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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马丁·开姆尼茨)

[日期: 10/28/2020 8:10:37 P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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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马丁·开姆尼茨)


基督的人性


马丁·开姆尼茨

 

正确认识到基督里的人性是很重要的。因为上帝在基督的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并藉着他的肉身,与我们和好了(西1:20)。我们靠着他的血称义(罗5:9)。上帝的儿子为女子所生,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他称我们为弟兄并不以为羞耻,因为他也同有血肉之体(来2:14-17)。凡灵不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的,就不是出于上帝,这是那敌基督的灵(约一4:3)。凡吃上帝儿子的肉,喝他血的人就有永生,因为他的肉是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6:5451)。

 

此外《圣经》教导说,上帝的儿子取了与我们同质的、且具有我们本性一切条件的人性,作为他自己的属性,但它毫无瑕疵,且是无罪的、神圣的。在此之中,[基督]的人性具有因罪的惩罚而进入了我们的人性的软弱。为了我们,他取了这一形象以致成为我们的牺牲品。

 

在基督里人性的真理,藉着过去所采取的对立立场而被更好地理解了。

 

1)以往断言:基督没有采取真正的、正常人的肉体,而是一种幻影。它只具有人体的外貌,看起来似乎有骨有肉。这些人认为道成肉身本身、基督的行为和受难只是种假定存在的幻像,即一种外表的幻觉实体。

 

既然涉及奥秘,我们就不应考虑上帝能够做什么,因为这是一个隐藏的奥秘,甚至世上的伟人也不知道(林前2:7-8)。上帝在他的道里向教会启示了这个奥秘。

 

救主本身驳斥了这种妄言。当门徒们看见他在水面上行走时,把他当成鬼怪(太14:26;可6:49;约6:19-20);但基督藉着他的言行,断然否定了他们这种错觉。当门徒们以为基督是以人的形式显现的灵时,基督又否定了这种幻影说。他说:“摸摸我看,魂无骨无肉,你们看,我是有的”(路24:37-39)。“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颊的胡须,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并不掩面”(赛50:6)。保罗称它为基督的肉身(西1:22),因此不应认为基督是影像类事物。《圣经》也想到同样的事,因为它反复使用这些头衔:这个妇人的后裔、人子、大卫的儿子、亚伯拉罕的子孙。正如儿女不能以幻影方式具有血肉之体,而只有真实的存在,同样地,上帝的儿子也只能有真实的血肉之体(来2:14)。

 

这些幻影说的发明使我们得救赎的奥秘成为虚空,也使我们得救的希望成为枉然。“如果道成肉身和得救的希望是场幻影,那么我们的救赎就是虚幻的、不真实的,我们称义也是不真实的。向我们高举展现的竟是生命的幻影,它取代了永生——我们所寄托的唯一希望。”(伊里奈乌)。但事实上存在着甜蜜的慰藉,即在我们一切的不幸中,我们这个肉体不会永是这样而要改变形状,与基督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1)。但是,如果基督的肉体是一个幻影,那我们岂不是被虚妄或空幻的盼望所欺骗?《圣经》教导说,基督曾受试探,他本是一位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会同情和帮助现正受试探的人(来2:174:15)。这是多大的慰藉!然而如果他只是佯装同情地帮助我们,那么我们整个信仰就是徒然!

 

他们提出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罗8:3)的观点。他们说,上帝的儿子采用的只是一种形状,而不是真正人性的实体。保罗说,按肉体说,基督是大卫后裔生的(罗1:3)。他并没有简单地说,上帝差遣自己的儿子只是成为肉身的形状,却加上了“罪身”这一词。他使用这种表述有以下理由:

 

a. 我们的肉身是罪身。但道成肉身的基督是“无罪的”(原文作“不知罪的”)(林后5:21)。由于圣灵感孕,他的肉身是纯净、圣洁的。但他的肉身并不具别类性质。因此下面两种说法都是正确的:他远离罪人(来7:26);除了罪以外,他凡事与他弟兄相同(来2:17)。

