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22:44)
人会问这汗珠是不是相对来说如血;就是说,是不是它像血一样,血点是比普通的汗珠更稠,更重,更大,或者这真的是血。后一种说法是有可能的,曾有这样的例子,是得到很明确的验证的。在早期这样的看法是普遍为人接受,认为这是他为我们流血的其中一个时候,他的每一个毛孔就像一个伤口,流出血来,而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这样的看法在教父当中是最普遍的。也许我们不能绝对确定这点。但即使我们认为这只是和血相像的汗珠(我们决不能认为这是得到证实的),这也是至为异乎寻常的。因为他完全暴露在露天当中,跪在冰冷的地上,黑夜已深,天气寒冷,因为大祭司的仆人都要生火取暖(约18:18),这足以让人止住流汗,然而他的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
是什么让他这样?肯定不是仅仅要面对死亡。苏格拉底,塞涅卡都没有这样流汗,他们是冷静安稳。看看那些殉道士,甚至那些软弱的女性,他们平静面对死亡,在很多情形里是笑着走出监牢,感谢死亡这工具。这种不同原因何在?他们不需要与黑暗的势力争战,但对他来说,这是黑暗势力掌权的时候。他们不需要背负其他人的罪,连自己的罪都不需要背负;而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
在这里我们不会沉迷好奇的猜测,我们不需要人定规的概念,但我们也不会被人说服,不顾圣经明白的字句和含义。我们相信神,但不像有一些人相信的那样,就像法庭上的陪审员,相信一个值得怀疑,不值得相信的证人的见证,只相信他的为人,却没有多方证据的支持,就这样自取羞辱。我们不是把我们的信仰建立在知识上,而是从信仰得出我们的知识。我们相信神无误的智慧和真理,他已经告诉我们,基督也曾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彼前3:18),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
人轻看罪,但是苏醒的良心感受到罪的重担太重,它是无法承担。罪让一切受造之物叹息(罗8:22)。但是请看,耶稣亲身背负着罪,他的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罪人啊,如果你要亲自负担,那会怎样呢!嗐,那要让你沉到最深的地狱。然而,如果你拒绝他,忽略他,你就一定要负担,因为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10:2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然而,每一滴鲜红的血都宣告还有地方,呼召贫穷可怜的人前来。哦,让我眼望如此受苦的他,哦,叫我为那让他悲痛的我的罪忧伤。你把忿怒降在他无罪的头上:我心破碎,破碎;我眼流泪;让我的忧伤流血。但也叫我大大欢喜。那如血点的汗宣告我是脱离了定罪,告诉我,律法为大,得到尊荣。
我能不爱他吗?爱生爱,还有什么能像受苦把爱显明?如此的受苦,是为如此的罪犯!他们不但没有功德,甚至还没有愿意的心。主,我当作什么(徒9:6)?耶和华啊,请说,仆人敬听!(撒上3:9-10)
(选自《清晨灵修操练》,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