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必须明白在基督里的救法。这救法是一个大好的消息。保罗实际上是对罗马信徒说:“我对你们传的,是神的义在基督里显明了。”他不是讲人对基督的看法、他来到世界的目的、神在基督里做成的事,也不是讨论基督的模范或他的身份。谈这些都没有用,他讲的是神的义在基督里显明了。救恩全部在基督里,惟独倚靠基督才能得到这救恩。人必须体会到自己已经走投无路,别无倚靠,然后才会来寻找他唯一的倚靠――就是基督,然后才能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倘若他还想靠别的,一定不能达到基督徒快乐的生活境界。
为什么说“神的义在基督里显明”呢?因为律法是神颁布的,他必须照律法而行。所以神就差遣基督到世上来,让他成了肉身,取了人性,按人的身份过一个完全遵守律法要求、完全忠心顺服于神的生活。不但如此,保罗在他那段关于赎罪的著名经文里又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服耶稣的人为义”(罗三25-26)。神说过,犯罪的他必惩罚,罪的刑罚就是死,即和他的面隔绝。神言出必行,所以在神与人和好之前,人的罪必须先除去。为此,神就设立基督作挽回祭,让他担当了我们的罪,承受我们应得的刑罚,为我们除去了一切罪孽。既然他已经照他的话在十字架上惩罚了罪,现在他就可以正正当当地赦免我们的罪,使我们与神和好了。这样借着基督一方面证明了神自己是义,另一方面神也可以称那些信耶稣的人为义。这就是基督的义,就是“神的义在基督里显明了”。
保罗说,神的救恩之法就是把这在基督里显明的义赐给我们。只要我们看见自己的需要而来寻找神,向他认罪,神就把他儿子的义赐给我们。他把基督的义归给我们之后,就视我们为义,并且宣布我们为义。这就是救恩之法,也是“因信称义”的基督教救赎之法。简单说就是,我看见且相信除了主耶稣之外,我别无倚靠。保罗说得好:“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罗三27)。保罗是在责备犹太人无知,妄想倚靠别的事。他说:“你们夸口自己受了割礼,你们有神的圣言,你们是神的百姓,算了吧!你们不能倚靠这些遗传,也不能倚靠你们的祖先,你们没有可夸口的,你们必须单单倚靠基督和他完全的工作!”犹太人并不比外邦人优越。“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罗三23)。我们无论如何绝对不能倚靠自己,惟独要单单仰望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