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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己与上帝的荣耀(威廉·倪科思)

[日期: 7/9/2014 9:37:42 A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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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己与上帝的荣耀(威廉·倪科思)

 

舍己与上帝的荣耀

威廉·倪科思

 

    耶稣对那些肯跟随祂的人们有什么样的要求呢?耶稣反复地向那些有意要作祂门徒的人们提出要求,要他们舍己,祂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亦请参看马可福音8:34-38,路加福音9:23-25,马太福音10:37-39,以及路加福音14:25-33)。

    我们已经看到,罪的本相就是自私自利,即为自己而活。当耶稣呼召人们要舍己的时候,他正好打击了那在我们灵魂里的罪的中心点。福音中召人舍己的信息,是最令人感到紧张的。假若有一个人从一国进到邻国,而一手将那国王的冠冕突然摘下来,你想不会有一阵大骚动吗?照样,当「自我」这个神这个王受攻击的时候,人心里将会引起何等的骚动啊,因为一个天生属血气的人总是固执着腐败的「自我」这个神而不放弃的。

    那么,舍己是什么意思呢?舍己就是要做到否认并放弃自我专权,就是要为基督舍弃一切即舍弃隐藏的情欲和罪恶,舍弃世俗与其中的引诱,舍弃专求自我满足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舍弃一切任何的偶像,以至在基督以外再无所爱慕。在十七世纪中叶,汤姆斯·胡克(Thomas Hooker)曾经说过:「那是比你想象的更困难的一件事;你必须否定生命和一切,而不是仅仅否定生命中的某些利益和快乐;是的,必须做到不只随时准备要受捆绑,而且要为基督耶稣而死,或为祂忍受任何苦难。要一个人舍弃自己,这真是不容易做到的事……你能够舍弃生命、自由、房产和生计吗?下监狱容易吗?你若还有隐秘的情欲,要想加以弃绝,容易不容易呢?啊!要晓得作基督徒真不容易啊。」

    但这样的舍己必须要有其正当目的。耶稣在马可福音8:35告诉我们:「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请留意耶稣的话,「为我」。舍己的中心点乃是你要放弃即舍去你自己的意志,而去顺从另一位主即耶稣基督的意志、利益和优先程序。舍己的时候,基督便成为爱心、信任、信仰和倚靠的首要对象。基督取代了「自我」而作主。基督讲到要剜出眼或砍下手,为的是要说明听从福音做到舍己或悔改时所经历的严厉。这里所描述有关舍己的圣经教训乃是悔改的精义。要离弃罪和自我而在基督里归向上帝,从今以后乃为耶稣的缘故而活着,生活的最终目的要完全跟祂的一样:要荣耀上帝。

    今天,以人为中心的神学理论就是教我们相信,上帝的存在乃是为了人的益处。事实却不是如此。上帝创造世界或人类,主要不是因为祂要赐福给人类,乃是因祂本身要得着荣耀。上帝的道明白地教训我们,人类应该以寻求上帝的荣耀为他们言行举动的主要目的才对:「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书10:31)。

    可见,不为上帝的荣耀而活就是罪。人无论作什么,若不是为了上帝的荣耀,那就是罪。既然天生属血气的人没有一件事是为荣耀上帝而行的,可见他所作的一切都是罪。「恶人发达,眼高心傲,这乃是罪」(箴言21:4)。一个普通属血气的人吃东西,他是在犯罪。当他作工时,他是在犯罪,因为他作工的主要动机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荣耀上帝。

    圣经其余的教训也明白指出,人存在为的是要归荣耀给上帝。「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5:16)。「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于我们,不要归于我们,要因祢的慈爱和诚实归在祢的名下」(诗篇115:1)。「若有讲道的,要按着上帝的圣言讲,若有服事人的,要按着上帝所赐的力量服事;叫上帝在凡事上因耶稣基督得荣耀,原来荣耀权能都是祂的,直到永永远远」(彼得前书4:11)。清教徒理查特·巴瑟脱(Richard Baxter)论到人们不肯寻求上帝荣耀的真正理由,曾经写道:「骄傲引起人们建立起自己想象中的价值和良善标准来,以傲视或对抗上帝的荣耀;如此他们便变得妄自尊大,其所行所为则遵循高傲的徒党所教导的话,认为上帝不能也不该成为人类的目标,只有人类唯我独尊;仿佛我们受造仅是专为着我们自己,而不是为着我们的创造主。骄傲也会叫人重视上帝,但也只不过是像他们看重食物或健康或娱乐那样而已,甚至只想利用上帝为手段来获得他们自己的幸福;却不是把上帝看得比他们自己更重要,也不把上帝当作是他们人生目标中最为首要的。他们爱惜自己远胜过爱上帝。」

