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的罪
宾克
每一个信徒都有犯罪的可能性。重生并不像许多人所想像的是心的改变,也不是血肉之性的根除,乃是接受一个完全的新性情。重生既不是旧性的除掉,也不是旧性的改变,乃是一新性情,属灵的性情,属神性情的交通与分享。在每一个重生之人的里头有两个性情——旧性与新性,肉体与灵性——使徒保罗告诉我们这二者是互相抵触的,彼此继续不断地争战。只要信徒在世上活着的时候,旧性,血肉之体的性情在他里面,他就有犯罪的可能性。
情形虽然如此,但信徒不一定活在罪中。基督的死已经使罪失去了控制的效能。十字架已经释放我们脱离罪的辖制。从前我们作罪的奴仆,但如今罪没有权柄管辖我们。神的话是禁止罪的:“你们要醒悟为善,不要犯罪”(林前15:34)。“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1:15)。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也是反对罪的。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凡污秽圣灵的殿的任何事必要除掉,那是我们当然的本分,神的恩典也是斥责罪的。主的应许是,“我的恩典够你用的。”神的恩典我们都可以随意支取。如果我们要支取,一切的能力都是我们的,没有信徒是—定要犯罪的,信徒也没有放纵的当然理由。
但事实是昭然若揭,就是所有的信徒果真犯罪。“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道书7:20)。每一个信徒在他日常生活中犯罪,犯消极方面的罪和积极方面的罪。这并不是说我们干犯国家的律法,或故意破坏十条诫命中的一条,我们所说的是,我们都亏缺了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圣洁标准。“愚昧人的思想就是罪”(箴言24:9)。忧愁和挂虑是罪,因为圣经禁止我们这样。贪婪是罪、骄傲是罪、懒惰是罪,这样一来还有谁能说他是无罪的呢?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壹书1:8)。
虽然每一位信徒是犯罪的,每天犯罪,达不到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标准,未能完全遵守主耶稣基督所给我们留下的“榜样”,可是我们还坚持在信徒与非信徒之间有一个根本区分的事实。非信徒是“罪的奴仆”(约翰8:34),但信徒是已经“得自由了”———脱离了罪的权势(约翰8:36)。此外圣经又记载说,“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犯罪的是属魔鬼”(约翰壹书3:6-8)。这几节圣经并非教导我们说一个信徒的日常生活是无罪的,乃是教导我们说这样的人,是不能习惯犯罪,我们应当特别留意这几节圣经中的动词时态,这里所用的乃是完成时态:“凡犯罪的”犯罪而继续犯罪是这个字的意思:凡经常习惯犯罪的人。请注意圣经并不是说,“凡犯罪者是属魔鬼,”乃是凡犯罪而又继续犯罪的人是属魔鬼的。照样,“凡行(习惯)义的才是义人”。使徒约翰在这里是说到我们生活的一般情形,他是说到我们的生活习惯。
在我们尚未仔细讨论本题之前,我们必须清楚地把这个问题解明。读者,如果你爱罪,你就不是神的儿女,因为神是圣洁的。如果你活着是讨自己的喜悦,又享受罪中之乐,你就不是基督徒,因为基督徒是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耶稣的人。基督徒是服从基督为主的人,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假如当你受试探时,你无动于衷,假如你得罪神之后,也没有真正的懊悔,那就证明你还没有重生;因为当一个真正信徒犯罪的时候,他就叫住在他里面的圣灵担忧,而圣灵要使他为他所作的错行感到忧愁。如果你不“逃避少年人的私欲”(提后2:22),如果你不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林前9:27),如果你不将“自己献给神” (罗6:13),你就没有资格说,你是信徒一家的人。
但那“被过犯所胜”(加6:1)的人又将如何呢?那真正天天追求讨神喜悦,荣耀基督,又实在寻求神的国和他义的人(太6:33)觉得在许多事上跌倒(雅3:2)——在信徒中有这样的罪,其结果如何呢?
