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公义的护心镜,可以保障我们的安全。要一直穿着!魔鬼若前来说,“你没有资格,你已被定罪了,你完了!”你必须说,“不!我的地位不是建立在我作了什么或我不作什么上头,乃是建立在主耶稣基督的公义上。”告诉魔鬼,“我与神的关系不是变幻无常的。我并不是一天作神的儿女,第二天又不作神的儿女了。那不是我的情形。神怜悯我,使我成为他儿女的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作他的儿女。也许我有很多罪,不配作他的儿女,可是我还是他的儿女。如今我若犯罪,并不是得罪律法,而是亏负了神的爱。就像那个浪子一样,我要回到天父身边,告诉他‘父亲,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可是他将环抱我说,‘别乱讲,你是我的孩子!’他会以爱迎接我。”这就是穿上公义的护心镜之含义!不要让魔鬼把你拖到定罪的处境。绝对不要让任何一项罪来质问、怀疑你在神面前的地位。
也许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帮助我们明白。你的孩子若不听话,调皮,作错事情,你心里会不高兴,你当然会纠正他,惩罚他;可是这样作会影响你们之间的关系吗?当然不会!过犯不能影响关系。所以不要听魔鬼的谬论。对他说,“我知道我作错了,我不配,我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受苦受罚,可是感谢神,我仍然是他的儿女,我知道他赦免了我。”有时候,就是因为你知道你仍是神的儿女,他仍然爱你,他会赦免——这个念头反而更使你心伤,对不对?但你不致因此被定罪。公义的护心镜是绰绰有余,足够保护你的。
这并不表示,基督徒就可以任意犯罪。我们若正确明白这个教训,就更容易去避免犯罪。当我们知道神对我们的爱,并且以自己的爱去回应时,罪就变成了一件最可憎的事。没有任何事能比害怕冒犯、刺伤那一位如此爱我们的主,更能使我们远离罪了。
我必须进一步提到魔鬼另一种的控诉,那就是他在我们临终时提出的控告。有些最伟大的圣徒在临终的病床上与魔鬼有过激烈的冲突。“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也许你现在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你可能说,“魔鬼绝对无法动摇我!”但容我提醒你,你面对的是魔鬼的诡计。他曾经在许多伟大圣徒临终时动摇他们,提醒他们过去所犯的罪,和应当作却未作的事,以及他们的事工与服事多么贫乏,一文不值!魔鬼趁他们肉体软弱,正面临死亡的阴影时,企图动摇他们。同样的,你只有一个回答,就是“公义的护心镜”。你可以引用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五章第二十四节所说的话:“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你觉得自己一生没什么可夸耀的,但你可以说,“我安息在他的话语上。我已经出死入生了。因为他,我再也不会被定罪了!”除此之外,你也可以加上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第三十一至三十七节里的论述:“既是这样,还有什么说的呢?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敌挡我们呢?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基督会定我们的罪吗?不会!“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没有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事物!保罗在第三十八、三十九节作了一个结论,“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
(选自《以弗所书【卷八】 作刚强的人》,P183-187,钟越娜译,美国活泉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