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
有一位男士每周都会为妻子买一束鲜花。他这样做已经有25年了;现在,虽然婚姻状况不佳,他依然忠心地履行此事。如果他不带花回家,就一定会听到妻子的责备。但是他越来越难发自内心地继续买花了。他通常会把花放在梳妆台上,然后就会看到花被放在花瓶里。他觉得很骄傲,可以坚持做这一件事这么久。他的妻子不再感谢他,因为知道这不再是真爱之举。鲜花确实可爱美丽,但是却与从前大不一样。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重要的不仅仅是我们接受的是什么,我们怎么接受也很重要。如果我们只是出于义务去给予,美就消失了。属灵意义上也是如此。我们的创造主不愿我们只是履行职责,祂更愿意我们是因为爱祂才去做。祂能分辨我们一切的行为,若我们的善行缺失上帝的爱,祂就不喜悦。上帝也分辨我们是否只是出于义务来帮助我们有需要的同伴,是否只是出于义务每个主日去教会,只是出于义务才忠于婚姻并真诚地付出辛劳。主只对我们为什么是这样一个“好”人感兴趣。因此,我们读到:“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书14:23)。保罗也写道,即使是我们吃喝的时候,也都应该完全是为了荣耀上帝的缘故。如果一颗心里缺少对上帝的爱,在主眼里就不会美丽。
我们犯的罪比我们想象的更多。凡所做的没有上帝,没有对上帝的爱,就都不值得;虽然这事也许很好,但是一定要被视为罪。难怪,当上帝的儿女得出他们是罪人的结论时,一切对他们而言就都是罪了。他们最好的行为,他们最有恩慈的举动,他们好意的祷告都被轻看,没有什么能献上给上帝的。因为里面没有信心,也不是为荣耀上帝而行。那些有此类经历的人会同意以赛亚和保罗所说的:“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以赛亚书64:6)。还有,“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3:1O-12)。
基督所行的一切都是出于信心。祂能感受到与父之间持续的联结,祂并不会因为事情应该如此就会去那么做。祂的心充满爱,遵行祂父的旨意是祂的饼和杯。我们若要得救,就需要这样的耶稣。我们需要靠着对祂的信心使祂完全的顺服也成为我们的。祂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选自《真相信》P58-59,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