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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的祭坛观

[日期: 12/10/2019 10:06:12 PM ] 作者:求知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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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家庭的祭坛观

建立家庭的祭坛观


改革宗(福州)教会  林刚长老


经文:徒16:13-15,25-34

 

祭坛用来献祭,涉及宗教用途。因此建立家庭的“祭坛观”就是指家庭要归位,回归设立家庭的主对它设定的位置,和神建立起关系,还家于主。

 

圣经说:“耶和华咒诅恶人的家庭,赐福与义人的居所”(箴3:33)。义人的家要蒙福,恶人的家则要被倾覆。(参箴12:7)神要倾覆骄傲人的家,赐福给谦卑人的家。恶人就是那些不以神为他的义的人,义人则是以神为他义的人;骄傲人就是尊己为大的人,谦卑人则是尊主为大的人。世上只有两种人——属主与不属主,世上也只有两类家庭——属主与不属主。家是人的组合,什么样的人,构成什么样的家。

 

堕落的人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义人与谦卑人,我们都是该死的罪人,活在罪中,活在咒诅中,个人如此,家庭亦如此。所以基督来了,献己为祭,用自己的血买赎我们,使我们归回神,化咒诅为祝福,变痛苦为欢乐。这些蒙救赎的人的家就成了义人之家。义人是献在祭坛上归主为圣的活祭,他们的家自然就是祭坛之家,为荣耀上帝而存在。这样的家庭就是:

 

A、有信仰的家庭

B、被归正的家庭

C、基督化的家庭

 

人不仅生存在灵与物两界中,还生存在神与鬼之间。人若不在神的权下,即在鬼的权下。所以家庭没有中立地带。约书亚说:“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侍奉耶和华。”(书24: 15)侍奉即效忠,每一个人都有他所侍奉的对象。有的人是暗暗拜偶像(为肚腹,为金钱),有的人则是公开拜偶像(拜观音,拜关公)。但不管暗拜还是明拜,人若不是服侍神,就在服侍鬼。这正是许多家不成家的原因所在。所以信仰没有真空地带,家庭必须要被纳入信仰里。有的人总认为信仰是信仰,生活是生活,但一个信仰没有入心的人,是挂名的基督徒。这样的人虽然信了主,但主和他的家庭、事业无关。

 

弟兄姐妹,你的家庭不应当由你做主,如同你这个人是神做主的,同样,你的家庭也是神做主的,它不是你的私有财产,不是你自己掌权的私有疆域,你必须要把家庭归还给神。一个自己不让上帝做主的人,他的家庭就不可能让上帝做主;一个不把自己献上当做活祭的人,他的家庭也就不可能设立祭坛。

 

家庭的祭坛观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宗教观念,好玩的宗教术语,它有非常具体的内涵。我这里谈三个重点:

 

1、祭坛之家是奉献之家

 

基督徒是委身的人,委身即献己于主。奉献的人组成奉献的家庭,没有家庭的奉献,就谈不上家庭祭坛的建立。但这种奉献不是被强逼的不得不奉献,也不是为了某种功利目的而奉献,功利主义与律法的威吓都不会产生心灵的变革。真正的奉献是出于一颗由救恩催生的爱的心灵。上帝不惜自己的爱子为我们舍命,这伟大的爱感动了被救赎的人,使他们甘心乐意地奉献自己当做活祭。那些被基督救恩征服的家庭,每一个成员都甘心乐意地为主而活,从心里尊主而大!

 

一个奉献的家庭是归回原有位置的家庭,是为主而活的家庭,这样的家庭处世界而不属世界,必会显出分别的记号,略举几例:

 

A、奉献之家是由基督做主的家庭。奉献之家的治权不在人手中,而在万有的主手中。

 

B、奉献之家是为福音而活的家庭。他们既被福音改变,就为福音而存在。

 

C、奉献之家是追求圣洁的家庭。属主的家庭追求圣洁,不容罪恶横行。这不是说这个家里就完美了,而是说这个家庭是一个除罪的家庭。奉献之家必是除酵之家。

 