一、不能停止为神的儿女
神的儿女就是被圣灵所生,与神的性情有份的人。新生决不是外部的改革,乃是里面的重生。新生并不是说翻过一篇新页,乃是新生命的开始。事实上一个重生的人,就不能不有新生的样子,我们重生并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彼前1:23),那不能朽坏的能死吗?绝对不能(弗2:5)。那些在灵性复活的人,能够灭亡吗?绝对不能。新生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那被造的能够成为非被造的吗?绝对不能。“我知道神所做的都必常存,无所增加,无所减少。神这样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传3:14)。
二、不能废去永生
当信徒犯罪的时候,他不能失掉永生,为什么?因为永生是从神来的白白恩赐。“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白白恩赐乃是永生”,(罗6:23)。人不能凭任何的功德来得到这恩赐(如果他能,那就不是恩赐了,那乃是赏赐了),因此他不能贬抑神的恩赐。况且神所赐给信徒的恩赐乃是永生。这一点需要加以强调,神给亚当一个带有条件性的生命,只要他顺服神的吩咐,不吃禁果,他就能得到这个生命。神在迦南给以色列人一个有条件的生命:就是要听从神的话而远避偶像。但是神给在基督里的信徒,并不是有条件的生命,乃是永远的生命。而且“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若说永生能够止息乃是名词上的矛盾。
三、不能失掉圣灵
大卫祷告说,“求你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诗51:11),但这乃是在律法的时代。相反的,在恩典时代,救主的应许:是“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约14:16)。信徒可以叫圣灵“担忧”,但他不能把圣灵从他里面赶出去,为了这个理由,圣灵住在信徒里面,并不是因为人有什么适合圣灵在他里面居住,乃是根据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所以没有任何事能来干扰圣灵在圣徒里面居住。因此,我们会读到,“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4:30)。那就是直等到我们的身体灵魂都得到荣耀的日子。
在哥林多教会的圣徒身上。我们看见了此事实的显著说明予以确认。我们必须承认一件事实:那就是这些人刚刚从拜偶像淫乱的异教世界当中出来,所以这些哥林多人仍在犯许多可怕的罪。例如兄弟彼此之间的纷争闹上公堂,尤有甚者,有些人干犯主的晚餐,将它变为醉酒荒宴的机会。然而就是对这样的教会,使徒保罗还劝勉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3:16)哥林多的圣徒虽然犯罪,但还没有失掉圣灵。
四、不能不配上天堂
当我们相信基督的一刹那,就配并且有资格进入圣洁之神的面前。“又感谢父,叫我们能与众圣徒在光明中,同得基业。”(西1:12)。这种相遇或适应性并不在我们里面,乃在基督。所以这适应性是完全的,不变的:“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我们的配上天堂不在于我们的服侍工作、顺服或我们的忠心,只在于主耶稣为我们所完成的工作。使徒保罗在他重生的一刹那,已经准备上天堂,正如他在晚年的时候,对他的主尽忠,准备见主一样。浪子配坐在他父亲的宴席上,乃是因为他是儿子,这表明我们在神面前称义,是穿戴基督给我们的义袍。使徒约翰看见在天上圣殿中的圣徒,在羔羊的血里,洗白了他们的衣服。使我们进入父家的,唯独靠着基督的宝血。
简而言之,我们有份于那不朽的基业,是完全靠着恩典,所以我们个人的不配,不能影响我们上天堂,如果信徒犯罪就不配上天堂,那么恐怕就没有一个人能上天堂了。“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3:2)。虽然如此,但不要以为一个人就可以随便犯罪,为所欲为,并且安慰自己说:当他死的时候,就可以上天堂了。如果你是神的儿女,你就应当在日常生活中证明出来。如果你真是一个基督徒,你就应当在生活上表现出来。如果你的生活没有表现出来你是一个基督徒,那么,你就不配称为跟随主耶稣的人。如果你是主的“羊”,你就要跟随牧人,并不是随从“肉体的私欲”或世界的道路。你就要听基督的声音。
情形虽然如此,但信徒不一定活在罪中。基督的死已经使罪失去了控制的效能。十字架已经释放我们脱离罪的辖制。从前我们作罪的奴仆,但如今罪没有权柄管辖我们。神的话是禁止罪的:“你们要醒悟为善,不要犯罪”(林前15:34)。“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1:15)。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也是反对罪的。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凡污秽圣灵的殿的任何事必要除掉,那是我们当然的本分,神的恩典也是斥责罪的。主的应许是,“我的恩典够你用的。”神的恩典我们都可以随意支取。如果我们要支取,一切的能力都是我们的,没有信徒是—定要犯罪的,信徒也没有放纵的当然理由。
但事实是昭然若揭,就是所有的信徒果真犯罪。“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道书7:20)。每一个信徒在他日常生活中犯罪,犯消极方面的罪和积极方面的罪。这并不是说我们干犯国家的律法,或故意破坏十条诫命中的一条,我们所说的是,我们都亏缺了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圣洁标准。“愚昧人的思想就是罪”(箴言24:9)。忧愁和挂虑是罪,因为圣经禁止我们这样。贪婪是罪、骄傲是罪、懒惰是罪,这样一来还有谁能说他是无罪的呢?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壹书1:8)。
虽然每一位信徒是犯罪的,每天犯罪,达不到神在圣经中所启示的标准,未能完全遵守主耶稣基督所给我们留下的“榜样”,可是我们还坚持在信徒与非信徒之间有一个根本区分的事实。非信徒是“罪的奴仆”(约翰8:34),但信徒是已经“得自由了”———脱离了罪的权势(约翰8:36)。此外圣经又记载说,“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犯罪的是属魔鬼”(约翰壹书3:6-8)。这几节圣经并非教导我们说一个信徒的日常生活是无罪的,乃是教导我们说这样的人,是不能习惯犯罪,我们应当特别留意这几节圣经中的动词时态,这里所用的乃是完成时态:“凡犯罪的”犯罪而继续犯罪是这个字的意思:凡经常习惯犯罪的人。请注意圣经并不是说,“凡犯罪者是属魔鬼,”乃是凡犯罪而又继续犯罪的人是属魔鬼的。照样,“凡行(习惯)义的才是义人”。使徒约翰在这里是说到我们生活的一般情形,他是说到我们的生活习惯。
在我们尚未仔细讨论本题之前,我们必须清楚地把这个问题解明。读者,如果你爱罪,你就不是神的儿女,因为神是圣洁的。如果你活着是讨自己的喜悦,又享受罪中之乐,你就不是基督徒,因为基督徒是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耶稣的人。基督徒是服从基督为主的人,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假如当你受试探时,你无动于衷,假如你得罪神之后,也没有真正的懊悔,那就证明你还没有重生;因为当一个真正信徒犯罪的时候,他就叫住在他里面的圣灵担忧,而圣灵要使他为他所作的错行感到忧愁。如果你不“逃避少年人的私欲”(提后2:22),如果你不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林前9:27),如果你不将“自己献给神” (罗6:13),你就没有资格说,你是信徒一家的人。
但那“被过犯所胜”(加6:1)的人又将如何呢?那真正天天追求讨神喜悦,荣耀基督,又实在寻求神的国和他义的人(太6:33)觉得在许多事上跌倒(雅3:2)——在信徒中有这样的罪,其结果如何呢?
