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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中的连合(马丁·路德)

[日期: 10/19/2016 6:26:40 P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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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中的连合(马丁·路德)

 

信心中的连合

 

马丁·路德

 

 

  信将心灵与基督连合,有如新妇与新郎连合。像保罗所说,因这一个奥秘的连合,基督与人的心灵成了一体。他们既是成了一体,成了真正婚姻的结合,甚至是一切婚姻中最美满的,因为人的婚姻不过是这真正婚姻残缺不全的预表,那么他们所有的就不论好坏,都是公有的了。所以凡信的人,就可以拿基督所有的来自矜,来夸口,仿佛它们都是他自己的;凡他心灵所有的,基督也认为是他的。我们只要将双方比较,就要看出双方无可估计的差别来。基督满有恩典,生命,救恩;心灵却满有罪恶,死亡,咒诅。让信来到他们中间,于是罪恶,死亡,地狱就属了基督,而恩典,生命,救恩却属了心灵。因为基督既是新郎,就将他的新妇所有的都归于自己,而将自己所有的都赐给他的新妇。因为他既将身体与整个的自己也赐给她,怎会不将他一切所有的赐给她呢?他若接受了新妇的身体,又怎会不接受她一切所有的呢?

 

看哪!在这里我们所有的愉快景象,不仅是相通,而且是蒙福的争战,胜利,拯救和得赎。因为基督是有一个位格的神与人,他没有犯过罪,没有死过,没有被定过罪,他也不能犯罪,不能死,不能被定罪;他的公义,生命,救恩是不能胜过的,永远的,无所不能的;人因信与他结合,他就在他新妇所有的罪恶,死亡,与地狱的痛苦上有了份,不但有份,也将这些归于自己,好像是他自己的,又好像他自己犯了罪;他受苦,受死,下到地狱,为的就是要胜过这一切。这样,行这一切事的既是这样的一位,死亡与地狱既不能吞灭他,他就必在大决斗中将它们吞灭了。因为他的义大于一切人的罪,他的生命强于死亡,他的救恩较地狱更是无敌。如此那相信的心灵因所立信的誓,便在它新郎基督里面脱离了一切的罪,再不惧怕死亡和地狱,并领受新郎基督永远的公义,生命与救恩。所以他把她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新妇,毫无玷污皱纹,在生命的道里,就是说,因信生命,公义和救恩的道,把她洗净了。这样,他就以信,慈爱,怜悯,公义,审判聘她为妻,如同《何西阿书》二章所说的。

 

这样,谁能充分领会这种宝贵婚姻的意义呢?谁能了解这恩典所有丰富的荣耀呢?这一个富足敬虔的新郎基督娶了这一个贫乏邪恶的娼妓,救赎她脱离一切邪恶,把自己一切的善给了她作装饰。这样,罪就无法除灭她,因为这些罪已经放在基督身上,在他里面被吞灭了;她有她丈夫基督的义,她可把这义夸为自己的,也能在死亡与地狱面前,以这义抵挡她一切的罪,说:“虽然我犯了罪,但我所信的基督没有犯罪,凡他所有的,都是我的,我所有的,也是他的”--如同《雅歌》里那新妇说:“良人属我,我也属他”(歌2:16)。这就是保罗在《林前》十五章所说的意思,他说:“感谢上帝,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那就是,胜过罪恶死亡,正如他在那里说:“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

 

从此你又明白为何把这么多归于信,单以信可以成全律法,使人无行为而得称义。你看,第一条诫命,“你只要敬拜一位上帝”,也惟有因信才得以成全。因为你虽从脚跟至头顶都是善行,但你还是不义的,不敬拜上帝的,不遵行第一条诫命的,因为你若不是将上帝的真实与全善所应得的荣耀归于他,你就决不是真敬拜他。但这不能用行为成就,只能用心里的信成就。因为我们不是因行为,乃是因信,才能荣耀上帝,并认他为真实的。因此惟有信是基督徒的义,也惟有信是成全一切诫命的。因为凡成全了第一条诫命的,就不难成全其他的诫命。但行为既无知觉,就不能荣耀上帝,只有信临在的时候,行为才能荣耀上帝。然而如今我们不问行为的本身怎样,而只问那产生行为和荣耀上帝的是什么。这就是住在心里的信,就是我们一切公义的主脑与本体。因此那教训人靠行为成全诫命的教理,就是盲目与危险的。在有行为以前,必须先成全诫命,行为是从成全诫命之后发生出来的,这是我们以后所要听说的。