D、奉献之家是攻克己身的家庭。世人的家庭是利己主义的家庭,但属神的家庭是舍己的家庭。每一个神的儿女被福音征服的时候,都明白罪在己生命里的事实,所以会甘心乐意与主同埋葬,又藉着圣灵而得着基督的新生命。因此,归主的人就是弃己的人。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如果总是利用信仰来固卫自我,他并没有真正离开罪恶。家庭也是如此,这家的人若因福音而改变,还有可能一心只求自己的利益,为一家私欲而存在吗?所以奉献之家绝不是为自我利益而存在的家,而是对付自我私欲的家。

 

2、祭坛之家是有序之家

 

神要祂的儿女“凡事要规规矩矩地照着次序而行”。所以拥有合乎圣经的家庭次序观,是立起祭坛的家庭的第二个特征。祭坛之家既是由主做主,归主为圣,就一定会按着主的法则治理。主是掌权者,是次序的订立者,家庭若没有神掌权,次序就无从谈起。所谓基督是我家之主,就是说我的家是由基督说了算,是祂在实际地掌权。而让主做主的体现就是让道做主,因为基督是透过祂的道来彰显,也是透过祂的话来掌权。因此,基督掌权之家一定是真理掌权之家。无论是起初的立家,还是后边的持家,都必须按照祂话语的规范,以道为本,由道做主。不是丈夫怎么看?妻子怎么想?小孩说什么?而是主怎么看,圣经怎么说。如果真能这样,你的家庭将会省掉无数的争吵。

 

有序之家要注意两个“序”:

 

A、成家要有序

 

当代人通常是由恋爱进入婚姻,由婚姻而形成家庭。因此恋爱就是家庭的第一步,起步若错,根基就不稳。从一开先就要按神的法则来进入婚姻。这就要求基督徒的恋爱观不能随从世俗,不能基于人本,不能随心所欲,而要归回圣经。立家如果不是按照主道的原则,持家就无从谈起。

 

基督徒的婚恋要注意三个原则:

 

a.同一的信仰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是恋爱的底线,不能打破。结婚是夫妻双方“二人成为一体”,是灵魂和身体的契合,是身心灵的彼此接纳。这必然要求双方拥有共同的信仰,因为信道是从听道来的。但你还不能停在这里,还要进一步认识到,要求同一信仰后面的意思是为着生命的共同体。信仰产生生命,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是在生命里产生的。亚当的生命和基督的生命是生与死的区别。你很难想象两个“三观”全不同的人能高度和谐地在同一屋檐下幸福生活一辈子。把两个定意往不同方向跑的人绑到一起,结果将会如何?一个为主而活的人与一个为自己而活的人生活在一起,何谈幸福?

 

所以“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不是一位严苛的神对祂子民婚恋的粗暴干涉,而是慈父对祂的儿女爱的保护。而在对这一要求的履行上,你还要注意,恋爱双方要有相同的信仰,并不是说只要对方口头说信主就可以了,而是:一,要看对方是否有纯正福音的认信;二,要对对方的信仰生活有个基本的了解,看他所告白的信仰到底有没有基本的生活实践。这当然不是说我们可以洞悉一个人内心真相,也不是要求人要完美,不允许信的人有软弱。而是说双方既要生活一辈子,就必须对对方的信仰真相有一个基本了解。  

 

b.相爱的情感

同一信仰是恋爱的一个前提,但不能倒过来说只要有同一信仰的都可以进入婚姻,因为所有的弟兄姐妹都有同一信仰。因此男女双方的爱情是婚姻的另一个基础。当然,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世人,它首先是为荣耀神而存在,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因此约的规范是第一要求。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忽略了男女双方爱的情愫,否则《雅歌》收录在66卷圣经中就没有意义了。

 

在这一点上需要注意防止一些错误:

 