一、不能停止为神的儿女
神的儿女就是被圣灵所生,与神的性情有份的人。新生决不是外部的改革,乃是里面的重生。新生并不是说翻过一篇新页,乃是新生命的开始。事实上一个重生的人,就不能不有新生的样子,我们重生并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彼前1:23),那不能朽坏的能死吗?绝对不能(弗2:5)。那些在灵性复活的人,能够灭亡吗?绝对不能。新生就是新造的人(林后5:17)那被造的能够成为非被造的吗?绝对不能。“我知道神所做的都必常存,无所增加,无所减少。神这样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传3:14)。
二、不能废去永生
当信徒犯罪的时候,他不能失掉永生,为什么?因为永生是从神来的白白恩赐。“神在基督耶稣里的白白恩赐乃是永生”,(罗6:23)。人不能凭任何的功德来得到这恩赐(如果他能,那就不是恩赐了,那乃是赏赐了),因此他不能贬抑神的恩赐。况且神所赐给信徒的恩赐乃是永生。这一点需要加以强调,神给亚当一个带有条件性的生命,只要他顺服神的吩咐,不吃禁果,他就能得到这个生命。神在迦南给以色列人一个有条件的生命:就是要听从神的话而远避偶像。但是神给在基督里的信徒,并不是有条件的生命,乃是永远的生命。而且“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11:29)。若说永生能够止息乃是名词上的矛盾。
三、不能失掉圣灵
大卫祷告说,“求你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诗51:11),但这乃是在律法的时代。相反的,在恩典时代,救主的应许:是“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约14:16)。信徒可以叫圣灵“担忧”,但他不能把圣灵从他里面赶出去,为了这个理由,圣灵住在信徒里面,并不是因为人有什么适合圣灵在他里面居住,乃是根据基督所完成的工作,所以没有任何事能来干扰圣灵在圣徒里面居住。因此,我们会读到,“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4:30)。那就是直等到我们的身体灵魂都得到荣耀的日子。
在哥林多教会的圣徒身上。我们看见了此事实的显著说明予以确认。我们必须承认一件事实:那就是这些人刚刚从拜偶像淫乱的异教世界当中出来,所以这些哥林多人仍在犯许多可怕的罪。例如兄弟彼此之间的纷争闹上公堂,尤有甚者,有些人干犯主的晚餐,将它变为醉酒荒宴的机会。然而就是对这样的教会,使徒保罗还劝勉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3:16)哥林多的圣徒虽然犯罪,但还没有失掉圣灵。
四、不能不配上天堂
当我们相信基督的一刹那,就配并且有资格进入圣洁之神的面前。“又感谢父,叫我们能与众圣徒在光明中,同得基业。”(西1:12)。这种相遇或适应性并不在我们里面,乃在基督。所以这适应性是完全的,不变的:“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我们的配上天堂不在于我们的服侍工作、顺服或我们的忠心,只在于主耶稣为我们所完成的工作。使徒保罗在他重生的一刹那,已经准备上天堂,正如他在晚年的时候,对他的主尽忠,准备见主一样。浪子配坐在他父亲的宴席上,乃是因为他是儿子,这表明我们在神面前称义,是穿戴基督给我们的义袍。使徒约翰看见在天上圣殿中的圣徒,在羔羊的血里,洗白了他们的衣服。使我们进入父家的,唯独靠着基督的宝血。
简而言之,我们有份于那不朽的基业,是完全靠着恩典,所以我们个人的不配,不能影响我们上天堂,如果信徒犯罪就不配上天堂,那么恐怕就没有一个人能上天堂了。“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雅3:2)。虽然如此,但不要以为一个人就可以随便犯罪,为所欲为,并且安慰自己说:当他死的时候,就可以上天堂了。如果你是神的儿女,你就应当在日常生活中证明出来。如果你真是一个基督徒,你就应当在生活上表现出来。如果你的生活没有表现出来你是一个基督徒,那么,你就不配称为跟随主耶稣的人。如果你是主的“羊”,你就要跟随牧人,并不是随从“肉体的私欲”或世界的道路。你就要听基督的声音。
五、不能永远灭亡
这一点是不需要辩论的。根据上面所说的,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没有一个神的信徒,因犯罪而至终灭亡。他能够冷淡退后,但绝不能够灭亡。没有一个冷淡退后的信徒灭亡的。挪亚是一个跌倒的人他醉酒了。亚伯拉罕是一个跌倒的人因不信而下到埃及,当他在埃及的时候,他撒谎称妻为妹。雅各是—个退后者——他故意欺骗他的父亲。摩西是一个退后的人——发怒悖逆神。大卫是一个退后者他犯了奸淫。彼得是—个退后者他三次不认主。但他们没有一个灭亡的,他们每—个人都能像作诗的人说,“他使我的灵魂苏醒。”是的,他们都被“苏醒”了,他们没有继续犯罪下去。没有,他们悔改了,并且转向神。
