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是出生,成圣则是成长。神藉着使人重生,将人从前没有的渴求种在人心里:使人渴求神,渴求圣洁,渴求在这个世界上尊崇并荣耀神的名,渴求祷告、敬拜、爱慕、事奉、尊荣、取悦神,渴求爱人、助人。圣灵借着使人成圣在人心里运行,使人按着神的旨意立志、行事;祂所做的是激励你们,借着实践这些新的渴求,以“作成你们的得救的工夫”(亦即在行动中表达救恩:腓2:12~13)。
重生是神瞬间独力完成,苏醒属灵死人的作为。这么说来,它是神独自所作成的工作。然而成圣就某一方面来说,是神人协力同做的工作——它是一串不断进行的程序,神人彼此合作:重生的人既从罪的权势下得释放,并向神而活,就在此过程中蒙神要求,要使自己持续地顺服神。神使人成圣的方法既不是叫人依靠自己主动的作为,也不是叫人漠不关心,只全然被动依靠神来动工。它乃是依靠神而努力。从属灵上来说,既然知道,没有基督加力,我们什么该做的都不能做;又知道主在我们当做的凡事上,都准备加力量给我们,那么我们就该“住在”基督里,不断地寻求祂的帮助——我们也必会得着主的帮助。
神按什么标准来圣化祂的圣徒呢?乃是根据祂自己所启示的道德律,正如基督自己曾阐释过这些律法,并按之而行,为我们立下榜样。基督的爱心、谦卑、在压力之下所表现的忍耐,都是我们应当刻意仿效的,因为一个肖乎基督的精神和心态,正是遵守律法的一部分。
信徒会发现在他们里面有相对的驱策力存在——圣灵保守他们由重生而有的渴望和目的;但他们原先那堕落的、老亚当的本性(“肉体”),其王权虽被推翻了,却尚未被摧毁,仍常常骚扰他们,不要他们行神的旨意,并引诱他们走上死亡之路。为了澄清律法与罪恶的关系,保罗现身说法,分析圣灵与肉体相争的经历:人要行全律法却有无力感,反被掳去做自己所不喜欢的事。只要基督徒活在肉身里,这种争战与挫折感就不可能消失。然而藉儆醒、祷告,防备试探,并培养与之相对的属灵美德,基督徒就有可能藉着圣灵的帮助,治死特定的恶习,亦即将其生命力抽去,使它变弱好置之于死地。这样他们就愈来愈向罪死了。他们要在不停与罪的争战中,经历许多特定的释放与得胜,却不会遇见他们力不能胜的试探。
(节选自作者著《简明神学》,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