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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会(Louis Berkhof)

[日期: 9/25/2009 9:59:09 A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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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会(Louis Berkhof)

 

论教会

 

Louis Berkhof

 

《信仰与生活》编辑部    赵中辉

 

   

壹、「教会」一词在圣经中的意义

 

       在旧约中,有两个字专指「教会」,一是qahal,是由qal这个字根变化来的,乃「呼召」的意思;第二个字是 ’edhah,字根为ya’adh,是「指定」或「在指定的地方集会」的意思。这两个字意义本不完全相同,但后来成为同义字,专指敬拜上帝的以色列会众。在新约中,「教会」(ekklesia) 一词是最为普遍,也是最为重要的,其字根包括 –ekkaleo,乃「召出」的意思。以上所提到的几个字,都说明教会是神所呼召出来,分别为圣的群体。在新约中,主耶稣是第一个提到「教会」一词的。祂称围绕祂的那群人为教会,就是那些公开认祂为主、接受天国道理的人。后来这个词被赋予了更多层面的涵义:

 

一、指某固定地点的信徒团体,即地方性教会,并不一定是崇拜性的聚会。有的圣经章节在用这个词时,提到信徒的聚集 (徒五11;十一26;林前十一18;十四192835),有些则否 (罗十六4;林前十六1;加一2;帖前二14)

 

       二、有些章节用到这个词时,指的是某个人家里的聚会。似乎有些富人在他们自己的家中设立聚会场所 (罗十六523;林前十六9;西四15;门2)

 

       三、在大部分的章节中,「教会」指的是信徒全体,在灵性上与救主基督联合的人,不拘在天上或地上、过去或将来 (弗一22;三1021;五232425272932;西一1824)

 

       圣经也经常用一些暗喻来象征教会:教会被称为「基督的身体」 (林前十二27;弗一23;西一18)、「圣灵的殿」 (林前三16;彼前二5)、「在上的耶路撒冷」 (加四26)、「天上的耶路撒冷」 (来十二22)、「新耶路撒冷」 (启廿一2),及「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前三15)。此外要注意的是,「教会」一词的字源还包括「属于耶和华」的意思,这说明教会是神的产业。

 

贰、教会的本质

 

       论到教会的本质,罗马天主教与更正教之间有相当不同的见解。前者认为教会的本质在于外在可见的组织。严格说来,这组织并不包括教会的全体信徒,而是以神父、主教、大主教、红衣主教、教宗所组成的神职人员政体为中心。罗马天主教将教会整体分为「教导的教会」及「学习的教会」。他们认为,教会的中心政体与教会的荣耀属性有直接的关系,包括教会的合一性、圣洁性、大公性等,而信徒只不过是这些属性的间接装饰。理论上,罗马天主教虽然因受到事实环境的约束,不得不修改这类的教义,但他们仍然主张「教会组织之外无救恩」的原则。更正教,即一般所指的基督教,反对将外在的教会组织视为教会的本质,并主张教会的本质是圣徒间无形而属灵的相通。这无形的圣而公之教会包括历代的信徒;在圣而公之普世无形教会之外,没有救恩。这教会是耶稣基督属灵的身体,在救赎之工的彰显上,反映神荣耀的光辉。

 

参、教会的各种性质

 

       一、争战的教会与凯旋的教会:现今在地上的教会乃是一争战的教会,她蒙召而为主争战。教会必须持续战斗,在各方面与邪恶的世界和黑暗的属灵权势相抗。反观永恒中的教会,则是凯旋的教会,在此教会中,刀剑已变为胜利,战场上的吶喊已成为凯旋之歌,十字架已成为荣耀的冠冕。

 

       二、有形的教会与无形的教会:耶稣基督的教会,一方面是有形的,一方面是无形的。这种区分只应用在地上的教会。教会之所以被称为无形,是因为在本质上她是属灵的,不能为肉眼所见。并且,我们无法凭外在的条件来断定哪些人属于无形的教会,哪些人不属于无形的教会。无形教会是普世的、神圣的,她包括所有以神选民的身分进入恩典之约的得救之人。另一方面,这无形教会藉由可见的信徒、圣礼、讲道、行政组织等,彰显于这世上。因此,教会也有有形的一面。有形教会中有麦子与稗子,有得救之人,也有灭亡之人。因此,有形教会虽是无形教会的彰显,且有形教会与无形教会的成员有多数的重迭,但并非所有有形教会的成员都属于无形教会。《威思敏德信仰告白》对有形及无形教会,有相当清楚而完整的定义。

 

       三、有机性的教会及组织性的教会:此区分仅限于有形教会。有形教会并非单单藉由外在组织彰显出来。就算所有的行政职务、圣礼、讲道等组织性事物都消失了,教会仍会藉由信徒的相通、信仰的告白、与世界的争战等可见的事物彰显出来。后者即为有机性的教会。有机性及组织性,虽然都是有形教会的性质,但其基础乃是属灵而无形的教会。

  

肆、教会的定义

 

       教会既具有多边的性质,我们就必须从不同的角度来为教会下定义。

 

       一、从预定拣选的角度:从这角度来说,教会就是「神选民所组成的群体」。这是从永恒的角度出发,以神的眼光看事情,而这样的定义容易造成误解。首先,我们无法十足肯定地区分谁是神的选民,谁是被神弃绝的。并且,有些人在永恒中蒙神拣选,但尚未从母腹中生出,或已出生但尚未信主。从现世的角度来看,这些人仍尚未属于神的教会。

 