有些人教导说,一个重生的人可能永远灭亡。但说这样活的人,是未能理解他们教训的必然结果。信徒的永远安全,并非是神学上的诡辩,乃是圣徒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圣徒的永远蒙保守,绝不是宗教争辩的主题,乃是神所启示的真理,叫信徒的心在恩典中得着坚立。我们在这里所争辩的,不仅是加尔文主义的教条,乃是与神的荣耀,基督宝血的功效,并圣灵的大能有关的那些事。
现在我们愿意唤起人注意那—些因否认此项真理所招来的恶果。
这一点是不需要辩论的。根据上面所说的,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结论:没有一个神的信徒,因犯罪而至终灭亡。他能够冷淡退后,但绝不能够灭亡。没有一个冷淡退后的信徒灭亡的。挪亚是一个跌倒的人他醉酒了。亚伯拉罕是一个跌倒的人因不信而下到埃及,当他在埃及的时候,他撒谎称妻为妹。雅各是—个退后者——他故意欺骗他的父亲。摩西是一个退后的人——发怒悖逆神。大卫是一个退后者他犯了奸淫。彼得是—个退后者他三次不认主。但他们没有一个灭亡的,他们每—个人都能像作诗的人说,“他使我的灵魂苏醒。”是的,他们都被“苏醒”了,他们没有继续犯罪下去。没有,他们悔改了,并且转向神。
有些人教导说,一个重生的人可能永远灭亡。但说这样活的人,是未能理解他们教训的必然结果。信徒的永远安全,并非是神学上的诡辩,乃是圣徒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圣徒的永远蒙保守,绝不是宗教争辩的主题,乃是神所启示的真理,叫信徒的心在恩典中得着坚立。我们在这里所争辩的,不仅是加尔文主义的教条,乃是与神的荣耀,基督宝血的功效,并圣灵的大能有关的那些事。
现在我们愿意唤起人注意那—些因否认此项真理所招来的恶果。
一、神的应许就要落空
在圣经中:神屡次应许凡信他儿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假如我们已经相信了主耶稣,还要灭亡,那么将要怎么解释呢?主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主在这里并不是召请罪人,也并不是说他从来不辞退凡到他面前来的人(这当然是真实的,而且在福音书中已经教导过),他乃是声明,凡他所接待的罪人,他总不丢弃。下面的一节圣经就证明了这一点“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假如父神把我赐给基督,结果我又“来”到他面前,而且他又应许总(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能将我丢弃。凡父赐给他的,一个都不失落。那么我要至终灭亡了,这将要怎么解释呢?他的应许还有什么价值吗?
我们又念到,“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如果神在我里面已经动了善工,而这工作尚未“完成”,结果我灭亡了这要怎么讲呢?说假如我们尽我们的本分,神就愿意完成他的部分是不够的。那意思是说,由于我们犯罪的行为,拦阻了神完成他的工作,在保罗的心里,并没有这种两方面的可能性。在他的思想中没有假如,或是可是,或许,也许,乃是对此事的确信,神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必要完成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如果神应许要完成这工,而他又不能够完成那将要怎么解释?那么我们就要回答,在这种情形下,神的话就要像堕落之人的话是靠不住的。这样我们的信心,或我们灵魂的锚就没有稳定的根基了,我们是绝对反对这种思想的,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说谎话的。
在圣经中:神屡次应许凡信他儿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假如我们已经相信了主耶稣,还要灭亡,那么将要怎么解释呢?主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主在这里并不是召请罪人,也并不是说他从来不辞退凡到他面前来的人(这当然是真实的,而且在福音书中已经教导过),他乃是声明,凡他所接待的罪人,他总不丢弃。下面的一节圣经就证明了这一点“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假如父神把我赐给基督,结果我又“来”到他面前,而且他又应许总(在任何情形之下)不能将我丢弃。凡父赐给他的,一个都不失落。那么我要至终灭亡了,这将要怎么解释呢?他的应许还有什么价值吗?
