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基督不是生在律法(即一种行为之约)以下,祂就不必藉着承受刑罚或成全公义来满足此律法,而只需要做某些事来代替就可以了,但这就不是真的代替我们。因此,这说明西奈之约是极为必要的。
基督带着真实的身体和灵魂生在摩西律法以下,以致祂能够成就在救赎之约里应许的事,并为自己和圣父赢得一群百姓及永恒的荣耀。因此,神既是公义的,也透过人的信心,在基督里称不敬虔之人为义(罗三26,四5)。
然而,身为堕落的人类,我们的问题在于:以为自己其实不需要基督;我们有能力遵行神的律法;神并没有那么圣洁或公义;我们也不是那么糟糕的罪人。因此,神将以色列赐给了我们,而以色列也是祂的儿子(申一31;何十一1)。神将以色列民放在暂时的律法之约里,他们在其中必须靠行为赚取天堂在地上的写照。在摩西之约里,神启示出祂的公义所要求的完美的义(罗三21)。神的圣洁之火熊熊燃烧着,就像在西奈山的火柱一样,吞灭掉所有碰触此山的人。
神要求祂的儿子以色列顺服律法,来得着约里的福份。若以色列民能靠他们的顺服来赢得地上的福份,那堕落的人类就有机会赢得天堂的门票。然而一代接一代,以色列民的失败极为悲惨。以色列民才刚离开红海岸边,亚伦就造了金牛犊;在士师记里,每一代人都与迦南人通婚,并敬拜他们的假神;尽管所罗门拥有丰富的智慧和财富,他还是贪恋他许多妻妾的假神;然后,一位又一位国王不断得罪耶和华。有些王比其他王稍好一些,但他们都无法防止圣约咒诅的临到。以色列民无法靠律法而留在神的同在中,他们无法赢得与神同在的生命。即使在经过如被掳那般强烈的教训后,耶稣来到时仍发现他们是由毒蛇的种类所带领,甚至连律法的教师也是粉饰的坟墓。毋庸置疑,摩西之约在历史上,已为真实人类的生命刻划出一件事实,即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更确切地说,这世上完全没有义人;所有人都偏离正路,没有行善的,连一个都没有。
你是否以为自己多多少少可以从神那里赚取某些东西呢?请看看以色列的历史,然后再想一想。连摩西和大卫那种令人钦佩的敬虔也无济于事。摩西因为击打磐石而死在应许之地外面;大卫与拔示巴同寝,并因下令数点人数而遭到惩罚。身为亚当的堕落子孙,我们必须成为神的义才能在天上永远与神同住,而我们绝不可能靠自己完成此事,即使有神的帮助也一样;相反地,我们需要有一位来为我们完成这一切,而这就是耶稣基督来到世上的工作。祂是那义者,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祂是真以色列,持续顺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选自《神圣盟约——圣约神学初探》P158-159,王一、骆鸿铭译,改革宗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