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能力作见证的教会是“两个灯台,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启十一4),而这灯盏的能力是来自神安置其上的七盏火灯(参启5);我们的见证必须出于我们的敬拜。教会常常轻看罪,而这是因为教会轻看神。悔改的生命是源自敬拜的生命。当“两个灯台,立在世界之主面前”,也就是立在祂的长久同在中,我们的见证就会更加发光增强(启十一4)。当我们站在世界之主面前敬拜祂、领受祂的话语。我们的罪就被揭露出来,悔改的心也越发增长。我们的见证之所以有果效和能力,不只是因为我们拥有关乎圣经、神学或护教学的知识,更是因为我们“立在世界之主面前”并信靠祂。早期使徒们的话语和行为都大有能力,因为“他们是跟过耶稣的”(徒四13)。
然而,在现代的忙碌生活中,我们花很少时间来亲近耶稣,却想不透自己为什么缺乏能力。我们纳闷教会为何缺乏能力去医治破碎的婚姻,以及医治被忧郁、酗酒、沉迷色情而搞砸的生命。我们的生活极为忙乱又缺乏能力,因为没有花时间“立在世界之主面前”。若我们“看见主的荣光”,我们这些在圣殿里的人“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林后三18)。这里所说的“形状”,就是亚当和夏娃最初领受的神的形像(创一26-27),而神正在信徒生命中恢复这形像,使他们在圣殿的敬拜情境下(林后三18),得以逐渐“效法祂儿子的模样(形像) ”(罗八29)。大有能力的见证是来自持续花时间亲近神。当我们花时间瞻仰祂的荣光,我们作见证的能力就会呈倍数增长。
(选自《神与人同住——扩张伊甸园直到地极》,郭熙安译,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