一是“胁迫式的爱”。其实,把胁迫和爱放在一起本就是一个语法错误,爱出于自由,一定不是被胁迫。恋爱是双方自由恋爱,你情我愿,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别人身上,胁迫别人附从自己的情感。胁迫是出于一颗自我的心,无论是硬胁迫(语言暴力),还是软胁迫(宗教理由),都不是出于圣灵感动的心,都不是为着爱的对方着想。所以基督徒要弃绝那种“阿米尔,冲!”式的不顾他人只顾自己的爱情暴力。当然,爱和被爱都是人的正当权利,应当予以尊重。我们所反对的不是爱的正常表达,或是一往情深的坚持,而是以一己之私对对方人格与爱的权利的粗暴践踏。

 

二是“情欲式的爱”。爱情有两种,一是出于基督的生命,一是出于肉体的老我。前者是美好的爱,后者是丑陋的欲。所罗门对书拉密女的爱是前者,他的长兄暗嫩对他玛的爱则属后者。自我之中的爱所追求的是情欲的满足,或者是出于“大情欲”——贪对方的钱财地位,或者出于“小情欲”——恋对方的外在相貌,都不会是爱对方的人格。

 

c.婚前的贞洁

这是在我们这个世代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恋爱的双方要彼此守贞。这不仅是指无论在身体和心灵上不可背叛对方,也是指相爱的双方不可逾越圣道的规范,偷尝禁果,提早产生婚前的性行为。我们与世人不一样,不要被世俗影响,仿效世人,把恋爱与婚姻割裂,搞什么试婚、同居。世人的视婚姻为儿戏,自我中心的人把婚姻家庭当做自我欲望的满足和延伸,这就是今天许多家庭悲剧的根本原因。但圣经不是这样讲的,婚姻预表着圣徒与基督的关系,婚约是从神与我们之间的圣约而衍生的。圣经的贞洁观不同于世人,性的贞洁不单是指向同一个人,更是指向同一正确的对象——按婚约成为配偶的人。正是因此,圣经视婚约外的性行为为私通,两性之间的性关系必须在约内进行方为合法。因此结婚之前的情侣在这方面要分外注意,用圣洁保守着自己身体,直到举办婚礼之后。

 

当然,我也不是古板地要求你们都要用长衣长袍包裹自己,牵手、亲嘴一概不可。身体受心灵支配,相爱双方情到深处有一些情侣间的亲密动作是难免的,那些表达爱的一些合宜的肢体接触并非不能理解。但圣徒们总要注意,在你里面的不仅有美好的灵,还有肉体盈余的邪恶,所以要保守自己的心,避免那些容易挑动不当情欲的、与性关连的、容易出格的行为。

 

信仰、爱情、贞洁,这三个是建立家庭的圣经法则,按序而行,家必坚固。当然,有关基督徒的婚恋原则肯定不仅限于这三点,但最重要的是这三点。此外我这里还要顺带提醒待婚的肢体:婚礼要在教堂举行。婚礼虽不是圣礼,却也是一个严肃的见证礼,是在神面前的彼此立约,具有神圣性,不可以轻忽随便。婚礼理当在父面前举行,并且要把最好的献上。所以教堂最好不要为已经按世俗方式举办过婚礼的人再“补办”婚礼,更不应该为违背圣经结合的人举办婚礼,比如有违圣经的再婚、婚前公然同居而不悔改等等。因为这些都是圣洁婚姻的反面见证,教会为其证婚,既助长其不悔改之心,又会绊倒别人,更重要的是羞辱了主的圣名。

 

根基不能毁坏,进入家庭必须按照圣经的原则,一开先就要有序化。今天很多家庭的问题在于从一开始家庭的根基就被破坏。

 

B、持家安于序

 

建立家庭要按照圣经原则,家庭建立以后的治理更要注重圣经原则,前者重“按序”,否则重“安序”,亦即要安于神所设立的家庭次序。我用五组对应词来表达这些优先次序。

 

a.主—人

上周我们曾分享过,构成家庭的主体不仅是人,而且是神与人。家庭永远不能将造人、设立家庭的神排除在外。无神的人与无神的家都是非法存在的,这也是蒙救赎之人组成的家与未蒙救赎之人的家庭根本区别所在。因此,神与人这一个次序,所要强调的不仅是家中要有主,更是家要让主做主。先主后人,由主掌权。主做人之主,人做主之仆;主发令,人听命。而不能颠倒,视主做仆,甚至用宗教名义来忽悠主。为什么今天有这么多所谓的基督徒家庭家不像家,甚至家破人亡,连普恩中世人的家庭都不如?原因正在于此。所有的痛苦皆是源于罪,而罪的根本就在于人悖逆主。以耶和华为神的民是有福的,有主之家一定平安幸福。