我们又念到,“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如果神在我里面已经动了善工,而这工作尚未“完成”,结果我灭亡了这要怎么讲呢?说假如我们尽我们的本分,神就愿意完成他的部分是不够的。那意思是说,由于我们犯罪的行为,拦阻了神完成他的工作,在保罗的心里,并没有这种两方面的可能性。在他的思想中没有假如,或是可是,或许,也许,乃是对此事的确信,神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必要完成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如果神应许要完成这工,而他又不能够完成那将要怎么解释?那么我们就要回答,在这种情形下,神的话就要像堕落之人的话是靠不住的。这样我们的信心,或我们灵魂的锚就没有稳定的根基了,我们是绝对反对这种思想的,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说谎话的。
二、整个的救恩计划就要失败
假如一个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上天堂是根据他继续不断地忠实与顺服(不是由于他的信实与顺服,乃是因为基督已经救了他)。假如由于他未能保持信实与顺服,他就要永远灭亡了,这样一来他的得救就要根据他的行为,那就与提多书3:5的话完全相冲突“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
况且假如一个人得救,是由于他的顺服与信实来决定,那么他的救恩就是他赚来的,是他所应得的,这样一来救恩就是一种赏赐,是由于他的努力所赢得的奖赏。但这就与以弗所2:8-9的话完全相反,“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借)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此外,如果他的得救是靠着他的顺服与善行,他上天堂乃是由于他的勤奋所得的赏赐,那么神的荣耀至少有一部分被剥夺,因为这样,我们就不能像作诗篇的人说:“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与我们,不要归与我们,要因你的慈爱和诚实归在你的名下”(诗115:1)。
再者,假如我的得救在乎忠信到底,又假如由于我未能坚持到底而灭亡了,那么我就不能确实知道,我将要在天堂或地狱,度我永远的岁月,要等到我死后方知分晓。我现在就不能因我的名记载在天上而“喜乐” (路10:20),这样救恩就是将来的盼望而不是现在的享有。
最后,一个在基督里的信徒,必须持守信心一直到底,才能够得救,就是把福音减低到一无所有的地步,把罪人放在一个自由选择的地位;但主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6:35)。不是的,信徒不能够为了得救而生出圣灵的果子和善行。他们有了圣灵的果子与善行,是因为他们得救了。假如没有圣灵的果子,没有善行,不能为神的荣耀发光,就证明这样的人,仍在罪中。
三、神的能力受到限制
假如我有一万块钱现款在我身上,我就恐怕丢掉,那么我就为了安全起见,把这一万块钱存在银行里替我保管。照样,我确实知道我不能拯救自己的事实。所以我将我的灵魂交托给神,替我保全。这完全是在乎神能力的问题了,我是软弱,但神是刚强的,这是不错。世界、肉体与魔鬼都在攻击我,但有神帮助我,“如果有神帮助,谁能抵挡我呢?”这也是真实的。
神警告挪亚说将来他要用洪水毁灭恶人。于是神给他预备了一个方舟,作为逃避将来神审判的避难所。挪亚和他一家进入了这个方舟。等他们进入了方舟以后,他们的安全与受保护的责任就完全落在神身上。挪亚不能离开方舟,因为“耶和华就把他关在方舟里头”(创7:16)。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四十昼夜降大雨在地上——神能不能保守在方舟里的那些人与牲畜呢?这完全是在乎神能力的问题。当然,神有能力保守方舟内的一切生命。照样,每一个相信的人,已经逃入避难所,现在的问题是神有没有能力保守的问题——神能保守我们吗?回答是:“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1:12)。圣经又说,“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来7:25)。不相信信徒有永远的安全,就是限制了神的大能。教导人说,以前将自己的灵魂交托在神手中的人,还有灭亡的可能,他就是否认至高者的无所不能。
假如一个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上天堂是根据他继续不断地忠实与顺服(不是由于他的信实与顺服,乃是因为基督已经救了他)。假如由于他未能保持信实与顺服,他就要永远灭亡了,这样一来他的得救就要根据他的行为,那就与提多书3:5的话完全相冲突“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
况且假如一个人得救,是由于他的顺服与信实来决定,那么他的救恩就是他赚来的,是他所应得的,这样一来救恩就是一种赏赐,是由于他的努力所赢得的奖赏。但这就与以弗所2:8-9的话完全相反,“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借)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此外,如果他的得救是靠着他的顺服与善行,他上天堂乃是由于他的勤奋所得的赏赐,那么神的荣耀至少有一部分被剥夺,因为这样,我们就不能像作诗篇的人说:“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与我们,不要归与我们,要因你的慈爱和诚实归在你的名下”(诗115:1)。
再者,假如我的得救在乎忠信到底,又假如由于我未能坚持到底而灭亡了,那么我就不能确实知道,我将要在天堂或地狱,度我永远的岁月,要等到我死后方知分晓。我现在就不能因我的名记载在天上而“喜乐” (路10:20),这样救恩就是将来的盼望而不是现在的享有。
