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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应该做的事(柴培尔、柴凯希)

[日期: 8/17/2017 11:54:09 AM ] 作者:佚名 来源:文章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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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应该做的事(柴培尔、柴凯希)


父母不应该做的事


柴培尔、柴凯希


圣经说:“不要惹儿女的气。”(弗6:4)在旧约圣经里说到的“惹……气”,不只是指使人受到挫折而已,更是说到神对不忠之以色列人的公义愤怒,因此,保罗在此说的“惹……气”是指惹动一种义怒的行动或态度,而这义怒是因为有不合乎信仰的事发生才引起的。因此一个被“惹气”的孩子是有权利生气的,因为他父母的言行不合乎他们所宣称的信仰。

 

当我们的言行和我们在属灵上应有的价值观不一致时,我们的儿女是有权利生气的。我们不必猜测保罗心里所想的价值观是什么,因为经文已经显明出来了:前面的经文说到在运用权柄时要根据基督的榜样,表达爱时要以基督的牺牲为模范,尊重配偶是出于对基督的敬畏。

 

父母有哪些不合乎这些价值观的言行会惹动我们儿女的怒气呢?

 

运用权威,但违反自己的标准:例如一位母亲叫孩子不要再抱怨了,但自己却抱怨他;又如一位父亲强迫孩子要自我控制,但自己却大发脾气。

 

以爱为名,但不是牺牲自己,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例如一位母亲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而推动孩子成功;又如一位父亲为了自己的名声或便利而惩罚小孩。

 

要求被尊重,但牺牲儿女的尊严:例如一位母亲用羞辱的方法要求小孩顺服;又如一位父亲把孩子拿来和别人(家里的人或外面的人)比较以便控制他。

 

不论这类所谓的管教是用什么形式——用孩子犯错后的罪恶感来操纵他,以羞辱为目的而不和他说话,或虐待式地否定孩子的价值——如果一个家庭是用这类定罪的方式来治理,就不会达到圣经所教导的顺服。父母应该是发散神恩典进入孩子生命中的器皿,我们的孩子应该能藉着我们对待他们的方式,来认识并尊敬神的性格,不论那是在我们对他们感到很高兴或是感到很失望的时候。      

 

选自《真爱方程式》庞慧修译,更新传道会,标题为编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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