 

信仰要用行动来表达,宗教口号喊得满天响,可以哄人,但骗不了主。主是鉴察人心的,祂认识那些尊祂为大的人。自我中心的人所行的一切都是为自己,连高举基督也是为自己。你家由你做主,由你的配偶孩子做主,主就不是你家的主了。主如果真做主,家庭就当安在主的权下。

 

b.男—女

这是强调男女之间的次序。保罗在林前说“基督是各人的头,丈夫是妻子的头,神是基督的头”。所强调的就是次序。但次序上的差异,不等于人格的不平等。男与女是平等的,没有男尊女卑,乃是男尊女也尊。因此圣经既反对男权主义,也反对女权主义。但你也不能因此就得出一个结论:凡是男的能做的,我们女的也就能做。

 

神的创造是各从其类,是各有次序。神先造男,后造女,创造次序既有异,家庭分工就有别。何况姐妹的被造在生命上是软弱的,在使命上是帮助弟兄的。当然这不是说姐妹比弟兄低一等,甚至践踏姐妹的尊严,而是归回创造的次序,顺服上帝的主权安排。有人说得好,为什么上帝造夏娃不是用亚当头骨造的?这是为免得她骑到亚当的头上;为什么不是用脚骨?是为免得她被亚当踩在脚底下。之所以是肋骨,为的是让亚当张开双臂去保护她。

 

因此在家庭中弟兄和姐妹的次序要理清,分工要有序。丈夫是妻子的头,但妻子却不是丈夫的尾。做头的意思不是辖制,而是责任的担当。所以弟兄要做中流砥柱,勇于承担家庭的重担,保护妻子、儿女。姐妹是软弱的器皿,神加在丈夫身边是让她同受生命之恩的,她要爱丈夫,顺服丈夫,帮助丈夫。当然,这不是说姐妹就要躺在安乐窝中养尊处优,而是相对而言,她是丈夫的帮助,也受丈夫的保护。神设定家庭是有次序的,但今天这个世代,许多家庭的次序已经被破坏了,男不像男,女不像女;妻子像“狮子”,丈夫像“鸽子”。

 

神造男造女,不是只造男或只造女。今天许多家庭的组成不是男和女,而是“男”和男、“女”和女,不是阴阳相济,刚柔调和,而是全阴全阳,两性的互补被严重破坏。无序即乱,岂有不争不闹之理?家庭是在男女的协调配搭中,刚柔并济的。家庭所有的事情都是全家一起商量,但以弟兄做代表。家庭要有双性,不能只有弟兄或者是姐妹,两性一定要互补、配搭起来。夫妻虽是两个个体,但上帝的家庭法则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而是一加一等于一。如果夫妻二人没有连为一体,没有形成生命的契合。一加一不是等于二,而是等于三、等于四。人格一对抗,夫妻争吵、小三小四的插入都是免不了的事,甚至影响到孩子。你想一个小孩从小到大在父母的冲突或彼此的背叛之中长大,怎么可能有安全感?怎么可能不人格分裂?今天很多的孩子是父母心头的痛,父母们总想方设法想理顺与孩子的关系,却不知道问题出在自己。

 

c.上—下

这一组的对应词所强调的是家庭中上下的辈分关系。神设立的家庭有长幼之分,父母与儿女之间有上下的次序关系。当然,这也不意味着长辈与晚辈间人格不平等,长辈高晚辈一头,可以对晚辈居高临下、发号施令。当我们强调这个次序的时候,并不是要父母抹杀孩子的人格。经上说:“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神吩咐我们管教儿女,这是表明父母对儿女拥有教养权,在管教时不要惹他们的气,“免得他们丧了志气”(西3:21),这是要求我们要尊重神赋予孩子的人权,不可践踏他们的人格。这就是对家庭辈分上的上下次序应有的理解。

