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克
“那可称颂,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提前六15
古时,“神的主权”是一个人人皆知的词语,它是基督教作品中的一个常用词,也是布道上常常阐释的一个主题;它是曾给许多人的心带去安慰的真理,又曾坚固和刚强了基督徒的美德。但是,今天说到神的主权(在很多地方)简直就象在说天方夜谭。这是何等的不幸!这教义——本是理解历史的钥匙,是明白神护理之工和圣经的基础,是基督教神学的根基——却被极其可悲地遗忘,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灾难中的灾难。
我们讲“神的主权”这词的意思是什么呢?我们的意思是指神的至高性,神的王权,神的神性。说神有主权就等于宣告神就是神。说神有主权就等于宣告祂是至高者,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己意行事,因此无人能拦阻祂手,或对祂说“祢作什么呢?”(但四35)说神有主权等于宣告祂是全能者,是天上地下一切权柄的拥有者,因此无人能挫败祂的智谋,阻碍祂的计划或抵挡祂的旨意(诗115:3);说神有主权等于宣告祂“管理万国”(诗廿二28),设立列国,废王立王,并随己意控制历史的进程;说神有主权等于宣告祂是“独有权能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就是圣经中所启示的神。
(节选自 作者《神的主权》,标题及经文为编者加,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