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以赛亚书中一样奇妙的教导说:“你们不要再献虚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恶的……你们的月朔和节期,我心里恨恶,我都以为麻烦;我担当,便不耐烦。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赛一13-16;五十八1-5)。难道这表示神憎恶人遵守祂律法吗?断乎不是,神绝不轻看人以敬畏的心遵守祂的律法。但人若不敬畏神,则他向神所献上的一切不但是虚无的也是神视为可憎恶和污秽的。
就任凭假冒为善之人心仍怀着邪恶,企图靠自己的行为讨神喜悦!他们不过将越来越激怒神。因为“恶人献祭,为耶和华所憎恶;正直人祈祷,为祂所喜悦”(箴十五8)。因此,我们应当毫不怀疑就连对圣经有一般了解的人也相信的事,即,就未重生之人而言,他们最卓越的行为在神面前不但不是义行反而是恶行。
所以,人无法靠自己的行为讨神喜悦的教导是对的。只有在人讨神喜悦之后,他的行为才能蒙神悦纳。我们必须对圣经教导的次序忠心。摩西说:“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创四4)。可见,神先喜悦人,才悦纳人的行为。因此,人心必须先被洁净,我们的行为才能蒙神悦纳。耶利米告诉我们耶和华的眼目看顾诚实(耶五3)。这是永不改变的真理。而且,圣灵藉彼得的口宣告:惟独信心才能洁净人心(徒十五9)。由此可见,行善的根基就是又真又活的信心。
(选自《基督教要义》第三卷ⅩⅣ,P643-64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加尔文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