最后,一个在基督里的信徒,必须持守信心一直到底,才能够得救,就是把福音减低到一无所有的地步,把罪人放在一个自由选择的地位;但主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约6:35)。不是的,信徒不能够为了得救而生出圣灵的果子和善行。他们有了圣灵的果子与善行,是因为他们得救了。假如没有圣灵的果子,没有善行,不能为神的荣耀发光,就证明这样的人,仍在罪中。
三、神的能力受到限制
假如我有一万块钱现款在我身上,我就恐怕丢掉,那么我就为了安全起见,把这一万块钱存在银行里替我保管。照样,我确实知道我不能拯救自己的事实。所以我将我的灵魂交托给神,替我保全。这完全是在乎神能力的问题了,我是软弱,但神是刚强的,这是不错。世界、肉体与魔鬼都在攻击我,但有神帮助我,“如果有神帮助,谁能抵挡我呢?”这也是真实的。
神警告挪亚说将来他要用洪水毁灭恶人。于是神给他预备了一个方舟,作为逃避将来神审判的避难所。挪亚和他一家进入了这个方舟。等他们进入了方舟以后,他们的安全与受保护的责任就完全落在神身上。挪亚不能离开方舟,因为“耶和华就把他关在方舟里头”(创7:16)。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四十昼夜降大雨在地上——神能不能保守在方舟里的那些人与牲畜呢?这完全是在乎神能力的问题。当然,神有能力保守方舟内的一切生命。照样,每一个相信的人,已经逃入避难所,现在的问题是神有没有能力保守的问题——神能保守我们吗?回答是:“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后1:12)。圣经又说,“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来7:25)。不相信信徒有永远的安全,就是限制了神的大能。教导人说,以前将自己的灵魂交托在神手中的人,还有灭亡的可能,他就是否认至高者的无所不能。
四、基督代求失效
主耶稣基督不但是为了罪人死在十字架上,他现在也是活着为那些以他为避难所者代求。在说了“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以后,在下面他又提出说这话的理由“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使徒约翰写了“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以后,他接着又写着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使徒保罗在说了“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以后接着又说,“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3-34)。那么这问题自然能迎刃而解了。基督为我们的代求是否有效,当主耶稣说,“父啊,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我也知道你常听我”(约11:4l-42),他已经回答这个问题了。
基督代求的价值在彼得的事上,就看出了一个例证。既知道撒但想要得到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他就对他的门徒说:“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主的祈祷是有效的,这在以后的事上显明出来。彼得的自信失败了,他失去了勇敢,但他的信心仍在。当他三次不认主以后,主用眼看他,他就出去“痛哭”,几个礼拜以后,我们看见他在耶路撒冷的大街上,勇敢地为信仰辩证,如果,“义人祈祷所发的功效是大的”,那么谁能预测那义者(基督)代求的价值呢?
若是你否认信徒的永远安全,你就是拒绝耶稣现在代求的价值。若说,因犯罪的一个信徒会灭亡,你就是不相信中保的代求。如果有什么人教导说,神的圣徒有背道的可能,那就是与圣经清楚的见证相抵触。
主耶稣基督不但是为了罪人死在十字架上,他现在也是活着为那些以他为避难所者代求。在说了“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以后,在下面他又提出说这话的理由“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使徒约翰写了“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以后,他接着又写着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使徒保罗在说了“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以后接着又说,“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8:33-34)。那么这问题自然能迎刃而解了。基督为我们的代求是否有效,当主耶稣说,“父啊,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我也知道你常听我”(约11:4l-42),他已经回答这个问题了。
基督代求的价值在彼得的事上,就看出了一个例证。既知道撒但想要得到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他就对他的门徒说:“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22:32)。主的祈祷是有效的,这在以后的事上显明出来。彼得的自信失败了,他失去了勇敢,但他的信心仍在。当他三次不认主以后,主用眼看他,他就出去“痛哭”,几个礼拜以后,我们看见他在耶路撒冷的大街上,勇敢地为信仰辩证,如果,“义人祈祷所发的功效是大的”,那么谁能预测那义者(基督)代求的价值呢?
