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在传福音上的终极目的,是要使听道者悔改、相信基督。
“悔改”(或作归正)一词在希腊文为epistrephō,有时译作“回转”,“转回”或“归向”。我们认为悔改是神的工作,而且由某种观点看,它也真是这样;但是有三处新约经节,很明显地让我们看到,那里的epistrephō是“及物动词”,在论到转变某人归向神的时候,这动词的主词并不是神,而是传道人。天使在论到施洗约翰时说:“他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神。”(路一16)雅各说:“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途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五19起)保罗自己告诉亚基帕王基督如何对他说:“或差你到他们(外邦人)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或转向)光明,从撒旦权下归向神”,而他又如何听从了那天上来的异象,就对犹太人与外邦人宣讲,“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徒廿六17起)这些经节显出,使人悔改转回是神百姓的工作,是一份他们得藉着召人在悔改相信中归向神,来完成的工作。
当这些经节提到使人悔改和拯救的工作,是要由神子民去完成的工作时,它们当然不是要人质疑“使人悔改得救的乃是神”才是正确的真理。这个真理只是在表明:使别人悔改与得救,应该是基督徒的目标。传道人应当努力使人人悔改归向主;作妻子应努力拯救其不信主的丈夫(林前七16)。身为基督在这世上的代表,基督徒是被差遣去叫人悔改归正的,他们不该放任自己忽略这个目标的。所以传福音除了在教导、训诲、传授知识之外,还有其它的相关事宜。传福音还包括要尽力设法使人对所教导的真理有所回应。沟通的目的就是要听道的人有所转变的。传福音不只是告知,也是邀请。传福音要以“为基督赚得(gain)、赢得(win)、获得(catch)我们的同胞”为目标(见林前九19起,彼前三1;路五10)。主是用“捕鱼”来形容传福音的工作(太四19;参十三47)。
保罗在这件事上又是我们的模范。如我们前所见的,保罗深知,基督差遣他,不只是要藉着教导福音打开人的心眼(虽然这一定得先做),也是要藉着劝勉、并将真理应用在他们生活中,来使他们回转归向神。所以他在其公开表明的目的中指出,他不仅要传播这信息,更要拯救罪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一些人”(林前九22;见罗十一14)。这样,他传讲福音就既有教导——“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也有恳求——“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林后五19起)。他不只对福音有责任,也对传福音的对象有责任,因为如果没有福音,他们就要灭亡了(见罗一13起) 。
(选自《传福音与神的主权》,赵中辉译,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