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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当得我们何等的敬拜(乔治·斯文诺克)

[日期: 3/26/2024 1:04:14 P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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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当得我们何等的敬拜(乔治·斯文诺克)

 



 

既然上帝是至高无上的,那么他当得着至高的敬拜。所罗门在说到上帝的殿堂应该建造得宏伟高大时,给出了这个理由:“因为我们的神至大,超乎诸神。”(历代志下2:5)上帝是至大,因此我们献上的敬拜应当是至高的;上帝是至圣,因此我们的侍奉理所当然应当是最好的。我们所献上的若只是普通寻常的事物,自然不能反映出上帝的荣耀与华美,却显得上帝贫乏可怜。“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玛拉基书1:14)为什么献上的祭物的品质如此重要?因为上帝是“大君王”,他的名是“在全地上大而可畏的”。伟大的君王必定当得最美的祭物。

 

首先,上帝超乎众人之上,由不得人不敬畏他。“他的尊荣岂不叫你们惧怕吗?他的惊吓岂不临到你们吗?”(约伯记13:11)天壤之别的距离让人不得不敬畏上帝。主人与仆人之间相差甚远,仆人必须怀着“惧怕战兢(以弗所书6:5)”服侍主人。既然如此,上帝与我们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差距,我们对上帝的敬畏必定是无止境的。上帝那无限的完美难道不能令我们生发敬畏之心吗?他是那么卓然而立于众人之上,唯有他是至圣(诗篇119:9)。“因耶和华为大,当受极大的赞美。他在万神之上当受敬畏。”(诗篇96:4)理所当然地,我们应当寻求“终日敬畏耶和华”。(箴言23:17)当我们来到上帝面前尤其应当这样。来到在永恒居所中的上帝面前,我们该当怎样呢?“你到神的殿要谨慎脚步。因为近前听,胜过愚昧人献祭(或作胜过献愚昧人的祭),他们本不知道所作的是恶。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开口,也不可心急发言。因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语要寡少。”(传道书5:1-2)上帝“以威严为衣穿上”(诗篇93:1);所以我们应当满是敬畏。

 

再者说,上帝至高的荣耀要求我们谦卑自己。当我们与周围缺乏的人相比,我们常常自我膨胀,满了骄傲。但是我们若把自己放在上帝无与伦比的大光当中来看,我们一定会厌恶骄傲的自己。我们很少对自我有正确的认知。直到我们获得了一些有关荣耀的大而可畏的上帝的知识,才认识到我们自己有多么可怜多么渺小。当人们俯视比他们低微的人并表示鄙夷时,他们就裸泳在自己的傲慢当中,自以为尊。若是他们向无上荣耀的上帝举目仰望,他们自以为是的心态便会荡然无存。哪怕最杰出的人,若是遇到了无上荣耀的上帝,都会恨恶自己,绝不会再继续自我欣赏。先知以赛亚看到荣耀的上帝坐在宝座上,周围无数的天使天军遮住自己的脸,环绕宝座,嘴里不停地喊着:“圣洁,圣洁,圣洁”,当那时,他看自己是怎样的呢?“那时我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以赛亚书6:5)以赛亚看见自己实在是可悲又可怜。

 

第三,上帝无上至高的荣耀要求我们无比地爱他。爱是我们情感的精华。爱的对象是良善;所以越是良善的,我们越是爱他。上帝是唯一的,最高的良善,因此他当得我们最大的爱。“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这是诫命中最大的——当然所有的诫命都是合而为一的(罗马书13:10)。上帝既然是绝对的完美,他也要求最为浓烈的情感;就是在心,灵,智识每个方面爱他。并且上帝配得人全然爱他,以完全的心,完全的灵,完全的智识爱他。我们爱神应当爱到那样的地步以至于我们对于父母,配偶,子女,房产,土地及生命的热爱要远远排在上帝后面,若与爱上帝的爱相比,那些甚至应当恨恶。(路加福音14:26)没有什么比上帝更值得我们热爱;除上帝以外,实在没有什么值得我们去爱。所有的朋友,一切的关系,所有的资材都是彰显上帝荣耀的工具。各样的圣礼,多重的恩典只是因着它们是我们与圣善的上帝交通的方式而极其可爱:“耶和华啊,我喜爱你所住的殿和你显荣耀的居所。”(诗篇26:8)

 

选自《蒙祝福的神,无限的神》,姜晓梅译,经典改革宗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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