 

b. 我们的软弱是对罪的必要惩罚,它的存在是由于罪。但由于基督从圣灵感孕,具有无罪的人性,因此他的肉体能摆脱那些软弱。但为了我们和我们的救赎,道成肉身的基督甘愿取了这种软弱,以便把他的爱交托给我们,又撤销对人类的惩罚,而把此惩罚加到他本人身上,好让我们从惩罚中获得自由。就此点而言,基督是以罪身的形状被差遣来。基督取了我们的软弱是由于同情,并非由于必须。

 

c. 上帝使那无罪的他,替我们成为罪(林后5:21),以便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好叫我们在基督里成为上帝的义”(林后5:21)。保罗称这为“罪身的形状”(罗8:3)。

 

我们始终坚定不移地相信:上帝儿子在道成肉身里并没有采取一种幽灵、一种幻影,而是一个真正的人性。

 

2)尽管上帝儿子取了真正肉身,但他们仍声称它的本质与我们肉身不同。给人印象是,基督带着身体从天而降,其肉体由某种天上的物质组成;在质与类方面,它与我们的身体相距甚远,是完全不同的。它被称之为天上的身体。据说上帝的儿子并不具有我们的人性,而是具有由另一种本质组成的性。

 

我们救赎的全部恩典都归于被赋予的人性。感到欣慰的是得知住在人的肉身中的罪被定在基督位格中与人同样的肉身上。我们的肉体是一个死亡的躯体。在它里面,死亡曾再次遭破坏。尽管我们的罪使我们远离上帝,但上帝的儿子把曾从我们这儿挪去的上天的祝福非常亲近地带给我们(弗2:13-19)。这是一种最令人鼓舞、最有利的交换,即上帝的儿子从我们这里接受了人性,并在他本身的位格中使之成圣、得荣耀。在圣餐中,他使自己与我们在那肉身中结合。肉身带着死亡进入这世界,而人子的肉体却为世人的生命而舍出,我们吃(信)基督肉的,就有永生(约6:54)。

 

我们救主的肉体与我们的肉体并无任何实质不同。正如儿女们有血肉之体,上帝儿子也照样有血肉之体(来2:14),他被称之为人,而且是个男人(徒2:22)、一个人(提前2:5)、人子、大卫的儿子、亚伯拉罕的子孙(加3:16)等等。因为他并没有承继天使的后裔,而是承继人的后裔(来2:16)。因此上帝的儿子取的肉身是与我们同质的,在各方面都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犯罪。

 

3)有争议的是:基督是否取了完全的人性。他们说,我们救主的肉身是简单的、无生命的材料。在那里替代灵魂的是基督的第二性。这被赋予的人性仅是一个人性的外表。基督并不具有人的心智或理性的灵魂,只是在他体内的神性替代了心智。后来,他们争辩道,在基督里,存在着人性的实体,但不存在它的本质属性。

 

在《圣经》中关于在基督里面存在着完全的人性有确凿的明证。这种灵魂常被归之于道成肉身的基督:“人子来是要舍命”(太20:28)。“我为羊舍命”(约10:15)。“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诗16:10)。《圣经》也提及他人的身体和灵魂,把它们视为两种不同的实体:“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传12:7)。他们“杀身体但不能杀灵魂”(太10:28)。《圣经》把那些不能理解的、仅视为有生命力的事归之于基督的灵魂:“我的灵魂(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太26:38);“我现在灵魂(心里)忧愁”(约12:27)。在基督的人性中,神性并没有取代心智和意志。因为《圣经》这么写道:“他会晓得弃恶择善”(赛7:15)。所有这些都必须被理解成是具有人类的心智。《圣经》中清楚的见证提及在基督人性中的意志:“我不求自己的意思(意志),只求差我来者的意思(意志)”(约5:30)。“不可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去行”(太26:39)。因此,在基督的人性中,这种本性有它自己特别的心智和意志。这点区别于其神性。保罗总结道:“他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腓2:7-8)。

