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基督徒清明节祭祖
问:中国的祭祖融合了宗教与文化,祭祖拿香此一举动是否有冒犯上帝之嫌疑?
唐崇荣牧师答:首先要看“祭”的意义是什么?“祭”是不是代表敬拜?如果不是代表敬拜,就不构成宗教性;但如果是敬拜的意思,那就侵犯了神的权柄。另一方面,如果“祭”是记念的性质,那就是文化的一部份;可是,如果只是记念的性质,为什么还要有宗教的仪式?所以这里就产生了自我矛盾。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这是孔子的话,但就连孔子的时代,也有杨朱之类的人反对。如果父母亲在的时候,没有好好地供养他们,等死了之后再给他们大吃大喝,敬奉他们许多的东西,那不是真孝,因为结果还是你自己吃。
我个人对祭祖提出三件事,可以作为中国文化需要再思想的建议:
第一,记念他们的恩情;举行感恩追思会,诉说他们的善行。
第二,效法他们的善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行为当中,实实在在地效法他们良善的美德,遵行出来、活出来,就好像他们在世一般。
第三,成全他们的心愿;长辈生前所立但没办法达到或完成的心愿、志向,作子孙的成全它,这是真正的孝顺。
(选自《圣灵与福音》,唐崇荣著,中福出版有限公司,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