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加5:1)
“要站立得稳,不要漫不经心。不要躺下睡觉,要站直。要警醒。持守基督使你们得到的自由”。那些懒洋洋躺下的人不能保守住这样的自由。撒旦仇恨福音之光。当福音之光开始照耀的时候,撒旦就用所有力量和资源来抵挡它。
保罗所说的自由是指什么呢?不是民事自由(我们要为此感谢政府),而是基督为我们买来的自由。
一度,罗马皇帝必须给予罗马大主教某些特权和豁免权。这就是民事自由。这份自由豁免一个神职人员的某些公共职责。也有另外一种“自由”,就是一个人既不遵守上帝的律法,也不遵守人的法规,随心所欲地行事。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人所想要的肉体的自由。我们现在说的不是这种自由。我们所说的也不是民事自由。
保罗指的是一种更美的自由,这自由使我们得到释放,不是从物质的枷锁,不是从巴比伦的被掳,不是从土耳其人的专制下得到释放,而是从上帝永远的愤怒下被释放出来。
这自由是在哪里呢?
是在良心之中。
我们的良心是自由的、安宁的,因为它不必再惧怕上帝的愤怒。这是真正的自由,与此相比,其他类型的自由都不值一提。当一个人在心里确信上帝不再向他发怒,而且为着基督的缘故永远地以慈爱待他,他能充分描述这一确信带给一个人的恩惠与安慰吗?全权之上帝成为我们的益友和父亲,他要保护我们,坚固我们,拯救我们,不仅是在今生,也拯救我们到底,进入永生:这真是一个奇妙绝伦的自由。
作为这一自由的另一结果,我们同时也从律法、罪、死亡、魔鬼的权势、地狱之下获得了自由。因为上帝的愤怒已经被基督平息了,所以就再没有律法、罪或者死亡可以咒诅和控告我们。我们的这些宿敌会继续恐吓我们,但是不会起到太大作用了。然而,基督徒之自由的价值也不能被夸大。
我们必须操练我们的良心,使它紧紧倚靠基督为我们买来的自由。虽然律法的威吓、罪的惊骇以及死亡的可怖还会时常攻击我们,但是我们知道这种感受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因为先知引用上帝的话说:“我的怒气涨溢,顷刻之间向你掩面,却要以永远的慈爱怜恤你。”(赛54:8)
当我们想到这自由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用他自己的宝血为我们赎买回来的,我们就会更加珍惜它。这样,从基督而来的自由被赋予我们,不是因为行律法,也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义,而是因为基督的缘故,白白地赐给我们的。在《约翰福音》第8章里,主耶稣宣告说:“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基督站在我们和搅扰、中伤我们的魔鬼中间,而且基督已经为我们战胜了魔鬼。
理性不足以评估自由这一恩赐的价值。谁能完全懂得罪得赦免及永生的宝贵呢?我们的敌人声称他们拥有这自由。但是他们没有。当他们遇到试炼的时候,他们的信心就丧失了。当他们信靠的是自己的功劳,而不是上帝之道时,他们又能期待什么呢?
我们的自由是建基在基督自己之上,他坐在上帝的右边,为我们祈求代祷。这样,只要我们仍信靠基督,我们的自由就是确定和有效的。只要我们以恒久的信心倚靠基督,我们就拥有他所赐的这自由的礼物。但是如果我们漫不经心且无动于衷,就会失去它。保罗劝勉我们要警醒,要站立得稳,不是没有理由的。他知道魔鬼很高兴把这自由从我们中间拿走。
(选自《<加拉太书>注释》,P174-176,李漫波译,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