若是你否认信徒的永远安全,你就是拒绝耶稣现在代求的价值。若说,因犯罪的一个信徒会灭亡,你就是不相信中保的代求。如果有什么人教导说,神的圣徒有背道的可能,那就是与圣经清楚的见证相抵触。
五、信者得救的确信被剥夺
正如我们以上所说的,假如我们得救,在乎我们继续的忠信与顺服。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就要灭亡。那么救恩乃是将来的盼望,在死以前没有人知道他是在天堂或是在地狱,度过他永远的岁月。这样一来,完全救恩的确信,是根据神的应许这件事是不可能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在基督里的信徒,必要每天过一种战兢恐惧的生活,免得他未能向神尽忠与顺服,他不能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因为他不知道,他所犯的罪,就是使万事促进他永远的灭亡。他不能够说,“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也包括撒但),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8:38-39)。因为在他那一方面,有些不忠信,使他与神隔绝。简而言之,他现在所有的平安与安全感受到了剥夺,而活在奴隶、恐惧的捆绑中。这与圣经的教训相差何等悬殊!我们以上所讨论的,已足够表明否认信徒永远安全所包含的,并产生出来的恐惧恶果。
假如我们就在这里结束我们的讨论(不幸有些人在讨论这个题目时,毕竟在这里结束了),我们就未能够尽上信徒的责任,我们就是鼓励犯罪,叫人过一个散漫的生活,有将神的恩典,变为放纵情欲的机会的危险。那么信徒犯罪的结果是什么呢?我们已经讨论用信徒犯罪的消极方面,现在我们要讨论犯罪的积极方面。
一、与神的交通断绝
亚当犯罪的头一个结果,就是与耶和华神交谊的破裂,天起了凉风,耶和华在园中行走,亚当想逃避神的面,就隐藏在树林中。他的良心定他的罪,他对属灵的事不再感到兴趣,与神的交通断绝。情形总是如此。二人若不同心焉能同行呢?神不能容忍故意放纵的罪。一旦我们容许罪在生活中占一席位,与神的交谊就是不可能的。有的时候,阴雨绵绵,云彩遮住了太阳,使它的光不能照射在地球上。人们不再看见太阳。虽然它与地球之间的关系仍保持同一位置,但是人们不再享受它的温暖。但当黑云消散,它的光芒又再度温暖人的心。照样,信徒所犯的罪,就好像黑云一样,来到了人与神之间,遮住了神的笑脸,使我们不再享受神的完全恩惠。可是神与信徒之间的关系,仍然不变。等到信徒认罪,离弃罪,阴云即刻消散,与神的交通马上恢复。 正如我们以上所说的,假如我们得救,在乎我们继续的忠信与顺服。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就要灭亡。那么救恩乃是将来的盼望,在死以前没有人知道他是在天堂或是在地狱,度过他永远的岁月。这样一来,完全救恩的确信,是根据神的应许这件事是不可能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在基督里的信徒,必要每天过一种战兢恐惧的生活,免得他未能向神尽忠与顺服,他不能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因为他不知道,他所犯的罪,就是使万事促进他永远的灭亡。他不能够说,“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也包括撒但),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8:38-39)。因为在他那一方面,有些不忠信,使他与神隔绝。简而言之,他现在所有的平安与安全感受到了剥夺,而活在奴隶、恐惧的捆绑中。这与圣经的教训相差何等悬殊!我们以上所讨论的,已足够表明否认信徒永远安全所包含的,并产生出来的恐惧恶果。
假如我们就在这里结束我们的讨论(不幸有些人在讨论这个题目时,毕竟在这里结束了),我们就未能够尽上信徒的责任,我们就是鼓励犯罪,叫人过一个散漫的生活,有将神的恩典,变为放纵情欲的机会的危险。那么信徒犯罪的结果是什么呢?我们已经讨论用信徒犯罪的消极方面,现在我们要讨论犯罪的积极方面。
一、与神的交通断绝
不要以为与神交通的断绝是一件小事,这是—件非常严重的事。这不仅是令我们失去平安与喜乐,使我们属灵的长进受到阻碍,但更令人悲伤的,就是叫救主的心担忧。救主所最喜欢的事就是与他用自己宝血所买来的人有交通。在圣经中所描绘的,极其令人悲感的图画,就是在启示录3:20,“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这里所说并不是得救的问题,乃是与主交通的问题。“坐席”总是交谊团契的象征与表明。救主所渴望的就是这个,我们犯罪就是拒主于门外!
二、得救的快乐丧失
大卫跌倒最可怕的结果之一,就是失去了他的救恩之乐:“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诗51:12),乃是大卫伤心的呼吁。注意他并没有说,“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乃是“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乐。”由于他罪恶的行为,使他丧失了得救的快乐。信徒若是容罪在他的日常中占了优势,他就失掉了对属灵之事的兴趣,他对神话语的爱慕就消失,祷告失去了甜密,心灵空虚不得满足。不但如此,他也是痛苦的。“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因此就愈发悲叹。当彼得三次不认主以后,圣经记载他出去痛哭——表明他的痛苦与心中难过的情形达于极点。
三、工作的能力破坏
这是说不尽的悲痛。享受我们的救恩,向拯救我们的主感恩,怜悯那些丧亡的灵魂。顺服救主的吩咐,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将神恩典的大好信息传扬出去。但是,如果我的手是不清洁的。我怎能去操持主的器皿呢?
如果我自己生活在罪中,我怎能告诉别人,基督有救人脱离罪恶的能力呢?如果我失掉了救恩的快乐,我焉能对人再提到救恩之乐呢?如果我自己与神断绝了交通,我怎能谈到与神同行的不可言宣的福乐呢?我们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玛门。我们不能过一个不讨神喜悦的生活,而又能在基督工作上有份。
四、失去为基督作见证的能力
信徒是活的书信,为众人所诵读,如果信徒在生活中犯罪,就在世人面前不能代表基督,尤有甚者,我们在生活中容忍罪,基督就受到羞辱。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身体是做什么的呢?我的身体为我在这个世界上预备了一个家,我的身体就是一个交往的媒介,使我与别人有接触。我的身体就是一个交通工具。它带我从这个地方到另外—个地方。我的身体就是借以表白我自己的工具与器官。我的眼是我的灵魂之窗,我的言语即就是我内心情况的目录,我的面貌,反应了我的性格。身体对我的关系,并为我所效的劳,正如教会与基督,并为基督效劳一样,教会在集体方面,是真实的,在信徒个体方面也是真实的。是的,每一个信徒,就是基督的肢体,我要反映基督,彰显基督,将基督传达给别人。我是在这样做吗?是否在我的生活中,还给罪仍留余地?
