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
基督是怎样的根基呢?难道他只是我们救恩的起始,而之后我们要靠自己的善行完成这工作吗?难道基督只是给我们开路,而之后我们要靠自己的力量在上面行走吗?断乎不是。保罗在先前反而教导:当我们相信基督时,神就使他成为我们的义(参林前1:30)。唯有那拥有完全之义的人,他的根基才是立在基督之上,因为保罗并没有说神差派基督帮助我们自己获得义,而是派他成为我们的义(参林前1:30)。事实上,保罗教导: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并不是照我们的功劳,而是“按着自己的意旨所喜悦的”(弗1:4-5);我们也在他里面“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西1:14、20);天父也收养我们,使我们与基督一同做他的儿女,一同做后嗣(参罗8:17;加4:5-7);我们借基督的血得与神和好(参罗5:9-10);神将我们交在基督的手中,救我们脱离灭亡和失脚的危险(参约10:28);我们因已经被嫁接在基督身上(参罗11:19),算是已经享有永生,已经借神所赏赐我们的盼望进入了天国。再者,我们既因在基督里有份,虽然自己是愚昧的人,基督却成为我们在神面前的智慧,我们虽然是罪人,基督却是我们的义;我们虽然不洁,基督却是我们的纯洁;虽然我们是软弱的人,没有军装并暴露在撒旦的攻击之下,但神赐给基督击败撒旦和阴间权势之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同时也交给我们了(参太28:18);我们虽然仍居住在这取死的身体之中,但基督乃是我们的生命。简言之,既然我们在基督里拥有所有的一切,那么我们自己就是一无所有。我们若想要渐渐成为神的圣殿,就必须被建立在基督这根基上(参弗2:21)。
(选自《基督教要义》P793-794,钱曜诚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