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罗6:17)
可能你已经注意到,保罗在这节经文里强调一个基督徒的生活应该是完全的,而且是平衡的。“从心里”——指他们的感情;“顺服”——指他们的意志;“道理的模范”——指他们的心智和悟性。他强调,一个基督徒生活的知、情、意三方面都应该受福音真理的影响,并且被它所全然占有。换句话说,我们全人的每一部分都应该投入进去。如果这三方面没有齐头并进,这个基督徒的生活就不是完全的,也就容易发生灵性低潮。基督徒生活是一种微妙的平衡,只要被撒但轻轻一触,就会失去重心而倾覆。基督徒生活只要一不平衡,问题、冲突、矛盾随即接踵而来,永无宁日。
有些基督徒的生活之所以会不完全、不平衡,问题就出在布道者或传道人身上,因为他们所传的道理不完全、不平衡。外在环境和带领者对一个初信者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如果有人着手研究基督徒初信时的环境和他日后信仰生活的关连性,我相信所得的结论一定相当有趣、有意义。
儿女经常会继承父母的某些特征,同样,一个基督徒也会继承那位带领他信主者的某些特征。不但如此,信主之初所参加的教会团契及当时所处的环境,对他日后一辈子的基督徒生活都影响甚巨。而且其影响之深远,往往远超乎我们所能想象。每一间教会都各具独特风格,所以从各个不同教会出来的基督徒,一定也都呈现不同的特征。我说布道者或传道人往往是造成基督徒生活不平衡和不完全的主因,理由即在此。这些传道人的教导不完全、不平衡,他们所带领信主的人承继了这不完全的道理,将来生活也会不平衡。基督徒失去平衡,他的生活就充满了悒怏,没有快乐。
这种不完全、不平衡的基督徒生活,一定会产生某些后遗症。使徒保罗在写给罗马基督徒的信中,提出了一个实际问题:“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罗 6:1)?究竟是罗马教会真的发生了这个问题?或是保罗自己心中想到有这个危机,所以预先提出辩驳讨论?我们都不知道。也许罗马教会中真的有人说:“让我们继续生活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吧!”也有可能是保罗在讲过因信称义之理后,自己心里又想:“只有光讲这道理还不够。我说‘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但恐怕有人会认为既然这样,‘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所以才把这想象中的问题提出来讨论。这两个可能性都存在;早期教会真的是有人发出这种荒谬的主张。即使到今天,还有不少人有这样的思想。他们的态度是——“既然人称义是因着信心,跟行为无关,罪在哪里显多,神的恩典就更显多,那么我就可以随意而行。因为我是基督徒,不管我做了什么事,神的恩典都能遮盖我。”
保罗对这论调的回答非常坚决:“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 6:2)?一个人若真正了解他所得的教导,绝对不会说出这种话,也不会做出这等可怕的结论。基督徒如今已经在基督里,他不但已经与基督同死,也已经与他同复活了,怎可能说出这种仍活在罪中的话来呢?保罗写罗马书第三章的目的,就是要让我们明白真理必须了解全部,不可只一知半解或断章取义。接受福音也是一样,必须全盘接受。他指出,对福音真理若没有整体性完全了解,一定会发生某些可怕的后果。
(选自《灵性低潮》第四章:全心全意,詹正义译,福音证主协会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