五、在荣耀里的地位受影响
信徒在荣耀里的地位,完全是在乎神的恩典,但信徒在荣耀里的地位是由他的工作、事奉与顺服来决定的。奉基督的名所作的工,受基督的爱所激励而有的事奉,凡为基督荣耀所作的任何事,在将来都必要得到赏赐。假如我们未能用我们的才干来服事主,反而放纵肉体的情欲,我们在来世将要受到损失。我们有的时候歌唱,“在我们的冠冕上否有任何的宝石之星?”其实我们可以问问自己,将来能否得到冠冕。
在新约中所说的冠冕都是指着得赏赐说的,如果我们不能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我们就不能带那永远的冠冕。在来世,信徒就不再像现今一样,站在一个同一的水平线上。主耶稣说:“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太19:30),“日有日的荣光,月有月的荣光,星有星的荣光,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分别。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林前15:41-42)。照样,我们现在一时享受罪中之乐,在来世我们将要失掉一切。
主在登山训众的结束时,所用的建造房屋的比喻,为使徒保罗发扬光大。“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1-15)。每一个基督徒都是建造房屋的人,他在上面所建造的根基乃是基督自己,他所用的材料就是他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与工作。当基督第二次再来的时候,要试验我们的工程。经不起试炼的那些工作,就是凭着肉体的能力所作的。那能存到永远又能得赏赐的工作,就是凭着圣灵的能力,并出于爱基督,向基督感恩所作的工作。有一等人他们要“受亏损”(得不到赏赐),他们的工程要被火焚化,但是他们却要得救,“好像从火中经过”一样。在罗得的身上,我们能看到这等人的惊人而严肃的训证。
罗得是个“义”人(彼后2:6-7),但他的生活在神面前不被记念。在他的眼界中充满了自私。他是一个贪爱世界的人,他完全为今世与感官的事所占据。他在世上未能过着客旅与寄居的生活,他反而去到所多玛罪大恶极的城中定居。时候一到,神定意要毁灭这罪恶的巢穴。因为罗得是神的儿女,所以神差遣天使来拯救他,罗得所有的家产都损失殆尽,在所多玛付之一炬。在个人方面来说,他是得救了,但他受了亏损。他在将来也是这样。罗得乃是后世之人的鉴戒。那些用草木、禾秸——死行,来在主的根基上建造的,在来世一定要受到亏损。
六、行为受主责罚
神是圣洁的,罪必须受到刑罚。信徒所犯的罪也正如非信徒所犯的罪一样受到惩罚。他们之间的区分,并不在于刑罚的事实,乃在于刑罚的时间。非信徒的罪将在来世受到刑罚,信徒的罪在今世要受到刑罚。这就是雅各、摩西、大卫的经验,他们受到严重的责罚。
在圣经中论到信徒犯罪的结果有详细的说明,“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背弃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用鞭责罚他们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将我的慈爱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实废弃”(诗89:30-33)。如果神的儿女不按照主的旨意行事为人,他们虽不被丢弃,但他们要受神公义刑杖的责罚。若我们犯罪就要受苦——身体、灵魂在我们的环境中受苦。
七、危及肉身的生命
假如神的责罚没有达到所预期的效果,那怎么样呢?假如犯罪的人,在神的重压之下,未能谦卑自己,反而令他的心刚硬,将如之何呢?假如他不认罪,不放弃罪,而故意生活在罪中,那将怎样呢?那样神就要借着死亡的打击,叫他离开世界。在本文的前一部分中,我们提到哥林多信徒虽然犯了极其严重的罪,然而仍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的事实。但是我们现在注意到另一方面。那就是论到亵渎主的圣餐,使徒保罗说:“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30)。论到这同样严重的问题,主耶稣说:“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约15:2),那就是从地上把他除去。信徒是应当结果子的,如果他未能达成他被召的目的,神就不允许他白占地土。论到这一点,使徒约翰说:“有至于死的罪”(约壹5:16)。这是肉身的死,所说的罪,就是信徒所犯的罪。我们明白圣经的意思是:神的忍耐是有限的——在信徒犯罪达到某种程度的时候,然后他再犯罪,就是“至于死的罪”。我们在摩西的事上,就看到了这事的例证。因为他击打磐石的罪,耶和华将他从活人之处剪出,不让他进入迦南。但他并不因此灭亡,这已经由他同以利亚在变像山显现的事实证明了。因为一个基督徒,要继续在他已知的罪中生活,对于主的管教又无动于衷,是一定危及他肉身的生命。现在我们要看一看这件事全盘的结局:“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 (加6:7-8)。愿主赐给作者与读者一颗愈发恨恶罪的心,愈发惧怕得罪主的心,愈发与他亲近的愿望。
(选自《给传道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