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11:32
这个惊人的结论使我们看到,若是某些人有救恩的盼望,并没有理由使其余的人觉得绝望。无论得救的人现在的光景怎样,他们以前也是与别人一样。如果单是借着上帝的怜悯,他们才得以从不信的光景中被救出来,那么他们也当让上帝的怜悯达到别人。保罗在此使我们看到犹太人与外邦人一样有罪,以至于他们可以晓得,救恩之门对他们双方同样敞开。惟有上帝的怜悯才能拯救我们,因上帝的怜悯可以平等地賜给犹太人或外邦人。
这个看法与以前所引述的何西阿先知的预言相合:“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何2:23)保罗在此并不是说上帝使全人类都盲目,因而当为人类的不信负责任,却是说因上帝的护理而使万事都在他的安排之中,世人都犯了不信的罪。上帝这样行的目的,乃是要叫人都服在他的审判之下,人不可能靠自己的一点功劳,人的救恩却单是靠他的恩慈。
保罗在此指出两个要点:除了上帝的恩惠之外,在人里面没有任何一点长处,可以叫人自认为比别人好而蒙上帝怜悯;同时,上帝按照他恩惠的施与,可以随他自己所喜爱的,将他的怜悯赐给任何人。这里的怜恤两字是非常重要的。上帝不受任何事物的限制,因人都是失丧的,故上帝可以完全按他的心意拯救人。凡想以本节经文为根据,说全人类至终都必得救,这种想法完全是胡说。保罗的意思乃是说,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除了上帝的怜悯之外就不能得着什么救恩,所以没有人能发怨言。当然上帝的怜悯是人人都可以得着的,但人必须用信心来寻求。
(本文节选自作者《罗马书注释》P250,赵中辉译,华夏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