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的营 蒙爱的城www.crca.com.cn
首页 → 归正之窗 → 阅读内容
 
背景:

你要靠自己还清罪债吗?(托马斯·波士顿)

[日期: 9/10/2019 11:19:16 A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字体: ]

你要靠自己还清罪债吗?(托马斯·波士顿)


你要靠自己还清罪债吗?


托马斯·波士顿


你必须偿还所欠的债。无可否认的是,你是个罪人。无论你将来如何,公义都要求你为所曾犯过的罪付上代价,其要求才能得到满足。你必须在被定罪的忿怒之下受苦,律法的荣誉才能得到维护。也许你的生命轨迹已经改变了,或你已经定意要改变,已经下决心要遵守上帝的律法,但你过去的债要怎么办或打算怎么办呢?你对上帝的顺服,即便是完美的,也是在那个时候应当向祂付上的,因此无法满足过去罪债的公义要求,就像房客把今年的房租付清了,并不能满足房东对你过去所欠之债的要求。新账还清,能使一个人免于旧账吗?不,不要自欺;旧账都积蓄在上帝那里,封锁在祂的府库中(申32:34)。所以,结局还是一样:或者你必须承担你的罪根据律法所当受的忿怒;或者你必须承认,自己无法承担,所以只能求助于中保主耶稣基督。

 

现在让我来问你,你能够满足上帝的公义吗?你能够付清自己的罪债吗?肯定不能,因为既然你所冒犯的是无限的上帝,那么与冒犯的性质相对应的惩罚,也必须是无限的。但你的惩罚或为罪所受的苦,不可能有无限的价值,因为你只是一个有限的被造之物,所以你的惩罚必须无限延续或持续下去,即持续到永恒。所以,你在这个世界上所受的一切痛苦,不过是你在将来世界要受的前奏。

 

那,罪人啊,如果你能满足这些要求,那么你就可以靠自己、用律法的方式得到康复。但你还没意识到你不能做到这任何一件事情,更不用说做到所有这些事情吗?然而,如果你没有满足全部要求,就会一无所获。所以,无论你怎么改变你的生活,你仍然还是处在可怒的状态之中。尽你所能地累积你的顺服,承受上帝所加给你的一切苦难,是的,甚至在这一切之中,还没有一丝不耐烦,但这还是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所以你仍然还是一个要灭亡的受造物。啊,罪人哪!你在做什么?这么努力地自救,却不接受耶稣基督,也不与祂联合?你在火中辛苦努力,为虚空的目标精疲力竭,努力想要进天堂,却不知道那个门已经被亚当的罪封死,他或他任何一个失丧的后裔,都不能从那里进去。你没看见发着火焰的公义之剑,保护着生命树不让你靠近吗?你没有听见律法向你发出的咒诅,要咒诅你所做的一切,包括你的顺服、你的祷告、你的眼泪、你的革新,等等、等等吗?因为当你还在律法之下时,你最好的善行在咒诅的痛苦之下,也不能达到律法所要求的美善程度。

 

先生,要相信,如果你活着的时候在基督之外,死的时候也没有在基督,没有与祂有事实上的联合,视祂为第二个亚当、赐生命的灵,没有在祂救赎宝血的遮盖之下,那么即便你在遵守上帝的诫命上,做到了任何人所能做的一切,你也决不能平平安安地看见上帝的面。如果你想要的话,从这一刻开始,你可以永远告别这个世界的欢乐以及其中的一切,从此以后,只专注于自己的得救;如果你要走进旷野,以田野的草为食,与野兽飞禽为伍;如果你要退到地极的黑暗山洞,在那里为你的罪哀哭,直到哭瞎了双眼;如果你要用口舌认罪,直到舌头贴于上膛;如果你要祷告,直到膝上起茧;如果你要禁食,直到形容枯槁;如果这一切之后,你再舍身焚烧,即便如此,从上帝口中所出、绝不徒然返回的公义之言,还是会说,因为你不在基督里,所以即使你做了这一切,还是要永远灭亡,如《约翰福音》第14章6节所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使徒行传》第4章12节也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马可福音》第16章16节说,“不信的,必被定罪。”


选自《四重状态下的人性》赵刚译,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

阅读:1810 次
录入: qinnan
打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