 

但为要更深刻明白我们内心的人在基督里所有的恩典,我们必得揣摩在《旧约》里上帝把头生的儿子分别为圣,归于自己,并且长子的名份很受重视,有双重的尊荣,就是有为祭司与为君王的尊荣。因为头生的是在各弟兄中作祭司,为首的,又是基督的预表,这基督是父上帝以及童女马利亚的真独一长子,又是非按血气与世界的样式的真祭司,真君王。因为他的国不属这世界。他掌管并祝圣属天属灵之事,即如公义,真理,智慧,和平,救恩等类的事。这不是说,地上和地狱中的事不属他掌管——不然,他怎能保护我们,救我们脱离这些事呢?——乃是说,他的国度不在于这些事,也不属于这些事。他的祭司职份也不在乎外表上的装束与姿势的显赫,如像亚伦的祭司职份与我们今日教会的神甫职份一样;乃在乎属灵的事,藉这些事他在天上上帝面前为我们代求,尽无形的职分,献上自己为祭物,行祭司所应行之事,正如保罗在《希伯来书》用麦基洗德为预表论他所说的。他也不但为我们祷告,代求,而且藉他圣灵活泼的教训在我们心灵里教训我们;这样,就完成祭司的两个实在职责,这职责,属人祭司的祷告与传道乃是有形的表象。

 

基督既生而具有这两个特征,他就照以上所说的婚姻律,将这两个特权赐给凡信他的人,与他们分享,因为照那律,凡属丈夫的,也为妻子所有。这样,我们凡在基督里的,就都是祭司,都是君王,如《彼前》二章所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特别的子民,是有君尊的祭司,是祭司的国度,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我们将基督徒祭司与君王的地位说明如下:第一,说到君王的地位,每一个基督徒既是因信高升于万有之上,他就凭着属灵的能力作了万有之王,所以没有什么能伤害他;不但如此,万有都受他管辖,不得不为他得救的事而效力。因此保罗在《罗马书》八章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又在《林前》三章说:“万有全是你们的,或生或死,或现今的事,或将来的事,并且你们是属基督的。”这不是说,每一个基督徒驾乎万有之上,用属世的权柄享有万事,掌管万事,——有些教士患了这种癫狂病——因为这种权柄只属于君王与世人。照我们平常在世的经验所指示我们的,我们倒为万事所管辖,受许多苦,甚至于死;不但如此,人越是基督徒,就越受凶恶,苦难,死亡的管辖,如我们在头生的王基督自己身上,以及他一切弟兄诸圣徒身上所看见的。我们所说的权柄,乃是属灵的;它在仇敌当中,在受逼迫当中大有权能。这权能不是别的,就是在软弱中显得完全的能力,在一切事上我都能为我得救的事找到益处,所以连十字架与死亡也不得不服事我,为我效力,作成我的救赎。这是一个何等荣耀的特权,而难于得着的,是真正无所不能的能力,是属灵的国度,在这国度里面,只要我相信,无论善事恶事都必互相效力,叫我得益。但是得救所需的,既然单是信,我就不需要别的,只需要信,本着它所有的自由而行使它的权能。看哪,这就是基督徒贵重无比的能力与自由!

 

我们不单是最自由的君王,也是永远为祭司,这就比为君王更为可贵,因为我们为祭司,便配在上帝面前为别人代祷,并将属上帝的事彼此教导。这些是祭司的职责,不能赋予任何不信的人。所以我们若信基督,他不但使我们作他的弟兄,与他同作后嗣,与他一同为王,而且使我们与他一同作祭司,可凭着信放胆来到上帝面前,呼叫“阿爸父!”彼此代祷,行那有形祭司们所行所预表一切外表之事。但不信的人就不能从任何事得益处,倒是作万事的奴仆,万事都只与他有损,因为他存心不善,利用它们来求自己的益处,而不是为荣耀上帝,所以他不是祭司,乃是亵渎的人,他的祷告只是罪过,决不会达到上帝面前,因为上帝不听罪人。这样,谁能测度基督徒高贵的地位呢?他藉他为王的权柄管辖万事,死亡,生命,罪恶,又藉他祭司的尊荣在上帝面前有非常的权能,因为上帝成全他所求所想的,如同经上记着说:“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们的心愿,也必听他们的呼求,拯救他们”(诗145:19)。但一个人达到这种荣耀,断不是因他的行为,乃是单因信。

 

(选自《路德选集》,徐庆誉、汤清等译,宗教文化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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