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爱就是指祂永恒地为别人舍弃自己。根据这定义,爱就是为他人的好处所作的自我舍弃。这属性表明,神的本性是为了赐福或别人的好处,而舍弃自己。
约翰告诉我们“神是爱”(约壹4:8)。圣经有证据显示,神这属性甚至在创造以前,已存在于三位一体之间。耶稣对父神说:“因为创立世界以前,祢已经爱我了”(约17:24),这就表明从亘古以来父便爱子,并给予子荣耀了。这爱亦是互为的,因为耶稣说:“但要叫世人知道我爱父,并且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约14:31)虽然,圣经没有明言,但我们亦可推测祂们与圣灵之间的爱,就如父与子之间的爱。父、子和圣灵之间永恒的爱,令天堂成为一个充满爱与喜乐的地方,因为三位一体的每个位格都务求把喜乐和欢愉带给另外两个位格。
三位一体这自我舍弃的属性,清楚反映于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尤其是神与罪人的关系中:“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保罗写道:“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约翰亦写道:“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圣父、圣子、圣灵定意舍弃自己,带给我们真正的喜乐和幸福,我们当因此而大大喜乐。神出于本性如此看待祂所爱的人,祂永远都会继续这样待我们。
我们若要效法神这可传达的属性,首先要向神以爱还爱,其次就是效法神爱人那样去爱别人。我们对神当尽的义务可归纳如下:“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太22:37-38)若我们爱神,必遵守祂的诫命(约壹5:3),作祂喜悦的事。我们爱神,就不再爱世界(约壹2:15),我们做这一切都皆因祂先爱我们(约壹4:19)。
(选自《圣经教义与实践(卷一)》P146-147,林莉如、麦陈惠惠译,香港基督徒学生福音团契,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