 

正确处理家庭的上下次序很重要。若父母在儿女面前失去了做父母应有的尊严威严,家庭的次序就会颠倒,父母的权柄就会丧失,儿女也就失去了一道屏障。次序不能够被破坏,但今天许多家庭,儿子是“老子”,爷爷是“孙子”。何为堕落?堕落就是以下犯上,处下而居上。亚当里的堕落人性,天生有一种叛逆性,其体现就是在家中不从父母,在社会中不从官长,在教会中不从尊长。还有另一种反向的叛逆:顺服是很顺服,但却是机械式的盲从、心灵被捆绑的唯唯诺诺。这不是真正的次序的体现,而是上对下的强权压迫。因此,人性若不在基督里,就没有真正上下的次序。

 

d.大—小

这里的“大小”不是指大人和小孩,而是指“大家”与“小家”。所谓“大家”,就是指国度这个大家庭,具体而言就是主的教会。“小家”当然是指我们这里所论的家庭。家庭与教会之间的关系是被很多的人所忽略的,又被很多的人所异化的。圣徒自重生伊始,就不再是自我独存的生命,而是与众圣徒共存的生命。无论他是否已经觉悟,他的命运与圣约群体息息相关。因此,小家根本不能置外于大家而独存。那种“保身家”式的“爱家观”根本不出于圣经,相反圣经谴责那些只顾自己的天花板的房子,而不顾神的殿荒凉的人。(见该1:4)神的心意是要我们不要只一心纪念自己的民和自己的父家,(见诗45:10)那种把自己“小家”的利益置于主的“大家”之上的家庭观,是从自我为中心的观念中衍生出来的,是有问题的。人既归耶和华为圣,家岂能不归入主的国度?

 

但在这里也要小心另一边的平衡,只要圣徒还在地上,就要正视在地上的现实。主赋予世上三种权柄:教会、政府、家庭,这三者各有疆界,各有权属。因此,当我们强调“小家”连于“大家”时,并非要用“大家”吞吃“小家”,而是要强调教会与家庭之间的关系要协调得好。家庭有上帝赐予的权柄,但个人家庭不应当与主的大家庭割裂,更不应当彼此对抗。俗话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属灵国度的利益和个人的家庭利益息息相关。神的殿荒凉,我家的天花板房屋建得再好又有何用?今天很多人把自己的“小家”凌驾于主的“大家”之上,将自己的“小家”孤悬于主的“大家”之外,却不知道如果“大家”都已经被打得七零八落,你的“小家”怎么可能还能经营得好?除非你这“小家”与“大家”毫无关系。今天又有很多人是用教会的名义来干预个人正常的家庭权柄,用“大家”抹杀“小家”、打压“小家”、干犯“小家”,这岂不是用教权来捆绑家权?却不知道所干犯的不是人,不是家,而是设立家庭的主。

 

e.天—地

强调天上与地上的次序,是强调家庭中属灵和属物质两个范畴的优先次序。这是圣徒之家不同于世人之家的独有的次序关系。圣徒是拥有属灵生命的人,复活的灵性活在待复活的身体之中,身处物界和灵界两界之间,在地却在天。这样的存有状态是极大的奥秘,既是特权,也充满张力。这样,圣徒之家在灵物两界间自然就有一个次序的把握问题。当然,我们都知道叫人活的是灵,肉体是无益的;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的一切话。属灵永远优先于物质。主也要我们思念天上的事,追求神的国神的义。

 

但我们也要注意平衡,圣徒还在地上,家在今世,需要基本的物质供应,我们需要房屋遮风避雨,需要食物滋养身体,这些物质领域的需要是自然的,不能属灵到不要吃不要穿不要住。圣经不是叫我们不食人间烟火,而是要我们不要“因物废灵”,“因地废天”。灵物并非互相敌对和排斥,当我们一心追求属天属灵的事物时,物质的需要神就会自然加给我们。因为我们遵行神的旨意,依靠创造万物的神而生活,也就顺应了万物的规律,领受到创造万物之主的供应。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没有灵性的灵魂也是死的,里面的生命决定外面的身体。因此,属灵生命的需要优先于物质的需要,家庭的灵性需要优先于家庭物质的需要。

