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来到世界有着极大的舍弃。从“与神同等”的地位看来,祂应有与父神和圣灵直接地同在和天使不断地称赞;但祂来到世界,全然失去这些权利。祂所舍弃之巨大超过了我们想象的能力,因为我们从未见过天堂的样子。当我们到那里时,仅仅是祂所丢弃的光辉可能就已使我们淹没了。但那成为贫穷者却诚然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王子。
就算基督是到世界上最卓越光辉之处,祂的降卑仍是极大的。任何掌权者的王朝中最伟大的财富、最高的荣誉若与祂所丢弃的相比时,就会变作无有。但祂不是到人类最高的环境,反而取了仆人、即奴仆的样式。祂出身于一个十分平凡的家庭,生在一个非常幽僻的村落——伯利恒;甚至更令人惊讶地,祂生在一个卑微的马房,躺在马槽里。祂出生的境况似乎象征祂所到之处阶级之卑贱。
祂生在律法之下;是祂创始了律法,是律法之主,却变成服从于律法,且祂要来成全律法。这如同一个官员制造了法规,要其下属服从,自己也退至低位,他也要服从。耶稣的降卑和服从律法是完全的。因此,祂生下来第八天受割礼,到了适当之时刻,祂被带到圣殿行洁净之仪式(路2:22-40)。保罗说,耶稣藉着服从律法就能够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5)。
(摘自《基督教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