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哪一位未曾被人激怒呢?我们有哪一位未曾被试探到自私,愤怒,嫉妒和贪婪的地步呢?我们有哪一位不曾为了自己迫切想占有的某些被造物,而背弃了由上而来的爱呢?加拉太书五章是一段描述有关在“罪恶世界中的罪人”的经文。不过它所包括的范围还要更广。这段经文宣告了当我们面对挑衅的时候,我们在基督里是满有能力可以胜过的。
保罗劝勉我们不要沉溺在罪性里面之后,他总结了一个权能的福音真理,这是我们绝对不想错过的信息。他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节)
邪情是一种热烈或激烈的情绪。私欲是人心灵渴望的某些东西。保罗说我们这些身处在罪恶多端世界中的罪人,极有可能会经历到两者。它们看起来如此强而有力,以至于我们无法拿出行动来对待他们。这也正是保罗所谈论的经历。面对如此密集的试探,到底基督赐与了我们什么来帮助我们?难道说,我们必须受到自己的感受和渴求所掌控吗?这些问题引导保罗贴近了基督的工作。
当基督上十字架的时候,祂并不是为我们购得了得救的可能性或机会。事情绝不是如此,祂的工作是那样的个人化,大有功效,而又完全的。它已经完成了它的目的;它并不仅仅只是将救恩摆在那儿当作是一个选择的机会。耶稣上十字架时带着祂众儿女的名字一起。当祂死的时候,我们也死了。当祂被埋的时候,我们也被埋了。当祂由更新的生命里复活时,我们也与祂同复活。若我们真想在话语之战持续得胜的话,这是一个我们都要紧握的真理。当基督被钉十字架时,我那罪的天性(连同它的邪情私欲)也与祂同钉十字架了!我就不再是被罪所奴役的了。我就再也不需要降服在我那个罪的天性里强烈的情绪和激烈的渴望中。
我罪的天性对于我的掌控已经在基督里永远的被粉碎了。在我的一生中,第一次可以将身体的每一部分当作公义的器皿献上——包括了我的口(罗六1-14)。因此,(加五13)事实上保罗是说:“不可放纵情欲,不要去喂饱它的渴望和欲望,不要让你的话语被强而有力的感觉和渴求所左右,要记得正因为基督已经成就的救赎,你就有能力说不。”
针对赢得人心的争夺战,有一些真理是比较具重要性的。身为这个罪恶世界中的罪人,我们肯定是会有被试探和被挑衅的时刻,就在这样的时刻中,强烈的情绪和欲望就会控制我们。然而,因为我们在基督里的身分,我们可以有能力说不。即便是在真实的试探和恼怒当中,我们还是能够以祂的使者的身分说话!我们若仍自我放任的活在情绪或欲望的统治下,我们就是在否定我们救主的恩典和拯救的大工!
(选自《言语的威力》P282-284,魏孝娥译,中华福音学院,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