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的营 蒙爱的城www.crca.com.cn
首页 → 灵修精选 → 阅读内容
 
背景:

我们不应当扩大律法与福音之间的差别(加尔文)

[日期: 10/22/2014 10:01:06 AM ] 作者: 来源:文章精选
[字体: ]

我们不应当扩大律法与福音之间的差别(加尔文)


 

  我也反对那些一直将律法和福音作错误的比较之人。他们说律法时代的人是藉遵守神的律法称义,而福音时代的人是白白地被神称为义。其实我们也不排斥这对比。因保罗常常表示律法是神对人行义公平的要求,除非我们完全顺服祂,便毫无永生的盼望,若我们在某一方面有丝毫偏差便将受神的咒诅。保罗教导:我们惟有靠恩典才能讨神喜悦,靠神的赦免才能称义,因为无人能藉遵守律法获得神所应许的。可见,保罗恰当地将律法的义和福音的义作对比(罗三21;加三10等)。

  

  然而,福音并没有取代整部律法,为人开辟新的救恩之道。福音反而确立和满足律法所应许的一切,应验了律法所预表的一切。当基督说:“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路十六16;太十一13),他并非将族长圈在律法束缚的咒诅之下。祂的意思是:他们只领受了最基本的教导,故而远不如福音所启示高贵的真理。因此,保罗在称福音为“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时(罗一16),接着说:“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三21)。并且,在同一书信的末了,虽然他教导:有关耶稣基督的真道是那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罗十六25),但为了不致使人误会,他接着解释:神藉众先知的书向万国启示基督(罗十六26)。我们由此推知,福音与整部律法惟一的差别只在于福音是更清楚的启示。虽然如此,但因基督赏赐我们测不透丰盛的恩典,所以圣经记载基督的降临将神的国度建立在世上(太十二28)。

  

  (节选自作者《基督教要义》第二卷Ⅸ,P341,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翻译小组译,加尔文出版社。)

阅读:939 次
录入: 求知
打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