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一切生命之源头,特别是属灵生命的源头。因此我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西三4)。
我们的属灵生命与任何其它生命不同。这生命不是直接从上帝而来;上帝先把这生命的丰盛完全放在中保基督里面,而我们从基督的丰盛里领受了这生命。因此,基督是我们的生命。因此我们不再是自己活着,而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自己无能为力,只有靠基督的能力与德行才能作工。
这生命的源头在上帝。这丰盛的生命是在基督里面,由圣灵赐予我们。对我们来说,这生命是在我们里面的一种新的力量,新的生命律。基督是我们的生命,没有祂我们什么都不能作。圣灵授予我们的属灵生命,仍是基督里的生命。因此,我们靠着这属灵的生命得以与基督连合,正如枝子接在树上,从树干汲取生命,枝子绝不能离开树干而独立生存。
圣灵授予我们属灵的生命,使我们有能力遵从上帝圣约中的条件。借着这新的生命,上帝在我们心里写下祂的诫命,并使我们有能力遵守祂的诫命。若没有这属灵生命的律,我们不能在灵里有所顺服。
假如说在未得重生之前,我们能靠自己的努力可以达到正思正念,或在灵里可以顺服上帝的话,这就推翻福音的真理,和历代普世教会的信仰。不管我们的动机如何,有多大的鼓励,如不经过重生,我们没有能力作出任何能够讨上帝喜悦,蒙祂悦纳的善工。假如不是“从上帝而生”,只是靠自力作的虔诚、正派和道德的生活,这种人生与罪大恶极的生命没有什么两样。
(摘自《圣灵论》)