    人若为了上帝的荣耀而否定自己,这才是他受造应有的样子,使他成为永活上帝的仆人。这就是耶稣在地上时所表现的本性;祂「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腓立比书2:7)。耶稣召唤众人要舍己,背起他们的十字架来跟从祂,要为「祂的缘故」而活,而非为他们自私的目的。若我们为自己而活,就违反了我们受造的最高目的:我们原是该为上帝的荣耀而活的。凡不为基督的缘故舍己的人,就不能作祂的门徒。凡蒙召而被吩咐了却还不肯撇下一切所有的,也不能作基督的追随者。凡爱任何东西胜于爱基督的,就不是基督徒。你是不可能以更便宜的代价来跟从基督的。基督要求把心情、意志和生命全然献给祂。少乎此,则免谈了。

    历史传统的基督教福音

    今天信奉基督教的大多数人们,对于从前的信徒究竟是教什么或信什么,都很少表示有兴趣,也所知无多。他们很可能听闻一些人名,即如约翰·本仁或约拿单·爱德华滋,但简直不晓得他们的神学思想;这是悲剧。聪明的作法应该是要思考一下,到底圣灵在往昔的教会历史上如何引导了那些圣徒们,以便和我们现行的教导两相比较。我们且来检讨一下过去信徒中的某些人,究竟他们对自我、舍己以及献身给基督等方面的信仰情形如何。

    胡克是新英格兰地区首批清教徒的领袖之一。一六○年他写下一本书,叫做《基督徒的两大教训》,其中论到天生属血气的人时他写道:「正如一般人在一切事上总是求助于自己本身,照样他们不论作什么事总是着眼于他们自己本身;他们把自己看作是他们行动的最终目标;他们崇拜自我与罪,从来不想要顺服上帝;所以一切都是为着人的私利而作……可见一个天生属血气的人是仅有自我而无他人;甚至在一切细微的事上均皆如此。因为人天生就是瞎眼的,总认为他们自己的信誉和卓越就是最主要的善;而这正是我们把自己当作上帝的主要原因……因此人高抬自己过于一切,而且就这样成为了一个上帝……你本是可以得到恩惠的,并且你也可以得救,只是你偏偏不肯按照基督的条件来得着,你就是不肯舍去自己;然而你若要得着基督,舍己是必需的。」

    约翰·本仁(John Bunyan)是举世闻名的作家,其著作《天路历程》在历史上的销售量仅次于圣经。在他的另一作品《欢迎你来亲近耶稣》里,本仁写道:「亲近基督,同时需要诚心诚意地为祂舍去一切。『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27)基督还用其它类似这样的语词来描述真实的求道者,即那实实在在定意追随祂的人;这样的人会把一切丢在背后,他离弃一切,撇下一切,凡是会拦阻他继续亲近耶稣基督的一切事物,他都憎恶。」

    大卫·克拉逊(David Clarkson)是那伟大而有名的约翰·欧文(John Owen)的助理。欧文死后,他便继任教会的牧师。克拉逊根据路加福音14:27写了一篇完整的论文,其中有下面的一段话:「一个人被呼召的时候,若不能甘愿做到与最亲密的亲戚朋友离别,离开他的故里家园,放弃他一切的房产,牺牲他的自由或世上所贵重的一切,那么他就不是与基督有份的,基督也不需要这样的信徒……因为一个实实在在的基督徒爱慕基督超过一切,但他若不甘愿为基督的缘故舍去亲人、财产、国家等,那么他就是爱惜这一切胜过基督了:因为一个人最爱什么,他总是最不肯舍去它。他既然不肯舍去那一切,反而还要得罪基督,就此显出他根本没有基督门徒应有的爱心,所以就不是实实在在的基督徒。」

    爱德华滋大概是美国神学家中算为最出类拔萃的一位。在1746年,他写了一本书,此书至今还被推崇为一部古典作品,即《宗教的爱情》。其中爱德华滋描写到人信奉基督时应有的真实情况:「圣经充分地强调对宗教信仰要有真诚和谨守的态度,这就是要绝对地选择尊奉上帝作我们唯一的主和福分,要为祂撇弃一切,同时完全下定决心信从上帝和基督,甘愿为之付出代价,在我们心里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连同其中所包括的一切都要契合而顺从,连一切所将遭遇的困难也甘忍受,为了基督的缘故,恨恶我们在地上的一切享乐,甚至恨恶我们自己的生命,放弃我们自身以及所有的一切而完全永远地献给基督,丝毫无所保留;一句话,就是强调要尽完为基督舍己的本分;也就是要为祂的缘故弃绝自己,把我们自己变为无有,好让基督成为一切。」

    还有许许多多的参考文献可以引自同样出名的圣徒。但上面的这些引述已足以表明历史上这些伟大的基督徒领袖们所公认的道理了。

    新心,新生命

    真正的宗教信仰还包括些什么呢?耶稣曾经评论过文士和法利赛人,引用先知以赛亚的话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马太福音15:8-9)。这些人也谈论上帝,也敬拜上帝,却都是徒然,因为他们的敬拜只是在嘴唇上,而不是出于内心。真正的宗教信仰非常注重在上帝面前要有一颗纯正的心。

