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宇宙主权统治者,上帝是有威严的,罪(不法、未道德标准,没有尽心尽力实践公义)是件非同小可的事。世俗的文化故意缩小上帝的威严,不相信这一点。然而,罪的真相确实是如此。有些罪在本质上比其它罪更大更糟——但敌挡伟大的上帝绝不是小罪。
上帝创造我们,正如祂再造我们,是要我们圣洁。所以,我们漫不经心、漠不关心在道德上是否讨上帝喜悦,这态度本身就是大恶。即使人多有创造力、英勇、好行为,这样漠视祂,就无法消除上帝的不悦。
上帝察验我们的心,也衡量我们的行为。因此,罪咎感使我们的动机、目标和表现都有缺陷。艾略特(T.S.Eliot)写道:“……最大的不忠是:出于错的理由,做对的事。”上帝观察和评估我们行为的理由,正如祂彻底观察和评估我们的行为那样。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上帝留意人的心——思想、反应、欲望、作决定的中心和我们整个人的核心,过于关心我们所做的,因为藉着看到我们心灵的现状,祂最能真正认识我们。
上帝对所有受造之物都是良善和满有恩典的,祂极爱世人,为拯救我们,叫祂的独生子在十字架上受罚。我们唯一恰当的回应,是积极感谢祂,常存一颗感恩的心,这其实是上帝永远的要求。对上帝不感谢,没有爱意,如同任何形式的不诚实、不公义待人一样,在祂眼中应受惩罚。犯了最重要的第一条诫命,就是犯了最重要的第一条罪(参太二十二34-40)。
上帝应许赦免所有为罪悔改的人,并使他们复元。基督徒每天都会犯罪,包括没有做应做的事,或做了不应做的事,即使不在外表行为,也会在动机、目标、思想、渴望、希望和幻想方面犯罪(你知道自己的状况,对吧?),所以经常悔改始终是必须的。悔改必须彻底,正如罪由心而发,悔改也是由心而发。悔改是承认罪、丢弃罪,是相信——正如自从克兰麦草拟圣公会《公祷书》以来所说的,上帝“赦免和宽恕所有真心悔改,真正相信祂圣洁福音的人”——直接表达出重生的人渴望靠近上帝、经常爱慕上帝和讨祂喜悦。就是这个渴望使人抛弃罪,痛悔地回到上帝那里。
(选自《重寻圣洁》P129-130,石彩燕译,天道书楼有限公司,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