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问:“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罗马书8:31)。回答是:“有神称他们为义了”(罗马书8:33)。当我们信靠耶稣时,不论世界、我的罪性、律法、我的良心以及魔鬼以多快的速度跑到神面前告我的状,这些都不要紧,我甚至不用起来为自己辩护!“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我为什么能这么说?
第一个针对我们的指控,即神会在祂完美的公义中刑罚我们,已经由耶稣基督解决了,祂为我们干犯祂的律法完美地满足了神的公义。既然神是义的,祂的公义也已经在十字架上得到满足,神就无法公义地刑罚同一个罪两次。
第二个针对我们的指控,即神要求完美的顺服、而我们一点也没有,也已经由耶稣基督完美的义解决了。祂站在我们位置上的顺服足够满足神一切公义的要求。耶稣的顺服不仅为我们满足了我们已经犯下的恶,而且还为我们满足了我们没有行出的善。耶稣为你顺服并不仅仅是因为你犯下了一堆错事,祂还在你没有积极履行的一切职责上为你凡事顺服。祂的生与死是要满足你一切的主动之罪——你真实犯下的,以及你一切的疏漏之罪一一你没有去做的。
第三个针对我们的指控,即神会将我们从祂圣洁的同在中驱逐,因为我们里面仍然有罪的残余,这一点已经由耶稣基督完美的圣洁解决。祂由圣灵感孕,是无罪的,祂的人性与神的儿子的圣洁联合,使他为我们的罪作神无瑕疵、纯洁的羔羊。祂在思想、言语和行为上过了圣洁的一生,祂避免了一切的罪恶,行了一切的公义。当魔鬼说:“看看你多么污秽吧!”你可以对牠说:“我的圣洁就是基督!”
藉着恩典,这一切都在你信靠耶稣基督那一刻归算给你。这不是你自己行出来的,而是神将耶稣基督所行的归算到你的账上。如今你可以充满信心,神会看着你“好似我从未犯下任何罪恶,并且我又达成了一切顺服,就是基督为我成就的”(海德堡要理问答,第60问)。
你或许会反对说:“我的信心太软弱了。”基督却更强壮。“但是我太有罪了。”基督却更有义。“但是我有太多挣扎。”基督已经胜过了一切试探。你信靠耶稣吗,哪怕信心仍然微小?那么就安息于神的应许和大能吧,而不是你自己。尽管力量微小,你仍想要抵挡罪恶吗?尽管从不完美,但你想要讨神喜悦吗?那么就确信吧:没有攻击你的武器将会成功,没有针对你的指控将会站立,因为有神称你这个罪人为义了!卡斯帕·奥利维亚努(Caspar Olevianus,1536-1587)说过,我们“在基督里拥有的义比我们(自己)犯下的罪要多得多。实际上,一个基督徒所有的义比天堂里所有天使的义加起来还要多。”
帕特里克·汉密尔顿(Patrick Hamilton,1504-1528)提出了一系列宝贵的对比,描绘了在我们称义的事上,律法的控告之声与福音的安慰之语之间的对比:
“律法对罪人说:‘还你的债。’福音说‘基督已经偿还。’
律法说:‘你是个绝望的罪人,你当下地狱。’福音说:‘你的罪已经被赦免,要受安慰,你必定得救。’
律法说:‘为你的罪作出补偿。’福音说:‘基督已经为我做了补偿。’
律法说:‘天上的父对你发怒。’福音说:‘基督已经以祂的血平息了神的怒气。’
律法说:‘你的公义、良善和满足在哪里呢?’福音说:‘基督就是我的公义、良善和满足。’
律法说:‘你与我、魔鬼和地狱捆绑在一起。’福音说:‘基督已经救我脱离这一切。’”
当你被控告时,告诉你的控告者你是耶稣基督的信徒,并且“今日世界上最可怜的一个信徒,也与使徒保罗具有同等的称义;每一个真信徒的称义,都跟他在一千年以后所能拥有的一样多。”正如马丁路德给一位先前的学生写信说:
“当魔鬼将我们的罪扔向我们、宣布我们配得死亡和地狱,我们当这样说:‘我承认我配得死亡和地狱,那又怎么样呢?这意味着我应当受到永恒的刑罚吗?绝无可能。因为我知道谁站在我的位置上受苦并满足神的公义,祂的名字是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祂在哪里,我也会在哪里。”
(选自《称义如何使我喜乐?》,P34-40,乔兰山以妲译,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