林后7:15)。“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弗6:5)。“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彼前2:18)。“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3:2)。“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提前2:9)。在这方面,基督徒就像小孩子一样:小孩子在大人面前是老老实实的,他心里有敬畏之情。

 

  也正是这样的心使基督徒尊重所有人:“务要尊敬众人。”(彼前2:17)一个谦卑的基督徒不仅在行为上尊重其他圣徒,也在各方面尊重所有人〈但并不赞成他们犯罪)。信徒的榜样亚伯拉罕尊重赫人:“亚伯拉罕就起来,向那地的赫人下拜。”(创23:7)这样的谦卑举动很值得注意,因为赫人并不在基督里,而且亚伯拉罕很清楚这些人是被上帝诅咒的,所以他绝不允许老仆人从这些人当中为他儿子娶妻;而以扫的两个妻子就是赫人,她们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保罗也尊重非斯都:“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徒26:25)基督徒的谦卑不仅使他们尊重那些在有形教会之外的恶人,也尊重假弟兄和逼迫教会的人。正如雅各,他是得救的人,刚刚与上帝整夜摔跤并领受祝福。但他非常尊重以扫,而后者是假弟兄,是逼迫他的人:“他自己在他们前头过去,一连七次俯伏在地,才就近他哥哥。”(创33:3)他称以扫为主,并命令全家人都要这样尊重以扫。

 

  我已竭尽所能按照圣经描述了内心真正谦卑者(出于恩典的谦卑掌管他的心)的心态和行为。

 

  所有真正的圣洁情感都涌自这样一颗心。基督徒的情感好像马利亚的珍贵香膏浇在基督的头上,香味满了整间屋子。这香膏出于一个纯白的玉瓶,对基督的感恩之情也出于一颗纯洁的心。这香膏从打破的瓶子倾倒出来;瓶子不破,香膏就流不出来,香味也散发不出来。同样,恩典情感也源于一颗破碎的心。恩典情感又像抹大拉的马利亚(路7章)的情感,她也用珍贵的香膏膏抹基督,也打碎玉瓶,用自己的眼泪给基督湿脚,用自己的头发擦干。真正的恩典情感(是献给基督的香气,用属天的香甜气息充满基督徒的灵魂)正出于这样一颗破碎的心。真基督徒的爱,不论是爱上帝还是爱人,都是出于谦卑、破碎的心。圣徒的渴慕,不论多么热烈,都是谦卑的渴慕;他们的盼望是谦卑的盼望;他们的喜乐,即使是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也是谦卑的喜乐,是出于破碎的心;它使基督徒虚心,使他们更像小孩子,行为举止更加谨慎。

 

  (本文选自《宗教情感》,杨基译,三联书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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