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的营 蒙爱的城www.crca.com.cn
首页 → 教会建造 → 阅读内容
 
背景:

论教会会议(马丁路德)

[日期: 5/4/2009 10:34:53 A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字体: ]

论教会会议(马丁路德)

  
论教会会议(节选) 
    
  
马丁路德
      
  
  
  什么是会议,或什么是会议的事工?若会议不是为建立新信条,那么全世界就一向大大受了骗,因为它总以会议所议决的为信条,或至少是为得救所必须的,所以凡不遵守会议教令的,决不能得救,因他不服从主持会议的圣灵。罢了!我的良心无亏。上面我说过,没有一个会议有权建立新信条,因为这四次会议并没有如此行。所以我要在这里提出我的意见,回答主题如下。
   
  第一、一个会议无权建立新信条,虽然它是有圣灵在其中;因为甚至耶路撒冷的使徒会议(徒16)也没有建立新信条,而只是建立了圣彼得的结论,即是他们的祖先也相信了这信条。人得救只是因基督的恩典,必须不靠律法。
    
  第二、一个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和古信仰将新信条压制并定罪,正如尼西亚会议将亚流的新信条定罪,君士坦丁堡会议将马其顿纽的新信条定罪,以弗所会议将涅斯多留的新信条定罪,迦克墩会议将优提克斯的新信条定罪。
     
  第三、一个会议无权将新的善行吩咐人。它也不能如此而,因为诸般善行已经在圣经中丰富地吩咐给人了。圣灵在圣经中已经教训人诸般的善行,诸如谦卑,忍耐,温柔,慈悲,信实,信仰,善良,和平,服从,自制,贞洁,施舍,服务等等,简括说,即是爱,谁能想出比这更多的善行呢?谁能想出什么善行是未包括在爱的命令中呢?那在爱以外的,岂能称为善行呢?因为爱,照圣保罗的教训,完成一切诫命(参罗13:8),正如基督自己在马太福音也如此说(参太5:45)。
     
  第四、一个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和教会的古范将恶行定罪,并惩罚有恶行的个人,正如尼西亚会议的教令惩罚主教和会吏们的野心和其他邪恶一样。
     
  第五、一个会议无权将新礼仪——诸如节日,节礼,或关于饮食和服装的规矩——强加于基督徒,认为不遵守,就是犯了大罪,良心有亏。若会议如此行,就有圣奥古斯丁向雅努雅流(Januarius)所说的话:“守不守这些事,乃是自由的”,而基督所指定的礼仪,也是很少的。因为一个会议无权将它们强加于我们,所以我们有权将它们省略;圣保罗甚至禁止我们遵守它们,他在歌罗西二章说:“不可因节日,禁食,饮食等事而良心不安”(按:路德系依照武加大译本)。
     
  第六、一个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将这类礼仪定罪,因为它们是非基督教的,并且是成立一种未经上帝吩咐,反倒禁止了的新偶像崇拜或对上帝的事奉。
    
  第七、一个会议无权干涉属世的法律和政府,因为圣保罗说:“凡要服事上帝,从事属灵战争的,必须抛弃世务”(参提后2:4)。
    
  第八、一个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将这类的企图和新律法定罪,那就是,将教皇的教谕投在火中。
   
  第九、一个会议无权订立专制的教令和典章,来使主教有权任意发命令,叫人恐惧服从。反之,会议有权而且有责按照圣经将这类的事定罪,因为彼得前书五章说:“你们不可辖制人”;而基督也说:“你们不可这样”,“凡要为大的,要作你们的仆人”(参路22:26)。
   
  第十、一个会议有权规定若干礼仪,不过,第一,它们不得加强主教的专制!第二,它们应当是必须的,对人民有益的,将美好的训导和生活方式供给人。因此我们需要有些节期和聚会所;同样也需要有讲道,发圣餐,祈祷,歌诗,和赞美感谢上帝的固定时间。所以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四章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这些事不是为求造成主教的专制,而是为求获致人民的需要,益处,和次序。总而言之,我们必须有这类的事,而不可或缺,否则教会便不能存在。
     
  最后,一个会议应当只涉及有关信仰的事,而那是只当信仰有特别需要时。公开的恶行可以在本地由政府,牧师,和父母加以定罪,而善行也可以由他们执行。但是虚假的善行则属于信仰的事,因为它们败坏真信仰。所以牧师若是太软弱无力处理,它们也属于会议,虽然我已经说过,除一二次小会议,例如干革拉(Gangra)会议以外,大公会议对它们不予理会。至于礼仪应当完全排除于大公会议之外,留归本地教区内和学校内处理。校长同牧师应当是礼仪专家,因为其他人民是从学人去学习礼仪。
  
(选自《路德选集》)
 

阅读:1539 次
录入: 求知
打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