 

上帝的儿子取了人性其原因主要有二:a. 为了救赎人性,使之摆脱上帝的忿怒、诅咒和永死;b. 为了在他自身里面再造和恢复最初的人性,并能使我们洁净、成圣和更新。他所承担的并不只是拯救人性的一部分,而是要拯救人性的全部。因此他赋予了一个完全的人性,即包括身体和灵魂两部分。

 

4)有些人论证,在基督降卑的一生中,在他里面的人性不会顺从侵扰我们本性的软弱。他们说,苦难决不会降临到基督的已被神性化的人性。一些人想象基督并没真正的死过。似乎上帝儿子的位格去遭受此灾祸的折磨是不值得的。

 

但《圣经》不仅指出上帝成了人,而且“道成了肉身”(约1:14)。它表明基督也取了我们人性中的软弱——只是它没有罪。“肉身”这一词指出了我们的软弱。这就是“奴仆的形象”(腓2:7)、“罪身的形状”(罗8:3)。

 

因罪,那些惩罚降临在我们本性上,这是假装不了的事,而我们都遭受到这惩罚。我们的中保基督要求把惩罚加诸于他身上,藉着这种真正补赎,使我们从罪责和惩罚中解脱出来。因此基督受难是真实的,它比任何人类心智所能理解的都要伟大得多。天父把整个世界的罪孽都放在基督身上,对他倾泻了他的忿怒。基督为我们受了咒诅!(加3:13)因此持有此论点的是否定了真正的赎价(提前2:6)及救赎本身。《以赛亚书》第53章中有几段都谈及此点:“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上主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到他身上,并且在他软弱时定意将他压伤……。”

 

当然,基督本可轻而易举地击退敌人的一切攻击,消除一切悲伤的感情。但那正是他降卑之时。他承担了其父因人类的罪孽而发出的忿怒,因此他的人性能够受苦且被钉在十字架上受死。我们不仅必须讲授在基督内人性的真实性,但它无罪孽瑕疵,而且还必须讲授这一教义:基督取了作为罪的惩罚的我们的软弱,因为他要救赎人性。

 

5)最后,有人认为,基督通过位格的合一,其人性最终被吸收到其神性中。因此,在合一之后,在基督里只有一性,即神性。有人争辩说,基督保留这被赋予的人性仅在需要他完成救赎工作的这段时间内。另一些人设想基督在升天时撇下了他的身体。还有人认为基督不是从马利亚那里,而是从四大元素的混合物中取得他的身体。他从死里复活时就没有这一被赋予的肉身;当基督从死里复活时,他就离开了已死的身体和灵魂。他只带着他的神性升天。

 

《圣经》教导说,基督保留了真正的人性,而且以同样的由圣灵感孕的人性实体升天。他升天带着这一身体,将来他再临实行审判时也像他升天时那样(徒1:11)。那时他们将看到他那被他们刺透的身体(约19:37;启1:7)。在审判后,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7)。在新耶路撒冷,就是在永生的圣城,羔羊的荣耀将成为列国行走的灯。所不同的是,在那里他被称为全能的上帝和羔羊。

 

我们得救的最大保证是基督的人性坐在天父的右边。是为我们的缘故他在那里显现(来7:25)。我们的身体也会改变形状,和他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1)。靠这联系,我们将在永生中与上帝结合,直到永远。确信的原则是:上帝的儿子在整个永恒中决不会抛弃曾赋予他的人性;在基督里,神性和人性的合一将永远常存。

 

真正与基督里的人性有关的教义就是:在整个时间的长河中,上帝的儿子把真正、完全与我们同质的人性与其本身结合起来;他拥有人性特征的身体和理性灵魂。这一人性是纯洁无罪的;但它也具有一切作为对我们罪的惩罚而降临于我们本性的软弱。在其降卑时期他取了此软弱以成为我们的牺牲品。

 

(选自《基督的二性》,段琦译,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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