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单在再三受伤害时感到愤怒,就连有人吩咐我们做某些事情时——尤其是我们不想那样做的——我们也会异常生气。这种愤怒往往源自自负的心态。因这心态,我们一点也感觉不到作仆人的责任或喜乐。然而,耶稣一切有关服事人的教导,却引导我们从另一方面领略作仆人之道。作主门徒的核心理念,是愿意舍己和背十字架:“如果有人愿意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十六24)。
耶稣背负十字架,为人舍命。祂呼召我们跟随,如有需要,我们也要为人舍命。这种随时准备受苦的心态,是跟随耶稣的部分要求,同时也衍生出作仆人的精神,就是当有人要求我们做什么时,我们也不会大动肝火。耶稣用了令人吃惊的说法来表达这一点:“作大家的奴仆”。祂说:“谁想在你们中间为首的,就要作大家的奴仆。因为人子来,不是要受人服事,而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许多人的赎价”(可十44-45)。
耶稣的意思,不是指跟随祂是勉为其难、沉闷无趣的事。“我把这些事告诉了你们,好让我的喜乐存在你们心里,并且使你们的喜乐满溢”(约十五11)。马丁路德在1520年的讲话中,描述了基督徒“作奴仆”的喜乐精神:“基督徒是最自由的主人,而且不从属于任何人;基督徒是最尽责的仆人,从属于所有人。”我们不属于自己,而属于耶稣。祂吩咐我们做的,我们就去做——唯恐听到祂说:“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行我的吩咐呢?”(路六46)
这种服从精神能转化愤怒的经验。身为“大家的奴仆”,我们会被要求去做我们不打算做的事;但假如我们是大家的主人,这种情绪经验便完全不同了。为了耶稣,奴仆会很高兴地为别人的好处服务,他会带着他主人的口吻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并且完成他的工作”(约四34)。我们受差派就是去服事人。能否产生良善的愤怒的关键,在于我们有没有让耶稣所赐的满足来驾驭怒气。这种满足来自服事别人,甚至是那些不配受服事的人。
(选自《带着耶稣圣旨出发》,P160-162,陈锦荣译,天道书楼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