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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脱离律法和反律法主义?(傅格森)

[日期: 6/17/2020 10:41:53 P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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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脱离律法和反律法主义?(傅格森)

如何脱离律法和反律法主义?(傅格森)-图1


若我们认为反律法主义能拯救我们脱离天生的律法主义心态,那我们就必须重新认识罗马书第七章的教导。律法主义者与反律法主义者都将律法视为问题所在,但保罗不这么认为,他尽力指出问题的根源是罪、而非律法。相反地,律法是“圣洁”、“公义”、“良善”、“属乎灵的”。真正的仇敌是住在里面的罪。而罪的解药既不是律法也不是推翻律法;这解药乃是恩典,如同保罗在罗马书五章12-21节的精彩呈现,而且他是在阐述“与基督联合”的背景下(罗六1-14)来定位这恩典。因此,若将律法废掉,就等于是处死无辜的人。

 

基于这理由,我们必须注意保罗在罗马书七章1-6节的论述发展。我们曾经嫁给律法这位丈夫,而死了丈夫的女人就可以自由再嫁。但保罗谨慎地说,不是因为律法已经死了,所以我们能再嫁给基督;相反地,在基督里死的乃是先前嫁给律法的信徒。但信徒因着与基督一同复活,如今可以自由(合法地!)嫁给基督这位丈夫,并随着基督而开始结果子献给神。用保罗的话来说,这第二段婚姻的必然结果就是:“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这说明基督徒与律法的关系是一种“姻亲”的关系!我们可以说信徒不再跟律法有直接的关系,或说信徒不是只单独跟律法有关系。我们乃是先跟基督建立关系,然后才产生跟律法的新关系。简单来说,正如亚当从父神领受律法,这律法绝不可从父神手中被抽离出来(如同那条蛇与夏娃所做的事);同样地,新约信徒在看待律法时,也必须知道我们跟律法之间的关系,乃是我们与基督联合后产生的结果。

 

约翰·本仁明白罗马书第七章的意义。“跟随首位亚当的倾向”仍存留在我们每个人心中。信徒已向着律法死,但律法并没有死。对信徒而言,律法仍旧存在。但藉着与基督联合,信徒如今有能力遵行新婚姻里的律法并结出果子!

 

因此,恩典(而非律法)使人遵行律法的要求;但与此同时,律法所要求的事,也正是恩典要在人身上结出的果子。

 

选自《全备的基督》,P192-193詹益龙译,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标题为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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