    耶稣告诉法利赛人:「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上帝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上帝知道一切人的心态,上帝说:「心中乖僻的,为耶和华所憎恶,行事完全的,为祂所喜悦」(箴言11:20)。行事完全的人和心中乖僻的人形成了对比,因为心中的状态决定着生命的道路。

    天生属血气的人,心中是腐败的。差不多三千年以前,先知耶利米就写道:「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利米书17:9)。这种病入膏肓似的诡诈之心,必须要用上帝超天然的大能来加以改变,如此人才可成为上帝的真正儿女。唯有人心改变,才可顺从基督的要求来否定自己而尊奉祂为主。

    圣经告诉我们,一得到救恩,心态和性情马上就发生根本的改变。使徒保罗这样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5:17)。希伯来书的作者告诉我们,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希伯来书12:14)。圣洁敬虔的生活正是心中有了一番改变的结果。人心改变时,他的动机也改变,价值观也改变,生活观也改变,对罪的态度也改变。他现在最要紧的是为上帝而活,他渴慕研读上帝的话,以便更加认识上帝,他也愿意服从上帝的一切诫命。

    凡是顺服上帝的诫命,不问是外表或是内心,只要出于敬虔的动机,就是生命有了改变的确据。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翰福音14:21)。使徒约翰写道:「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翰一书2:3-4)。如果人心没有这一番改变,生活上也没有相应的改变,那个人就不能够正确地称自己是基督徒。

    不要受虚假平安的欺骗。外表上的宗教活动和心中的平静并不保证是真实的得救归主。有千千万万的人曾经自以为他们的灵魂是稳妥的,如今却都在地狱里。有一种虚假的平安是来自魔鬼,而非来自上帝。如果经过反省检讨,你发觉你是为着自己而活,而不是为着上帝的荣耀,又发觉耶稣并不是你生命的主,那么现在就下定决心拼命寻求上帝吧!直到你找到祂为止。

    上帝的至高主权及可行的方法

    如果你真心要寻求上帝,首先你就必须要了解一件事:只有上帝能够改变你的心而拯救你。你的盼望不应该寄托在走向教堂前边去,或复诵一篇公式化的祈祷文,或一番决心等等。这些行动都不会改变你的心。你唯一的盼望在于上帝,求祂怜悯你。因为上帝说过:「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罗马书9:15)。盼望也不该寄托在你本身,或在你的所作所为,或你自己想作个基督徒这个心愿上。正如你不能创造一个世界一样,你也不能靠你的一己之力来改变你的心。「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上帝」(罗马书9:16)。你就像一个被监禁的死刑犯,是没有钥匙可以让你逃脱的。除非上帝选择要怜悯你,你就是永远失丧的。

    一切罪人都是应该立即被处决的。上帝有权能现在就执行刑法,或惠予缓刑,或藉着基督的代死可以发慈悲而完全赦免你。上帝或许决定要怜悯你,或许不然。祂可以随意而行。然而凡不寻求的人,必定是寻不着的。凡是太懒惰而不肯全心全意寻求上帝的人,必然达不到愿望。

    你必须面对你自己生命和心中的罪恶。除非你愿意用上帝之道的光将自己心里的腐败情形照露出来,你就无法将你的罪恶弃掉。要祈求上帝帮助你恨恶你的罪,并恨恶那些你最贪恋的罪恶。要多多省察你的众罪恶,即那些除了你与上帝以外无人知晓的思想上的罪恶,那些操纵你生活方式的自私自利的罪恶,以及过去行为上的罪恶。要想一想你的罪恶所应得的刑罚。求上帝让你深深承认懊悔一切的罪污吧。除非一个人彻底地憎恶罪污,他是不会来亲近基督的。

    恳求圣灵的帮助吧,求祂赐给你能力可以懊悔而离弃你一切的罪恶。祈求上帝帮助,使你甘心情愿将你的一切交出来归服耶稣基督,并尊奉祂作你一生一世至高无上的主。要祷告上帝赐给你信心。祈求祂改变你的心,并哀求祂怜悯你吧。

    同时也不可忽略上帝所预备用以开导你心灵的种种途径。一有机会就要去听人宣讲上帝的道。要研读圣经并慎思明辨其中的含意。当你寻求上帝的时候,下列的经文可以有助于你默想吟味:罗马书3:10-18,诗篇51:1-17,路加福音18:9-14,以赛亚书53:3-12(其中经句提及耶稣基督),以及路加福音5:12-13

    总要继续祈求并寻找上帝的怜悯,直到你确知祂已经应允了。不要被感觉所愚弄。要查看你生命实在改变的证据。继续不断地寻求上帝,直到你遇见祂。当你确实知道祂已经应允了的时候,就去告诉你所认识的某个真实的基督徒,同他分享你的喜乐。

 

    (本文选自《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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