       二、从有效恩召的角度:为了避免以上的误解,有些人较为强调从有效恩召的角度,将教会定义为「蒙圣灵恩召之人所组成的群体」。蒙圣灵恩召之人,自然是神在永恒中所拣选的人,因此这个定义也包括了上一个定义。有效恩召的结果是信心与称义,因此教会亦可被定义为「因信称义之人所组成的群体」。不论是从预定拣选的角度,或是从有效恩召的角度出发,都只能为无形的教会下定义,无法顾及有形的教会。因此我们还需要第三个定义。

 

       三、从洗礼及认信的角度:从这个角度出发,教会可被定义为「公开承认真信仰并接受洗礼之人所组成的群体」,在大多数更正教的宗派中,这也包括了信徒的未成年子女。当然,公开承认真信仰并接受洗礼之人,并不都是真正得救的人,因此这定义仅限于有形教会。这些人与他们的子女都属于有形的教会,在神圣的盟约上有份,但并非他们中间所有的人都会得着盟约的应许。只有那些属于无形教会,蒙圣灵重生,因信称义的人,才能得着恩典之约的应许。

 

伍、不同时代中的教会

 

       自从神在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之间树立敌对关系以来,教会即已存在,但她在不同的时代中采取了不同的形式。

 

       一、列祖时代:在列祖时代中,敬虔的家族是教会的代表,在此家族中,父亲有祭司的地位与职份。虽然创四26似乎暗示当时的人共同求告耶和华的名,但当时并无集体崇拜。在洪水时期,教会藉由挪亚一家得以延续。及至真信仰在地上面临绝迹时,神拣选亚伯拉罕一家归自己为圣。摩西时期之前,敬畏耶和华的人仍在家族中得蒙保守。

 

       二、摩西时代:以色列人在埃及成为一个民族,在出埃及之后,他们就成为神的教会,并领受了敬拜上帝的律例,使得他们的信仰得以彰显。当时教会并无独立的组织,以色列即教会,教会即以色列,国家与教会并未分离。异邦人若要进入神的盟约,必须成为以色列国民。这种形式的教会,一直延续到士师时期、王国时期、被掳时期,及间约时期。

 

       三、新约时代:在五旬节圣灵降下时,教会正式脱离以色列,成为独立的组织,从此之后政教分离。从前仅限于一国的教会,现在已变成普世教会了。基督的大使命正与这普世教会的理念相吻合:「你们要去,使万民都作我的门徒。」

  

陆、教会的属性

 

       罗马天主教将以下所述教会之属性,都归于有形教会。然而,按圣经教导,这些属性乃是属于无形教会的。

 

       一、合一性:罗马天主教认为教会的合一指的是组织上的合一,因此罗马天主教有极严密的集权政体。这种见解乃出于天主教的教会传统,而非出于圣经。更正教所领受的则出自于圣经,强调教会属灵的合一性。教会虽有不同的宗派、组织,但所持守的是同一个信仰,所信的是同一本圣经、同一位主,因此不同的宗派以及其独立的行政组织,并不能破坏教会的合一与不同教会宗派间的圣徒相通。教会是基督奥秘的身体,所有信徒都是这身体上的肢体。这种无形的合一,也藉由信徒所认信的信仰、公共的崇拜、共同的事奉等,有所彰显,因此也有可见的一面,但其本质是属灵的。

 

       二、圣洁性:罗马天主教着重外在形式上的圣洁,往往忽略信徒属灵的圣洁,强调道德条例、惩戒的礼仪等。更正教强调信徒属灵的圣洁,是由内而外的,圣洁的行为乃是出自于圣洁的内心。在名义及地位上,教会已经是圣洁的了,而神也预定教会完全成圣,毫无玷污。但在这个世代当中,教会仍在继续成圣,等到基督再来时,才会完全没有瑕疵。教会圣洁的性质,在信徒敬畏神的生活上得以彰显。

 

       三、大公性:罗马天主教认为教会的大公性在于其普及全世界的行政组织,但更正教却强调无形教会才是真正的圣而公之教会。无形圣而公之教会包括了历世历代所有的圣徒,在万国中皆有她的成员,其公同性并非组织上的,而是属灵的。

 

柒、教会的标帜

 

       教会的标帜是属于有形教会的,由此标帜可以区分教会之真伪。教会有三大标帜,其宗旨乃忠实归依圣经标准的信仰与生活。兹略述教会三大标帜如下:

 

       一、真诚地传扬主道:此乃教会最重要的标帜 (约八313247;十四23;约壹四1-3;约贰9)。当然,几乎没有任合教会所传的道是绝对符合圣经的;这种理想在地上是达不到的。因此,并不是说假如有间教会所传的道稍微不符合圣经,就是假教会。但是真教会不能偏离圣经清楚启示的一套基要真理,即历代教会所持守的正统信仰,包括三位一体、神的创造、圣子的神性、基督完成救赎之工、圣灵施行救赎之工、因信称义、圣经的默示、基督的再临等。

 

       二、正当地执行圣礼:圣礼 (洗礼与圣餐礼) 决不可与圣经分离,因为圣礼乃是圣道有形的传述,是救恩外在的媒介。行圣礼的人必须按着圣经的原则,只对信徒及其子女施行圣礼。圣礼的执行在初代教会中,乃是最显著的标帜 (太廿八19;可十六16;徒二42;林前十一23-30)

 

       三、忠实地执行惩戒:忠实地执行惩戒,是确保教义纯正、圣礼清洁的基本条件。教会在惩戒上呈现松懈的时候,真理的亮光即被遮掩,圣洁之事物也开始遭到滥用。圣经告诉我们,教会应坚持执行适当的惩戒 (太十八18;林前五1-513;十四3340;启二141520)

    

(本文原载于《信仰与生活》19554~6月号,译自Louis Berkhof, Reformed Dogmatics, II. pp. 157-179。本版为重新编辑版,参考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Pennsylvania: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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