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之所以进入世界是因为亚当干犯了神的诫命。所有从亚当而来的人都生在罪里,约翰壹书3:4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犯罪就是最严重的叛逆,不服从属灵的权威,否认神的国度,抛开神的权柄,就是抵挡祂的旨意。罪就是按我自己的旨意而行。救恩就是把我们从罪,从罪的惩罚,罪带来的负罪感,还有罪的权势拯救出来。圣灵不只让我们知罪,使我们知道我们需要神的恩典,而且还让我们知道我们需要神的管理。神给祂的子民的应许是“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8:10)
不错,每一个重生的生命都接受了一个顺服的灵。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约14:23)实际上是我们是否信祂的试金石。我们若遵守祂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约壹2:3)。虽然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够完美地遵行祂的诫命,但是,每一个信主的人都会渴望并且尽力能够做到。圣灵通过保罗的口这样说过,“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注: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罗7:22)借着诗人,祂又说,“我拣选了忠信的道”(诗119:30)。“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诗119:111)那些降低神的权柄,无视祂的诫命,说律法对基督徒完全无效的教导,是出于魔鬼,不论鼓吹这些论调的人是多么鼓舌如簧。基督的拯救使人不再在律法的咒诅下,但却没有让我们不再在律法的诫命之下。祂把人救离神的愤怒,但并不是挪出神的管理之外。“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一条最大的诫命从未被废除过,将来也永远不会。
哥林多前书9:21非常明确地指出我们“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2:6)那主是怎样行的?祂是完全地顺服在神的旨意中,也就是对神的一切律法,在思想上,言语上,和行为上奉行。祂来“并不是要废除律法,而是要成全”。(太5:17)我们对祂的爱要以遵行祂的诫命来表达(约14:15),而不是用取悦的感情和华丽的词藻。基督的诫命也就是神的诫命(比较出20:6)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的祷告应当是,“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为这是我所喜乐的。”(诗119:35)我们读圣经,研读神的话语,应当让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工,带领我们实际应用,使我们对神的诫命敬爱得更深,遵行得更不犹豫,这样我们可以说我们的读经就是开卷有益了。
(节选自《开卷有益》第二章,唯慎译,古旧福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