 

3、祭坛之家是有理之家


“理”指真理,有理之家是指让主的真理充满家庭。因此,建立家庭祭坛观的第三个重点是“道化家庭”,它包括三个重点:

 

A、一是家庭成员渴慕主道

 

圣徒由道产生,藉道保存,为道而活。圣徒的生命与道分不开。既是如此,一个圣徒构成的家庭怎么可能会漠视真理?真正献为祭坛的家庭,必是渴慕和追求真理的家庭。道如果与圣徒分不开,道就与家庭分不开。我们的悲剧在于往往把家与道割裂,将道锁在教堂,而不带入家庭。因此,家要重建必要先树立这个观念:家庭最要的是道,灵魂的食物优先于物质的食物。真理的充满就是福杯满溢,真道是家庭蒙福的体现之一,没有道就没有祝福。一个家庭越蒙福,道就越充满。

 

但我们说的道充满家庭,不是指家里的书柜上摆满了属灵书籍,书不在于多,而在于有没有读。甚至不是指道是不是装在脑袋里,而是指道是不是充满在灵魂里。因为道理装在脑袋里,人的后天努力也能做到,但能够把真理送达心里,这是唯有圣灵才能够办得到的事。所以心灵之中有多少道,能否在各个处境中灵动活泼地应用这道,会折射出这个人生命的丰盛程度。

 

一个渴慕真理,追求真理的家庭是有福的,这样的家,神不能不祝福。请问,你的家在乎什么?追求什么?你家庭的喜乐为的是什么?

 

B、二是家庭以道治理

 

是否是真理之家不仅要看其家庭成员是否渴慕真理,还要看这个家庭是否按所领受的真理来治理。人的行动是受他内在的理念所支配的,人各有其理,家也各有其理。世上的家庭各有其推崇的治家理念。平庸一点的是世俗化的理念,高尚一点的是文化性的理念。但圣徒的治家理念既非儒家,也非佛家,不是东方文化,也不是西式教育,而是圣经神的真理。主的道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是我们立身之本,也是我们家庭的立家之本。圣徒的治家当以真理为本,行事当照着真理而行。

 

所以圣徒的家庭观是否出于圣经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家庭的生存与复兴。遗憾的是今天许多基督徒要么不关心家庭建造,要么醉心于人本的家庭观,真正归回圣经,潜心追求圣经有关家庭教导的人不多。

 

C、三是坚心遵行主道

 

真理之家的第三个体现是坚心遵行主道,持续不断地照主的话去行。一个人是否关注主的旨意,看他是否渴慕主道;一个人是否爱主、体贴主的心意,看他是否遵行主道。个人如此,家庭亦然。如果一个家庭的成员都坚定心志以主的道来驾驭自己的理性,主导自己的意见,将会避免掉多少无谓的冲突啊!许多时候夫妻意见的不合,父母子女之间看法的冲突,其实都是因为“各有己意”,而非“共遵主意”。祭坛观建立的家庭,如果缺乏在心灵中对主道的坚定遵行,家庭的祭坛只会是一座邱坛。

 

今天许多基督徒并非理性上不知道要遵行主道,而是感性上不愿遵行主道,或者意志上无力遵行主道。为何主道这么难以遵行?这是因为遵行主道意味着弃绝己意,不从人意。主道与己意人意对立冲突,二者不共存。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弃绝己意意味着死,意味着牺牲,这是利己的生命绝不愿意做的,所以不凭恩典,不靠圣灵,不活在基督里的人,怎能做得到?家庭处在社会中,不从人意,就意味着与世界的思潮格格不入。家要遵行主道,就意味着被世界弃绝,甚至逼迫,这样的处境有几个家庭会愿意进入?

 

因此,立起家庭的祭坛,就意味着家庭的成员要全然献上焚烧,若无十字架之恩,若缺背负十架心志,家庭的祭坛观永远建立不起来。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

 

(本文节选自林刚长老2014年主日系列讲道《家庭的“关”与“观”》,根据录音整理,标题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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